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監理的良性發展存在的幾個問題


監理自引入中國以來,已經經歷了二十餘年的發展與變革。隨著時代和社會環境的發展,監理在發展壯大的同時,也面臨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隨著幾起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有關強制監理各種話題的爭論,監理已被推向了風口浪尖。

當下,監理在中國到底是否處於良性發展狀態?也值得行業人進行深思。

有人對監理總結為:

監理人理想很豐滿,但現實卻很骨感。

這裡,

分享幾個監理小故事。

以供同行討論、思考。

1

建設單位事必躬親,監理看似多餘

故事1:建設單位自己掛帥,導致工程款多300萬

在現場,建設單位事必躬親,直接同施工單位打交道,尤其是涉及材料設備的選購、分包隊伍的確定等敏感問題,差不多就完全撇開了監理

。在這種情況下,施工單位也能不麻煩監理就不麻煩監理,甚至工程款都不用報請監理工程師批准,可以直接從建設單位處申領。當然,監理工程師針對現場問題發出的指令,施工單位也是願意聽就聽,不願意聽就置之腦後。點這免費下載施工技術資料

施工單位開始還走走程序,報請造價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工程量,總監理工程師簽署了工程款支付證書後,到建設單位申領工程款。後來,施工單位發現建設單位對監理工程師簽署的工程款支付證書根本不理會,就開始不按月向項目監理部申報工程量,直接向建設單位申領工程款,而該建設單位的主管人員竟然不理會手續是否齊全直接就撥付了,直到工程完工。因為是政府撥款的項目,後期必須要審計,審計中發現了這一問題,建設單位才慌了手腳,急忙請監理單位補開工程款支付證書。但是監理單位無法完全滿足建設單位的要求,因為他們直接支付的工程款比該項目監理工程師最終認可的工程款多300 多萬。

2

對監理的期望不切實際

故事2:把監理當做超人,要求一個人幹五個人的活

有的建設單位認識到自身的專業力量有限,確實是想委託監理單位幫助自己完成工程建設任務,但對監理工作了解不足,對監理的期望不切實際。

一次去四川成都談一個林產工業項目,該項目的總經理非常誠懇地說:您回去給我們派一個人來,把我們的現場管好,我們負責現場吃住、個人的工資、來往的交通費。”筆者也非常誠懇地回覆了他:人我公司能派,但一個人真管不好現場,是個超人也不成,做本工程的監理工作不能少於五個人。”筆者回京後對方還發傳真來繼續邀請,最後我還是婉拒了,因為該項目佔地七十多萬平方米,一個人現場巡視一圈下來差不多也要四個小時,還要管質量、進度、投資、安全,一個人管得了麼?根據多項類似項目監理經驗,該項目監理少於五個人根本做不好,與其做不好,不如不做。這樣的建設單位意識到自己不是專業的,力不從心,但是對於監理工作認識不夠,對行業實際狀況不瞭解,只是盲目地追求降低成本,奢望以最低的成本獲取超額的回報,過於理想化,花了大錢,客觀上加劇了監理行業的低價競爭。

3

把監理當做簡單勞動

故事3:認為監理是派人到現場吃個飯、籤個字就了事

有一些建設單位,將監理工作理解成為一種簡單的勞動。在中國人工是最不值錢的,成本能有幾個麼,按什麼標準取費,監理費能少支付就少支付,監理公司多著呢,你不幹有人幹!行業內都知道除了政府撥款的項目外(因為是國家的錢,沒有個人願意違反規定,承擔違規責任,給國家省下錢),基本沒有能夠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取費的,儘管該標準已經是十多年前的標準。這種風氣已經瀰漫了整個建築行業,甚至有一些建設單位認為平時不需要監理人員在現場,等到驗收等關鍵時刻,你到現場簽字就行,它要求的只是一個形式,文件中有監理就行,所以他也只需要付給你、一點點費用就行。

我們承接了某市的一個項目,該小項目按照國家標準取費才三萬多元錢,建設單位很希望我們去監理,我們也希望藉此打開該地市場,與建設單位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因為那麼小的異地監理項目是不賺錢,乃至虧錢的。可是我們到當地才知,建設單位按國家標準付費已經是當地的天價了,當地的監理公司聲稱給它五千元就可以幹,當然,他的監理方式就是關鍵日期派人到現場吃個飯、籤個字了事,當地的監理工作就是這麼做的。

監理費過低導致監理人員待遇過低,從而導致監理行業難於留住高素質的人才,業內高素質人才少,導致監理服務水平低,監理服務水平低又導致建設單位不肯付出合理的監理費,監理行業陷入了一個“降低取費標準—降低服務水平—降低取費標準”的怪圈

作者本人關於監理是否應該取消,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一、如果監理取消了,建設單位一樣需要承擔起監理的責任,反而成本更加高,安全和質量風險完全由自己承擔,政府質量安全管理部門沒有垂直的管理部門,增加質量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量。典型代表碧貴園主要依靠自身的內部管理,弱化監理管理,從2018年發生各種安全事故可見一般。

二、"監理"是一種國際慣例。建設部1988年印發的《關於開展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建設監理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建立建設監理制度首先是為適應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基本建設投資體制、設計與施工管理體制的改革新格局;其次,為了開拓國際建設市場,進入國際經濟大循環,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實行建設監理制度,以便使我國的建設體制與國際建設市場相銜接。。

三、從事工程的人,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去幹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國企一般人進不去,進去也勞務派遣,外聘人員,私營企業工作不穩定,經常卸磨殺驢,就是幹完活就把你裁員了,養不住人,工作強度大,你要老闆錢,老闆要你命,工作667,生病ICU。

四、然而建設單位人員需求少,學歷要求高,設計單位勘察單位需要人員的素質比較高,也不是誰想去就去的。

五、監理單位的存在保證了很多想從事工程行業而且不能吃苦的人員提供工作,不至於轉到別的行業,從而為工程行業培養從業人員,轉移很多來自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質量,安全風險,減輕政府質量安全管理部門工作強度,對提高工程質量,安全也是起到積極的作用。

關於說必須取消監理的相關人員,大部分就是從來沒做過監理和建設單位,一直做施工單位,吃盡監理人員苦頭,我本人經歷的施工單位是對監理單位存在嚴重的偏見,主要是因為整個施工單位從項目經理到測量員沒有一個做過監理,從大學經歷的教育就是對監理有偏見,總是認為監理的工作就是對工程起阻礙作用,影響施工單位進度,從而特別不待見監理,這是社會存在普遍現象,誰也沒有辦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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