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炎,溼疹患者需要知道的幾件事情

這類疾病病因目前尚不明確。

內因包括免疫功能異常(如免疫失衡)和系統性疾病(如內分泌疾病)以及精神因素、遺傳性。

外因:環 境 或 食 品 中的 過 敏 原、刺 激 原、微 生 物、環 境 溫 度 或 溼 度 變 化、日 曬 及生活習慣等 均 可以引發或加重。

共同特點

1、瘙癢為突出特點

2、發病部分與“過敏”有關

3、急性期部分可以“流水”,多數時間是乾燥、肥厚、粗糙為主

4、往往有“癢——抓——皮膚更幹——更癢——繼續抓”的惡性循環

1、有效止癢:是防止進入“癢——抓——更癢——繼續抓”的惡性循環的前提

(1)口服/輸液止癢藥物是止癢的主要手段,外用藥物也很重要

(2)多數口服止癢藥物(以抗過敏藥物為主)多少會有睏倦、口乾的感覺,但他們不是所謂“激素”,也不存在成癮的問題,當然單用一種藥物會有可能出現止癢效能下降的現象,口服止癢藥需要在醫生指導下在一定長的時間內連續使用

2、抗炎:抗炎有助於緩解症狀,對防止復發尤其重要,但抗炎治療往往需要時間較長,需要耐心

3、外用藥物:

(1)總的原則:“溼對溼、幹對幹”,流水用溶液溼敷(紗布或毛巾浸溼溶液,蓋在流水處,一般為二十分鐘),後馬上用藥膏(霜、乳、軟膏)外塗,一天多次,待不流水,就只用藥膏(一般一天兩次)

(2)肥厚、乾燥皮損:可以封包,就是把藥膏塗上去,用保鮮膜等包緊,最好晚上進行,白天擦掉,這樣有助於藥物滲透。

4、關於“激素”

(1)口服/輸液:在上述疾病的急性發作期、病情嚴重並無禁忌症的情況下,可以短期口服/輸液“激素”,以迅速緩解症狀

(2)外用:面部、皺褶及其他特殊部位根據病情可酌情短期使用中/弱效“激素”,不宜長期使用,其他軀幹及四肢可以在一定時間段內根據病情使用各種強度“激素”類藥物

5、關於非“激素”外用藥物

(1)一般而言,非“激素”(某某莫司為例)外用藥物作用強度比“激素”類藥物要弱,它的優點是少有“激素”的副作用,可以相對長時間使用,安全。

(2)非“激素”(以某某莫司為例)外用藥物:一開始使用短期內往往會有灼熱感,一般過幾天就會消失。如果需要處理,有兩個解決方法:a與你常用的潤膚/保溼乳等份混合外塗,待不適感消失就不用混合外塗了;b塗藥前十分鐘先用你常用的潤膚/保溼乳外塗皮損,然後再塗藥物。

(3)其他“非激素”類外用藥物;這類藥物有一部分有刺激性,注意薄嫩部位慎用,要看清楚批准文號的類別,切記。

6、關於過敏原檢測: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不同疾病適用的檢測方法不同

(2)不同“過敏原”在疾病中意義有區別

(3)不同檢測方法的結果不能相互比較

(4)除非有確鑿的證據:有些所謂的“過敏原”不必長期避免

(5)不同過敏原不一定都能脫敏

(6)對於某些疾病而言:不要太倚重脫敏治療

三、預防:生活習慣很重要!!!

1、保持“潤”:多數皮損是乾燥的,即使好轉後也會比較乾燥、粗糙,這樣更容易引起瘙癢反覆。所以:

(1)保持“潤”:不是勤洗澡、不是噴水,是頻繁、較大量的塗潤膚產品

(2)避免過度、頻繁沐浴,以及使用強鹼性的沐浴、清潔產品(肥皂、洗衣粉、洗滌精),“過敏”不是“感染”,過度清潔有時會適得其反

(3)如是全身泛發,皮膚乾燥,每晚睡前在曾經患病部位塗霜(多塗),皮膚潤可以有效減輕外界刺激所致的瘙癢

2、少刺激:熱水燙洗,過度搔抓、清洗、鹽水及酒精擦洗是不對的。

(1)避免過度搔抓、摩擦,會加重皮膚乾燥,形成瘙癢——搔抓——乾燥——瘙癢的惡性循環

(2)避免強的物理和化學刺激(包括硫磺、肥皂、酒精、鹽水、雙氧水、花椒水等)

3、其他:

(1)在乾燥季節建議可以使用加溼器

(2)每晚睡前在曾經患病部位塗霜(多塗)

(3)避免接觸羊毛製品,或者地毯等蟎蟲多的織物

但防止復發和加重除了抗過敏以外還需要生活習慣的調整

(4)不吃或少吃刺激性食物,如海鮮、牛肉、辣椒、濃茶、咖啡、酒類等

(5)衣著宜寬鬆:減少摩擦刺激, 穿棉質衣服,清洗後要儘量漂洗乾淨洗衣液等

孫東傑

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雲南省皮膚病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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