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廊坊“永清華夏幸福景豐”房產涉嫌欺詐銷售 位置設施太差

在線投訴:本人於2016年5月在廊坊市永清縣孔雀城售樓處購買了一套華夏幸福子公司廊坊景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商品房,現名為湯林玉苑二期,開發商聯合代銷公司違規收取所謂電商費3.5萬元,要求退還。

「315」廊坊“永清華夏幸福景豐”房產涉嫌欺詐銷售 位置設施太差

  我們在永清森林新都孔雀城售樓處觀看樓盤模型,銷售說華夏幸福開發商孔雀城品牌,孔雀城在哪開發哪就是一片城,有幸福大道有溫泉,樓盤北側萬畝森林,樓盤外大環境配套城市公園等設施,零公里萬畝森林公園,兩公里京臺高速,三公里北京亦莊永清高新區。到收樓時與宣傳的位置嚴重不符,無城市配套,幸福大道等相關設施,純屬欺騙,虛假宣傳,最高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應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要求開發商並賠償一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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