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在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

河北新聞網訊(楊林、沈月)近日,河北省住建廳、河北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聯合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三部門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並對河北省各地做好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管理與服務工作提出要求。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三部門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經認定的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和較嚴重地區,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繼續繳存的,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停繳的,停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河北省住建廳等三部門同時還要求,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實際情況,組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向社會公佈。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地制宜,及時調整業務系統,靈活運用信用承諾制,壓減審批要件,縮短辦理流程,加強與受託銀行的協調配合,暢通線上線下業務辦理渠道,大力推行“非接觸”“不見面”業務辦理模式,通過網上辦、預約辦、快速辦等多種服務方式,確保政策落實和各項業務順利辦理。企業在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出緩繳及補繳住房公積金方案,緩繳期滿後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緩解企業目前困難,實現儘快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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