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買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已籤,首付也付了,銀行貸款也下來了,但是房東卻遲遲不肯過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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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先辦理過戶遞件手續的嗎?

應該先辦理過戶遞件手續,首付款放到銀行做資金監管。

一般拿到過戶遞件手續後的回執,就應該通知銀行把在監管的首期款支付給賣方了。

等國土局出新證後,把新證拿到銀行做抵押,銀行把尾款支付給賣方。

然後,賣方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與買方完成房屋交割手續。這樣交易就算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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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遇到的難題應該是:銀行已將貸款轉到原業主的帳號了,但原業主卻遲遲不肯交房。

如果出現原業主拖延交房,那麼辦?個人建議先禮後兵,分三步走。

第一步.瞭解原業主拖延交房的原因。

有些原業主拖延交房,可能是他的新房還差一點時間沒裝修好,還沒能搬遷;或剛好在交接的階段出了意外等等。

如原業主確實暫時有苦衷的,不能搬離,且買方也不急著入住的情況下,可以再寬容多一點時間給原業主,但要明確一個最後期限。雙方也可協商一個租金標準,由買方從尾款中扣除,或原業主另行支付。

第二步.報警處理。

如原業主屬惡意違約,不按時交房。超過了交接時間,買方可選擇報警,由警方出面驅離。或在有警方和中介在場見證情況下,找人將賣方的物品和人強制清出,同時換鎖。

換鎖後,賣方再撬門進去,那就不同性質了。

第三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報警無效,那隻剩最後一步了,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要求原業主儘快搬離,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法院判決結果下來後,如賣方還是不履行,可申請強制執行。

但要注意,訟訴的排期可能比較長,有時要排一兩個月甚至更長才能開審,儘可能不要走到這一步。

我們要吸引教訓:

沒交接房子前,不要付清尾款,如是銀行按揭付款的,那在首期款中扣壓一部分,在交房時再付;銀行放款前,多觀察原業主是否有搬家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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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流程:1,看好房子,談價格,一切沒有問題簽約,當天交定金——2,業主有房貸抵押的需要先去撤押,然後出網籤,貸款的話需要去銀行面籤——3,貸款等待批貸(證明已確定好客戶的資質沒有問題,銀行會放款給房東的)——4,然後去交易大廳過戶,客戶這邊領新的房產證——5,然後等待銀行放尾款,完成交房事宜。

至於題主的問題,沒有過戶,銀行是不會放款,也需要客戶領到新房產證才會給房東尾款的,題主應該經歷到了首付付了,銀行批貸未放款的階段了。那麼房東遲遲不肯過戶,需要:1,讓中間方去協調,看看房東是因為什麼原因不過戶,把雙方的要求說清楚,2,正常的情況下,我們籤合同,合同中都會任何約束的,比如首付什麼時間付,什麼時候面籤,什麼時候過戶·······都是有時間約束的。如果合同時間期限過了,那麼買賣雙方先協商時間,如果有一方進行違約,那麼守約方可以按照合同的違約責任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的。

有朋友跟我說過之前簽過一個單子,房東還有20萬左右的房貸沒還清,需要客戶這邊的首付去撤押,買賣雙方也商量好了,客戶直接給房東轉了20萬,後來房東沒有去撤押,拿著錢放在生意上了,導致房子一直不能過戶,後來房價開始漲了,客戶有點著急,就強制要求業主去撤押,業主發現房價一天比一天高,就想毀約,最終打官司打了好幾年,客戶一直沒買,業主一直沒賣。


不高不瘦


你買的是2手房:

1:正常2手房買賣雙方確定交易價格。在確認交易磋商價格之前,買方應對房屋產權面積,樓棟位置,是否有銀行貸款尾款這些基本信息和原房主確認清楚。交易房屋是原房主一次性購買,還是貸款購買。一次性購買或貸款房產證是否在手,有沒有任何銀行抵押,凍結。是否有尾款,是原房主還還是協商買方墊還。

2:買賣雙方根據房屋交易合同,在付首付同時在產權交易中心更名過戶,原房主配合買房更名過戶,從產權處拿取新產權證申領憑證。由買賣雙方一起取證或第三方取新房屋產權證,送至銀行抵押進行放款審批,後把剩餘尾款由銀行打到原房主銀行賬戶。

3:原房主配合買方進行戶口遷出,物業,採暖,水,電,煤氣相關手續交接確保雙方利益相互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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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剛走完程序,題主問題裡說房貸已經下來,這有個很大的疑問,就是如果未完成過戶,你拿什麼抵押給銀行?我的流程:籤合同付定金,申請房貸,貸款審核通過,付剩餘首付,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拿房本送銀行辦理抵押資料,去房管局抵押,等銀行放款(目前正在等),當然我這中間還有點別的事,一個是賣方契稅未滿兩年,所以付完首付到過戶等了幾個月,第二是賣房有一個墊資解押的過程。所以題主問的問題,如果賣家不過戶,他是拿不到銀行貸出來的款的(未抵押銀行不放款),此外題主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過戶的時間,到時間不過戶可以要求賣房退首付,並索賠相應的違約金


微塵無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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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們簽了合同,內容裡就有規定好過戶時間,如果過了這個時間房東還是不肯過戶,那就可以馬上起訴他違約,違約責任在買賣合同上應該是有體現的。

不過,這個問題有點矛盾,一般來說二手房買賣流程是這樣的,首先是到房管局查檔,做公證,然後網籤,交稅費,接著過戶到你名下,銀行拿著你的不動產權證做抵押公證,才能貸款的。為什麼你貸款下來了,卻沒有過戶呢?

簡單點說就是↓↓↓

正常流程是過戶的時候付首付,過戶完成後銀行辦理完畢抵押才會放款的。

在具體一點↓↓↓

正規二手房買賣是雙方籤買賣房屋合同,買方到銀行申請貸款資格,銀行確認你的貸款資格,買方把首付款交到貸款銀行託管,買賣銀行三方面籤合同,你和房主去房產辦理過戶,過完戶銀行把首付款給賣方,你拿房產證到銀行辦理質押,貸款下來你到銀行簽字,銀行把貸款給賣方,交易完成。


我房網


如果銀行貸款下了,就是已經過完戶了啊,銀行貸款必須要證件抵押的,而且證件是你的名字才能給你放款,是不是搞錯了


走過不平常的歲月


首先,不知道你們合同是怎麼籤的,按我們這邊本地的流程,既然銀行已經放貸,說明已經到房管部門辦理了網籤手續和抵押手續,所以不會存在一房二賣現象。

其次,合同中是否約定了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限制和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違約責任?如果有,那就按合同催促辦理,對於強硬不予理會的,那就只能走司法途徑了。如果什麼都沒有約定的話,那就比較吃虧了。


閒坐寥寥


你們是私下交易嗎?有沒有通過中介公司?你們之間的合同是怎麼籤的?你們的操作方式跟我們當地的不一樣,我們這裡買賣雙方不去過戶,就出不了不動產權證,沒有不動產權證就沒辦法做抵押,沒辦法做抵押銀行就不會放款。銀行不放款賣方收不到銀行尾款。


王小芳1105


讓中介公司問業主到底因為什麼不過戶,去房管局做一下產權調查。看房子是不是存在法院查封等。不過戶肯定有不過戶的原因。如果房子沒有問題業主遲遲不配合,那就根據合同相關條款起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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