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考點總結

考點一、基抗工程檢測

基坑工程監測包括支護結構監測和周圍環境監測。支護結構監測包括:

(1)對圍護牆側壓力、彎曲應力和變形的監測;

(2)對支撐(錨杆)軸力、彎曲應力的監測;

(3)對腰梁(圍檁)軸力、彎曲應力的監測;

(4)對立柱沉降、抬起的監測等。

周圍環境監測包括:

(1)坑外地形的變形監測;

(2)鄰近建築物的沉降和傾斜監測;

(3)地下管線的沉降和位移監測等。


《建築》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考點總結


考點二、一般腳手架安全控制要點

腳手架立杆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杆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杆固定,高低差不應大於1m。靠邊坡上方的立杆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m。

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杆。縱向掃地杆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於200mm處的立杆上,橫向掃地杆亦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並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淨距不應大於15m。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全立面連續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斜杆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應隨立杆、縱向和橫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設,各底層斜杆下端均必須支承在墊塊或墊板上。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

考點三

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在2.5~25cm範圍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嚴,蓋板要有防止挪動移位的固定措施。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製構件時的洞口以及因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要保持四周擱置均衡,並有固定其位置不發生挪動移位的措施。

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一層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柵,並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採用貫穿於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柵,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於20cm。

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須設防護欄杆,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防護。

考點四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編制、審核、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比較潮溼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於2.5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36V。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特別潮溼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m,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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