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物业改为业主入住后招标进场会更好吗?

Foreverregre47199548


可行性在哪里呢?

以如今很多业主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低级阶段认识来说,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样的办法,所引发的矛盾和争吵只有更多的,没有变少的。

哪些原因呢?

一、任何一个楼盘,不可能是一次性全部卖完的。即使是全部卖完了,也不可能是统一时间进场装修的。即使是统一进场装修了,也不可能是每家人都统一搬家的。这个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很多人家,即使想一接房后就装修,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也不一定就有走装修的钱,因此就会等上一段时间再装修。

再说了,现如今,很多人家买房并不是为了自己要住的,而是为了投资或者出租的,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人,是不太关心小区的情况的,他们关心的就是:我的房租能否按时交给我!

二、那么等业主入住后再招标物业公司,那么要等多长时间呢?哪果有的楼盘迟迟没有那么多的人家入住后,难道先入住的人家,并且是少数的人家,就要自己或者请人来守着整个小区吗?比如,最先入住的10%的人家。在其他人还没有搬进来的情况下,其他的人家不愿意承担相关费用,那整个小区要如何运行呢?其它不说,仅与电梯为例,电梯必须是要有维保、年检的,即使只有一家人使用,那么这些维保费、年检费是哪些人出呢?只是先前入住的人承担吗?他们能承担得了吗?

三、假如由先前入住的业主招标,并且这些人家还是属于少数呢,那么后来入住的人家不满意了,要求换物业公司了,但前面的入住人家已经跟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了,那么这些矛盾如何处理呢?是后面入住的人家跟前面那些干架吗?他们提出为什么你们先入住的少数的人家,就有权决定整个小区多少后后的物业公司呢?我们不承认。

四、假如后面入住的人家,入住时,那些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了,需要大家筹钱了,或者申请使用公共维修资金吗?那么后面入住的人家愿意吗?人家没有使用过就要出钱,怎样来解决这些矛盾呢?人家就是不出钱,该咋整呢?

五、假如前面入住的少部分人家,因为要承担那么大的费用,认为不划算,就不招标物业公司了,那么后面入住的人家进来后,绿化无人管了坏了,设备出故障了,一些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被偷盗了,那么谁来负担这些损失呢?要大家一齐共同来负担,这个可能吗?

六、即使是由业主招商选聘物业公司,那么以什么形式呢?召开业主大会吗?那么既然有这个能力召开业主大会,而且还难以处理上面发生的那些问题,那么何不在现在的基础上,在同样劳动量、工作量的前提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并且在业主大会上就投票表决选聘物业公司呢?

纸上谈兵终容易,踏实做事会很难,与其出这样的馊主意,不如老老实实、踏踏实实,做些实事,组织动员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吧。

连如今有物业公司管着,那怕再差也会比无人管理要好得多的情况下,很多小区都是如无头的苍蝇一样,业主大会都召开不起来,还想着等入住后再由业主公选,那么,谁来召集业主呢,没有人组织召集的业主,会突然之间醒悟过来,就会在某一个时间到某一个地点去集合吗?可能吗?再说了,看到无人管理的小区已经变成那个问题百出、矛盾重重了,那还会有多少人愿意主动去召集、去处理这些连哪些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哪些是后续损坏问题都分不清的问题,谁愿意站出来干这些事情呢?这里还先不考虑干得好干不好了。

本人当小区业委会主任,最近是第二届了,并且用心深入地研究居民小区的问题,发现小区问题实在太复杂啦。就在本小区,本人五年前就预计,大大小小的问题,还不包括后来产生的、突发性的问题,不下两百个。要把这些问题掉,化解完,那可不是一朝一夕、那么几个人能解决的,那是一相系统工程呢。

小区是个社会,社会是由小区组成的,没有人的努力,一切都是胡扯。

谁能说说,图中这个是开发商的问题还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还是其它方面的问题?

关注“锐眼说小区”,共同努力细心研究它,探讨它,走出一条新路子。


锐眼说小区


其实看入住率就知道。这个不好操作。特别是地方偏一点的,前几年入住率很低。这个费用如果是入住的交,那真的吓死人。

其实政府把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化就是想把这个烫手山芋扔市场去。如果各位有从事服务行业的,应该知道这行是最难做的。

亲身经历,物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子的增值(学区房不算)。

我同样的单价,买了两套不同公司开发的房子(一套117,一套123),有一套增值50%,另外一套翻一倍。

增值50%的有部分拆迁的回迁户,我不是诋毁他们,小孩尿憋不住尿在电梯里,不来收拾一下,尿完直接走人。第二天上班看到那个印子。在电梯里我问自己,要和这样的人住一起吗?那套房最后卖掉,卖掉后,我过去把欠了半年的物业费交了。走人。

但凡你有选择的余地,一定要择邻而居。一定。


大拇哥和二拇弟





取消房屋预售机制的结果,就是大量的中小型房企倒闭,有实力的大型房企垄断房产行业,房屋的建设周期会被拉长,房屋的市场供给量减少,房价上涨,买不起房的老百姓依然买不起。

物业改为业主入住后招标入场的结果会是业主入住时卫生没人搞,垃圾没人扫;绿化没人修剪,草地上长满了杂草;路灯坏了没人换,门禁坏了没人修;电梯困人要自救,管道堵了污水随地流;消防设施没人管,高层住户没水用;车辆出入没人管,监控设施当摆设。等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估计也要一年半了吧,再等到选聘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场,估计小区内的设施、设备一半都已经损坏了。这种脑残的问题,居然也有人在头条里提出。

现代住宅小区就象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这个系统要正常的运转起来,需要有知识,有专业技能的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还需要辛勤的环卫工人,园艺工人、秩序管理人员辛勤的付出。这样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长期没人管理的后果将是小区内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设备老化、物业贬值,这样的小区是不具备人类居住的。

现代小区业主们来自四面八方,人们互不相识要在短时期内把小区的业主组织起来, 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没有一两年的时间让小区业主充分认识、磨合和宣传是根本办不到的。何况还要选出全体业主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同时还要制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规约》。

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由开发商在业主入住之前选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条件设置为首位业主入住后两年,这是经过充分的调研、周密的考虑,形成的科学决策。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拍脑子就决定的事情。提出这个问题的人不是脑子进水。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当然可行。

既然三供一业,市场经济,政府减负,就应提供多方位选择,给业主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双向选择权利,95%的业主是几代人收入买的商品房,再让前期物业卷走70年产权房维修费,对他们来说是雪上加霜,致命的打击。

开发商将设备接口费交各服务单位,保修期开房商是主体责任人,让业主供养售后服务,不符合商品买卖惯例。

服务费交各司其职服务单位,

欠费自动停止服务,(是商品买卖交易惯例)保障税收,与公款资金安全,杜绝截留瓜分腐败漏洞,售后服务—前期物业人员不具备条件管理技术性强高危资质。(保洁费,保安等,设小区专属账户)

违反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物权法,人防法。

开发商提供业主入住率—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公约—商讨自管,还是聘用物业。

至于能力不能力是业主自己的事,自己的权利。

经过艰苦维权,业主自管的小区,少交物业费,还有分红,设备也不常坏了。

全国庞大的前期物业,有几个不‘’亏损‘’。

市场责任风险就要自己担,还有人交了首付,交了房贷,发生意外,交不起续贷,而白交房款的,也没见哪个开发商发慈悲退回前期费用的。


用户66725737851


题主是有多不了解中国人?你是火星来的?可行性有,除非你小区就你一家,让业主做主结果就是没人做主,给你选票你都不会用。

现在预售商品房配套物业也是有严格的审批流程,有各级主管部门把控,你是质疑政府公信力吗?

你谁都不相信,你就能相信你和你的邻居们能能自己把物业搞定?

其实不想回答这种白痴问题,很容易把自己变白痴。





梦不罚


我个人认为,开发商搞房屋预售有两种原因,一是为了摸清楚他打造这个小区的销售行情。如果参加预售的人越多,他的房价就会提高一层出售。如果没有人参加预售,他心中没底,有可能迟迟不开工或变成断尾楼。二是深知中国人喜欢贪小便宜的心理,交了预售金,到时可获得上万元优惠。由此而吸收到大量的周转资金。结果是参加预售的人越多,吸收的周转资金越多,优惠的钱却抵不过上涨的房价和物业费。假如大家都不去参加预售,等他修好,划算就买,不划算就不买,开发商不可能不想回收资本,为了把房卖出,肯定会开出很多优惠政策来吸引客户上门,那时业主大都会如愿以偿。房子还没开建,你又想贪便宜又想事随心愿,天底下那有那么好的事。


凝解


招垃圾清运工就可以了


诚39863947


预售不应取消,而物业应由业主确定物管公司,可以在交房前,将所已售房的业主建立业主群,先产业临时业主委员会,由临时业主委员会确定物管公司,委员资格应是无违法犯罪和征信不良记录的人中产生,人品正,有能力,并热心公众物业的人来担任!


用户9203749670155


异想天开。业主不是同时入住小区,几个人能决定了聘用物业公司的事情?妄想!在此过程中无物业管理的一个新小区在狗奴的主意下会变成垃圾场。


风冷胡杨林


很二逼的想法。许多人想不明白第一任房东是谁?第一任房东是开发商,所以它能搞首任物业公司。业主大会基本没有几个有效的,因为业主都有工作,凡是业主自治能顺利的,要存在三个条件,第一业主中有德高望重不上班不收报酬专心投入小区工作的,第二工作中没有大差错业绩大家赞同,第三关键一条小区烂人少。这个要求太高很难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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