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严控新增违法占地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邢台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采矿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增违法占地暨存量违法占地拆除整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按照省政府“自2019年5月1日起,新发生的违法占地不再调规、不再补办用地手续,必须拆除复耕”的指示及市委、市政府违法占地“存量清零、增量清零”的工作目标,对列入上级台账的存量违法用地及2019年 1月1日后所有新发生的违法占地一律拆除,消除违法状态,直至清零。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占地当事人要认清形势,争取主动,自行拆除、恢复地貌,不得心存侥幸,等待观望。要严格标准,必须将拆除后的建筑设施和建筑垃圾彻底清除,达到耕种条件。三、对限期内未拆除的,属地乡镇(园区)要组织强拆,对恶意抗法的纳入“扫黑除恶”线索专项打击,同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抄报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四、违法当事人是党员、村两委干部、公职人员的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拆除、复耕,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启动追责问责机制。五、对新增违法占地,供电部门一律采取断电措施,先断电、后拆除,私自接电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六、对涉嫌犯罪的违法占地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违纪的纪委监委将依纪严肃处理。七、对规定期限内不予拆除,导致上级下达卫片督办的由属地乡镇和共同责任部门全面介入,对其经营情况严审严查严管,实行联合惩戒。八、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国土资源管理所是严控新增违法占地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好初始管控作用,对新发生违法占地要在规定时限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九、各乡镇(园区)、共同责任机制各成员单位、各村支两委,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违法占地的发现、制止、拆除管控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制止、拆除等管控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提醒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业主、施工单位要深刻汲取违法占地拆除整改的惨痛教训,增强自觉,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319-8560327

临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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