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四种形态”全覆盖 铁纪生威扬清风

中国江西网廉政频道讯 蔡国庆、余张茜报道:“通过此次函询,我真切体会到组织信任爱护我的温度,更体会到纪挺在前抓早抓小的力度。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可以踏实干事了!”近日,瑞昌市一位科级干部收到《函询了结反馈通知书》时这样说道。今年以来,瑞昌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找准立足点精准发力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在从“不敢”向“不能”、“不想”延伸方面“常长”下功夫,通过严惩极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引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制度规范立足“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约谈函询制度,及时对有信访反映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同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建立集体约谈制度,防止纪检干部“灯下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谈问题、找原因、促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今年来,共约谈党员干部30余人次,系统内集体约谈3次;共函询5人次,向已回复的5名被函询干部发送《函询了结反馈通知书》。

动辄则咎立足“小”。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一般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让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措施成为大多数,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彰显“严管就是厚爱”。今年1-5月份以来,共诫勉谈话2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6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48人,占党政纪处分人数的93.14%。

惩前毖后立足“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住每一次集中整治的机会教育挽救干部。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红包”、“违插”、违规借贷、“四不为”等常态化治理过程中,大力引导党员干部变“自查自纠”为“自查自救”,卸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上缴不当所得。截至目前,有1人主动上交廉政账户6000元。

以案明纪立足“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认真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运用市水产局原局长蔡某、武蛟乡上湖村原支书、村主任何某案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今年,共实行党内问责11起11人,其中科级领导6人,并分5批对14起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通报。

挺纪在前立足“严”。严格把握纪与法的关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律红线不可逾越,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第一时间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强纪法衔接,严肃追究违法党员干部的纪律责任。今年来,纪检机关将涉嫌违法党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追究司法机关作出司法处理的党员干部15人,对情节轻微的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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