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禁止体罚学生,如何破解教育困局?

-独行俠_Fish-


这个死结在哪里?因为国外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是禁止体罚学生,一些国家的老师甚至不敢和学生身体有些任何触碰,但他们教育的质量并不比中国差,也就是说体罚并非就是促进教育进步的重要因素,何况体罚是法律禁止的,作为学生守法榜样的教师更应该以守法为荣。这个死结就在于许多教师觉得如果不体罚就无以教育,这类说法主要的问题是什么?

一、在于提这个观点的老师经常把一些极端学生例子当做体罚必要性普遍性的例子,但也没有资料证明了,体罚对学生的成长是有利的。相反体罚引发的问题确实非常多是触目可见。

二、老师认为体罚基本算是教育的唯一的方法,或者说一种是说教,一种是体罚。说教就是礼,而体罚则是兵,这是先礼后兵的顺序。但和学生打交道,那种道德化的说教的作用是很弱,很多时候学生只是礼貌点头,或者是为了早点结束和老师不愉快的对话而点头。

学生更大的问题不在于道德说教所暗指的“不懂道理”,而在于情绪上无法忍受。所以道德化说教总体上效用是很低的。

这两条路不行之外,其实还存在一条第三条的路,这条路就是老师专业化道路。比如如何对学生问题进行诊断,如何在这个诊断的结果上提出更好的建议。我平常对学生的诊断经常从学生的家庭抚养经历,抚养人的资料,人生中重大事件,早期记忆,房树人图画,词语联想,作文,聊天,经常做的和新近做梦等等,对学生个性做出判断,比对材料,对学生的发生的事件从上述的资料中寻找线索等等,这需要比较丰富的心理学教育学的知识,又需要大量的实践,还需要大量的思索,这才是很多教师不愿意学习而宁愿拖着要么说教要么体罚的独腿行走。

我前次看到一个老师大发牢骚说:“因为没有体罚,现在学生变得越来越糟糕,没有办法了。”我介绍了教育诊断的方法,老师说:“这么一点工资,让我去学习这么多东西,而且学完了又没增加工资。”看看,话题马上由学生管理转移到不可解决的工资,很显然,老师并不是真正想真正找到这个破除“说教”和“体罚”的第三条路。

所以,很多的教师更愿意说“呜呼天下无马!”其实自己本身也不是伯乐,也只是一匹瞎马罢了,没有谁耽误了自己。


门前海蓝蓝


是的,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学生。我不知道法律对体罚学生的概念是怎么定义的,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不能僵化地理解老师教育学生的言行,而应该视某教师对某一学生的一段时间或长期行为来定:举例来说吧:如果某个老师在一段时间内或者长期罚站、打某个学生的行为,我们可以定义为老师是在体罚学生。如果确因某个学生某次调皮捣蛋过分,或者违反班规校纪过分,被老师偶尔罚站或者打一顿,这不能叫体罚学生! 因为国家有国家的法律,同样学校有学校的规定。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严禁渎职、贪污受贿,现实呢?我国公务员贪污受贿的少了吗?没有!那么国家教育他们的方式就是判刑,坐牢,或者劳改,我相信法律不会去体罚某个公民吧?这只是教育他重新做人的方式而已。同理,学校的班规校纪也是约束学校所有学生的,而不是针对某几个学生定制的,但是,一个班级里,班主任老师就一个人,一个班主任老师要面对一个班里几十人,不可能事事都迁就学生,对于那些确实过分的学生,我认为老师应该有必要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来处理。所以罚站、打学生有时就成了必要手段,而不是老师在体罚学生!

最后,我建议: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法有些地方应该做出调整:

1 重新界定什么是体罚学生的定义。

2 对于那种确实娄教不改、无法无天的学生,要么劝其退学,要么教育机构成立专门的强制教育学校,进行半军事化教学管理。

3 给老师放权,让老师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教育学生,什么学生家长动不动就到教育局告状的,校长可以组织事发(就是被家长告状的老师所在班级)的学生进行调查,由校长做出解释。

最后,学生到了学校,学生确实过分了的,老是过分宽容就放纵,老师不闻不问就是渎职,是对教育不负责,所以,我认为九年义务教育法要做出必要的、部分的调整和修改,让我们的教育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错越远!


豫中有爱


教育的困局有以下两点:

一、体罚与惩戒。不能体罚,这一点大家都有共识,甚至也有很多家长赞同体罚。至于惩戒,绝大多数人不会反对,但有的人会稍感不安。不安的是担心体罚和惩戒存在模糊地带,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哪怕十年、二十年前,老师对不守规矩的学生更多还是惩戒而非体罚,但了今天,在当前的法律法规和教育环境下,真正体罚学生的老师不敢说没有,但绝对只是极个别。体罚和惩戒的差别在哪里呢?我认为不伤害学生自尊,不伤害学生身体,这样的教育行为就是惩戒,而这种惩戒绝对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有这样一部分人,因为自身文化素养、教育经历等多方面的原因,没有认识清楚什么是体罚,什么是惩戒,把惩戒当作体罚来说事,这就给教育带来了一些干扰和负面因素,所以面向社会,探讨教育,建立共识是当务之急!



二、教育成本的增加。作为家长,对学生的未来有很深的忧虑感,去读高价学校、补课等等等等都是家长释放压力和忧虑的方式,当然也有一部分家长是出于想把学生培养得更加优秀的心理而加大教育投入的,但总的来说,大部分人对教育成本的增加是非常不满的,同时他们也把这样的不满归罪到教育部门和教师身上,这些看似和教育相关的矛盾和困惑,其实质的根源却并不在教育本身,也是教育部门无法解决的。要解决这样的矛盾,一方面需要国家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另一方面也需要广大家长提升或者更新自身的成才理念。国家提供了义务教育,如果自己需要加餐,那当然只能自己买单,天经地义。



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共识,但不是所有人的共识,任何理念都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和支持,这其中既要照顾大多数人对教育的合理关切,也必须尊重教育存在的客观规律,同时还需要一种提得起放得下的魄力,只要思考的大方向是正确合理的,那最终找到一个适合国情的、普遍认可的教育理念一定只是迟早的事!


流浪小夜曲


这事儿好办,对学生好好的提供服务。

主次关系,必须摆正。学生是是教育消费者,都是被服务的对象,都是一切教育当局,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上帝,而教育当局和教育工作者在其上帝面前,则是温顺的羔羊。

做为羔羊,对于上帝的事物必须提供很好的服务,而绝对不得干预。上帝们之间的事情,只能由上帝们自己做主,羔羊是没有任何资格过问的。

面对每次的学生放学,而离开学校的时候,校长必须率领全体老师排在学校门口,并向学生频频的致以深鞠躬,并且一再用感激的口吻说:“谢谢惠顾,欢迎再来。”

而学生们再次进入校门时,校长也同样必须率领全体老师排在校门口,并面带万分喜悦的笑容,向学生频频的深鞠躬,并且必须诚恳的一再说:“欢迎光临,请进请进,我们竭诚为您效劳。”

关于对校园的管理,保安只能对学生热诚服务,而不得干预学生的任何行动。而学生在校期间,学校门前的两侧,必须并排伺立着八名青年女老师,而且必须身着迎宾礼服,并随时为出入的学生服务。

如果这样,所谓的教育困局便会立即迎刃而解。


清心-芳


破解教育困局,只有把惩戒权归还教育,然而,这又与法律相勃,教育只有在漩涡中挣扎。

如今的教育真的是两级分化。一方面,在大中城市,人们享受极为丰富的教育资源,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也特别严格,老师地位也水涨船高,学生自身受家长的熏陶,学习也刻苦努力,基本上不用老师督促。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精英教育吧!另一方面,广大的农村,本来就教育薄弱,留守儿童的存在,家庭教育的缺失,农村教师待遇低下,再加上一些所谓教育专家的摇旗呐喊,什么素质教育,什么减负,什么快乐学习,什么绝不允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害苦了农村娃!70年代80年代,名牌高校的大学生占绝大多数,因为那时,城里的孩子不上学可以招工,农民的孩子要想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只有拼命读书。而今,咋就变了味?有人统计,而今,名牌高校农村孩子占比不足一成。这还不足以引起人们的思考吗?醒醒吧,亲爱的农民朋友,别价手里有俩个钱就过分膨胀。

现实是有许多农村孩子从小学就不学,到初中基本上就是混,50多人的班级得有10几个学生连最基本的加减乘除都不会,真的连字也认不得几个。马上就要期末考试,到时候我隐去名字发成绩单,专家看看,如何破解。



布衣教师


我的建议是学生在犯错的情况下,罚站三至五分钟,目的,让学生下不为例,有自尊心的学生,一次改变一生,没有自尊心的学生,罚一百次也等零。现在的孩子,娇生惯养,老师打不得,骂不得。这里有一例,有一女生,在小学二年级,一次犯错,老师用尺在手心打了一下,她回去告诉父母,老师打了她,她的母亲,来学校大吵大闹,说:把孩子送到学校,是关水的(意思是在农村玩水,不安全)不是送学校给老师打的,结果,老师违心的向家长赔礼道歉,这女生在二年级一呆就是五年,当时教育体系,学生必须有及格分数(60分)才能升级。


用户59668224739


学学新加坡,够民主了吧。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奔跑吧,孩子。那部电影,有心的人可以看看。一个贫穷的且学习好的孩子为了一双鞋子,甘愿帮富家子弟做作业,被老师发现后,老师请来富家子弟家长,当着家长的面,用戒尺狠狠地打孩子的屁股,而家长却只有不停的赔礼道歉的份。有些时候,看问题不可以以偏概全,新加坡,历史上一个海盗聚集地,文化底蕴根本不着边际,为何成为亚洲四小龙?多的,不说了


九五207


韩国、新加坡早尝到所谓素质教育、无惩戒教育的苦果,后来再次回到传统教育的轨道上来,把戒尺重新挂回到了每个教室的后面显眼的墙上,如遇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经警告无效后,上课教师可汇同本校别一管理人员,对该学生进行包括身体接触式惩戒,也就是只要有两位老师在场的情况下,用戒尺责打手心或臀部,惩戒也是一种守规守秩教育是学校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己不学却影响其他勤奋好学的学生,不严管,老师尊严何在?叫其他勤奋学生情何以堪?


接近天堂的地方119458426


对这个问题,在此说说个人的认识和观点。

第一个观点,并非法律的规定都是对的。有些几千年约定俗成的东西,虽然不是法律,更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民主、文明和法制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建国以来,我们立了许多法,为建设法制国家奠定了一定基础。这其中,绝大多数法律规定都是好的,正确的。但其中也难免存在极少数不够合理和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正当防卫权的使用及责任,个人财产面临侵害的维护权,贪腐轻罚与偷盗处罚的极度不对等,未成年人的过度免责问题,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在考问着人类的基本道德和良知。出现了法律与人们的基本道德和良知的冲突。比如身上财务被抢夺,追还是不追?这个几千年来并不复杂的问题,在现代世社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未成年人处于弱势地位,总体来说应该加以保护。但是法律的一些保护规定又不能规定过死,过于缺少远见、缺少人类灵魂的一些东西。所以教育中一些必要的措施、包括处罚,现在在人们的认识、观念、所产生的一些后果都与法律形成一定的冲突。这其中,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第一个问题,西方的未成年人保护观念、“未保法”以及其中的一些条款,是否都是金标准?中华民族几千年约定俗成的一些教育观念和准则,是否要一律抛弃,是否可以把其中一些科学的,有意义的,也考虑列入法律之内。

第二个问题,是到了应该详细规定体罚具体内容的时候了。到现在为止,家长和教师,作为教育者,心里根本不清楚什么是体罚、什么不是体罚,草木皆兵,心里没底。如果孩子做错了事,饿TA一餐都叫体罚,学生上课睡觉让TA站站都叫体罚。那么这种保护一定是包藏祸心,巴不得孩子学坏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三个问题,必须明确,教育需要激励、鼓励、奖励、赏识;同样,教育也是需要磨练与处罚的。没有处罚作为底线,教育不会有好结局、不会有好发展。成年人违法都还需要处罚,何况未成年人!如果孩子不听话,家长和教师什么措施都没有,还怎么教育?!

第二个观点,教育需要处罚。有处罚才能让人从小确立明确的是非观。有处罚才能让人从小确立基本的道德观念。有处罚才能让人从小敬畏社会准则规范,敬畏法律。一个三二岁的孩子,他学着打别人,我们家长得教育。可以给TA态度、给TA制约或者打打鞭子小小惩罚一下TA。这样,TA才会知道不能随意打别人,长久了才能学会尊重别人。这种教育绝非那些假文明的人所讲的什么“以暴制暴”,什么让孩子从小学会以暴力解决问题。美国的“未保法”执行得那么到位,它的暴力犯罪为什么那么高?说明那种教育理念并非完全正确。

第三个观点,我们民族的教育传统不能说碧玉无瑕、完全正确,但个人认为还是要比西方的一些教育更正确,更具有生命力。当然,我们也要借鉴、吸纳别人那些真正先进和正确的成分。

第四个观点,校园中,对学生不当行为的保护,就是对其他正常学生的伤害,对其本人的发展也是伤害。课堂上,因为体罚的“紧箍咒”使教师无法有效制止违纪捣乱的学生,谁来保护那些爱学习的学生的权利?正是因为无原则的不当保护,才使校园霸凌逾演逾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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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出的好!要想解决问题,就要找出问题的根。根在哪儿呢?问题出在孩子,老师处理不当,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孩子的问题谁来管?孩子出了问题说明不知道学校生活怎么过,更不知道为什么听老师的话的意义。这个问题必须有家庭教育来完成,这是解决问题的根,给孩子树立必须听老师的话信念。再说老师,方法很多,真正做到有智慧的老师。解决问题,就在家庭教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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