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聊聊那些假口罩


自疫情發生以來

口罩成為“抗疫”的重要武器

目前口罩等醫療用品成為稀有物品

可以說是“一罩難求”

今天我們來聊聊那些假口罩

口罩一帶 我最有錢

口罩脫銷!

有些人高價賣口罩已經很過分了

但更過分是居然有人制作假口罩!!!

假口罩不達防護標準

生產衛生環境極差

甚至可能是帶有病毒的二次口罩

今天我們來聊聊那些假口罩

今天我們來聊聊那些假口罩

廣西南寧一市民團購5萬個N95口罩

像紙一樣薄,一撕就碎

耳帶竟用訂書器來固定

口罩散發著一股刺鼻的氣味

團購組織者姚女士本想通過此渠道

捐贈一批口罩給民警

而後廠家解釋稱調錯貨,可退換

現已報警處理,相關部門已介入

今天我們來聊聊那些假口罩

真口罩,真難買

假口罩,一撕就爛

在這場慘烈的“戰疫”過程中

比病毒更可怕的,是人心

今天我們來聊聊那些假口罩

囤積居奇,哄抬物價

大發國難財

賣假口罩,謀財害命

堅決無法容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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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今天我們來聊聊那些假口罩

你記住了嗎

●快速識別真假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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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細看包裝,看其完整性,字跡、標識是否清晰,尤其是生產日期、廠家、KN95等此類標識。

● 去官網查證是否有此生產廠家以及生產許可。

這是一場沒有旁觀者的較量

生死攸關,刻不容緩

夜以繼日的“十二時辰”

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

都在抗擊疫情的戰場上

今天我們來聊聊那些假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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