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川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換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貴州川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證券簡稱:川恆股份,證券代碼:002895)與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海證券”)於2016年3月24日簽訂《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保薦協議書》,聘請國海證券擔任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保薦機構。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於2017年8月實施完畢。根據相關規定,國海證券對本公司的持續督導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10月24日,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及2019年11月11日召開的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議案。

經公司董事會審慎考慮,決定聘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擔任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並於2019年12月23日簽訂《貴州川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之保薦協議》。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發行人因再次申請發行證券另行聘請保薦機構的,應當終止與原保薦機構的保薦協議,另行聘請的保薦機構應當完成原保薦機構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另行聘請的保薦機構應當自保薦協議簽訂之日起開展保薦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國信證券委派劉瑛和餘志情擔任保薦代表人,負責公司具體的持續督導工作。

保薦代表人簡歷見附件。

特此公告。

貴州川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

劉瑛女士,國信證券投資銀行事業部業務部執行副總經理,工商管理碩士,保薦代表人,註冊會計師。2007年開始從事投資銀行工作,先後參與深圳市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並上市項目、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項目、陝西堅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IPO項目、張家港化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IPO項目,負責廣東和勝工業鋁材股份有限公司IPO項目、深圳市智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項目。

餘志情先生,國信證券投資銀行事業部業務部董事總經理,保薦代表人,經濟學碩士。1996年開始從事投資銀行業務至今,先後參與負責多家企業的融資服務保薦工作和上市公司的再融資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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