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雲南共266人被終生禁駕 因酒駕醉駕肇事占比61.28%

雲南網訊(記者 黎鴻凱)7月18日,記者從雲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今年1至6月,雲南全省共有266人受到終生禁駕處罰。據公佈的6月份雲南省“終生禁駕”機動車駕駛人名單顯示,上月雲南共有55人受到終生禁駕處罰。

據瞭解,今年1至6月266人受到終生禁駕處罰,其中有103人是因為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佔比38.72%,163人是因為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佔比61.28%。

6月份被處終生禁駕的55人中,有24人是因為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31人是因為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分別佔此次公佈“終生禁駕”人員名單的42.86%和57.14%。

從公佈的結果來看,因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的人數比例較高,而今年上半年更是如此。為此,雲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提醒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切莫以身試法,同時,養成開車良好習慣,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明確規定,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101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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