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凶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從"白銀案"到"韓國《殺人回憶》原型"案件等多年懸案的告破,追訴時效

成了熱門討論的話題。在影視節目中,常常能看到兇手隱姓埋名20年,終於熬到追訴時效過期,獲得"自由”的橋段。

真的是這樣嗎?


28年兇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電影《殺人回憶》劇照


追訴時效

追訴時效,是指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進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過此期限,司法機關就不能追訴

追訴時效一共分為4個等次:5年、10年、15年和20年。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 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28年兇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注意:

① 法定最高刑不是整個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而是犯罪情節對應的具體刑格的最高刑。

舉例:


28年兇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② 共同犯罪中,對各共犯分別計算追訴時效,一人超過追訴失效,另一人沒有超過追訴時效的,只能對未過時效的犯罪人進行追訴。

舉例:小明和小紅犯故意殺人罪,小明是主犯,小紅是從犯。小明被判無期,小紅被判10年。15年後,兩人自首。此時,因為小紅的追訴時效已經過了,只能追訴小明。


28年兇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③ 想象競合犯、牽連犯,按照所觸犯各罪分別計算追訴時效的期限。如果輕罪已過追訴時效而重罪未過,則只按重罪追訴。

舉例:小明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然後拿著偽造的證件實施詐騙,構成詐騙罪。5年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已經過追訴時效了,但是詐騙罪還在追訴時效內,此時不再追訴前罪,而只追訴詐騙罪。


28年兇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追訴時效的計算

追訴時效的起算日:犯罪之日(/行為終了之日)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28年兇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注意:犯罪之日不是犯罪既遂之日

實害犯的實害結果發生之日就是犯罪之日,即追訴時效的起算日

危險犯實施行為之日就是犯罪之日。

追訴期限的截止日:審判之日


28年兇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追訴時效的延長

在追訴時效的進行期間,因為發生法定事由,而使追訴時效暫停執行。

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司法機關立案後,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或審判;一種是司法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

第八十八條 【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28年兇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關於追訴時效的設立,既有報應主義的角度,又有特殊預防的需要

報應主義,即只要發生了犯罪,法律將一直追究追究到底,它體現在:對於情節特別惡劣的案件,超過了追訴時效,可以報最高檢核準追訴,從而依法懲罰犯罪人。

也體現特殊預防的需要,如果犯罪人十幾、二十年未再犯案,或許是改造好了;多年來,犯罪人的良心也在受懲罰,內心煎熬。



28年兇殺案終告破,追訴期已過的案子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