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建築工程相關法規,五大考點學習

考 點 一

施工期間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的牆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採暖製冷系統和照明設備不得在建築上使用或者安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溫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保溫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考 點 二

誠信行為記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建築市場誠信信息平臺上統一公佈。其中,不良行為記錄信息的公佈時間為行政處罰決定做出後7日內,公佈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3年;良好行為記錄信息公佈期限一般為3年。


考 點 三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法分包:

1.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個人的;

2.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的;

3.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施工的;

4.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房屋建築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鋼結構工程除外;

5.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

6.勞務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

7.勞務分包單位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築材料款、週轉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費用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分包行為。


考 點 四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考 點 五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d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建築》建築工程相關法規,五大考點學習

二建倒計時不到2個月時間,雖然有些省份延期,但是要做好準備,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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