公摊是怎么来的,真的是李嘉诚发明的吗

一直以来,大家都对公摊这个名字都非常反感,就好像它侵占了我们的利益一样。网上很多人都说公摊是李嘉诚发明的,所以一提到公摊李嘉诚就会被唾弃。那么公摊到底是不是李嘉诚发明的呢?

公摊是怎么来的,真的是李嘉诚发明的吗

其实第一个使用公摊的开发商是霍英东的公司,不过算是李嘉诚和其他几家香港大开发商将其推广开来的。

第一次公摊出现

1954年,霍英东以113万港元购入九龙尖沙咀的一块地皮,并开发了一栋八层楼高的商住大厦,也就是香槟大厦。香槟大厦于1957年建成,由于当时周边的房子层高都是3层左右,所以,香槟大厦也成了当时九龙最高的建筑。

公摊是怎么来的,真的是李嘉诚发明的吗

香槟大厦

在那个年代,香港房子的买卖都是以整栋为单位出售的,并不像我们现在可以一套一套地买,所以这栋八层楼高的大厦自然比其他两三层的房子要难出手。于是为了卖掉这栋大厦,霍英东便决定将整栋大厦拆成一层一层来销售,这样就可以降低客户的购买门槛,后来甚至有的楼层还继续拆分,变成按一户一户来销售,这样一来,基本手上有点资金的人都能买到一套房子,这也可以变相理解为是大家集体出资买下了这栋房子。

不过,这时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以前一整栋买卖是将整栋楼所有的物业打包出售,包括过道、电梯井等公共部分。而现在细分到单户的话,这些公共部分肯定要这些买家来承担,另外每家承担多少也是个问题。

首先,如果将公共部分的成本直接加到房子上去,那在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总价增加,给客户的感觉就是单价变高了。打个比方,80平的房子本来卖80万,单价一平方1万,现在公共部分的成本要这套房子的买家承担10万,变成80平卖90万,一平方变成了11250,单价直接涨了1250元,买家肯定不乐意。于是霍英东公司便想到,把公共部分的面积也按比例增加到买家所买的房子上去,80平变成100平,总价90万,这样算下来单价只有9000元,反而还比原先降了1000块钱,买家听了不是更高兴。

后来霍英东公司商量后就按照“公共契约”的形式,把大楼内的人按土地面积分配,不同的户数占不同的比例,共同分担了整栋楼的产权。而买家也接受了这个形式,公摊的雏形也就这样产生了。

推广普及,发扬光大

1958年,李嘉诚开始进入房地产行业,开发完楼盘后,也遇到了整栋楼销售困难的问题。于是他们公司就学了香槟大厦的销售模式,按公共契约的形式分层分户销售,买家共同承受公摊,销售效果果然非常好,随后其他几家大开发商也都跟着用这个模式销售。那个年代李嘉诚的公司开发的项目非常多,与其他几家大开发商占据了香港70%的市场。也因此,这个模式就在香港普及开来了。

公摊是怎么来的,真的是李嘉诚发明的吗

李嘉诚

后来,公摊就开始往外面发展,不过优先引进的并不是内地,而是台湾。在台湾他们不叫公摊,叫公设,这个公设也惹得台湾人民很不高兴,因为现在他们的公摊普遍比内地和香港都要高。目前内地房子的公摊大部分在20-25%之间,豪华一点的房子会比较高,但也在在25-30%之间。而台湾那边有很多房子的公摊超过30%,因此他们买房看到公摊时也是要先骂一边娘。

公摊引入内地的时间就比较晚了,在90年代才开始出现。在更早之前,内地是没有商品房概念的,那时候基本都是单位福利分房的。在改革开放经济大发展的时候,房地产发展也是重中之重,便开始探索新模式,学习别人的成功经验。1987年,深圳引进了香港的土地拍卖模式,1994年又引进了期房,1995年便引进了公摊,从此公摊也成了内地房地产的标配,除了重庆,无一例外。

所以说,公摊不是李嘉诚发明的,但是是以他为首的几家大开发商推广普及的,所以现在人们才会在谈到公摊的时候老是把矛头指向他。

结语

公摊对于业主确实有不少坏处,除了最明显的要多出百分之二三十的购房款外,后期交物业费、暖气费、契税等等,都要把公摊部分算进去了,这也相当于增加了我们的生活成本。

目前,很多国家都是没有公摊这个概念的,可以说这是我们的另一种中国“特色”。其实在之前,多个城市的政府也有出台一些文件来约束公摊,但是可能是文件的约束力不够,基本没什么开发商执行,所以也没有看到任何的效果。至于以后这个中国“特色”会不会被取消掉,就看政府的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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