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角度來看為什麼我質疑外國人永久居住管理條例

2月27日,司法部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條例),立即引起了社會上的廣泛熱議,對於條例本身,我也是仔細地研讀過了,條例本身存在含糊不清的地方,也存在漏洞。

作為一位歷史領域的創作者來說,我認為條例有可能引發外來人員短時間的大量湧入,而歷史上,外來人員一旦短時間內大量湧入,對於一個國家和社會來說都容易引起動盪。

管理條例除了自身存在含糊不清的地方和漏洞,並且沒有配套的相關措施。

通讀整個管理條例,只是規定了什麼樣的條件能夠獲得永久居留中國的資格,這些條件從表面上來說問題不大,如第十五條,就規定了在國家重點發展行業、區域連續工作三年,工資性收入不低於所在區域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四倍,又如第十六條中就規定,要在中國境內投資摺合人民幣一千萬以上,等等,這些規定都為永居設立了一定的門檻和條件。

但如果我們細看條例,很多地方其實是含糊不清甚至存在漏洞的。如第十五條中,其中的一個條件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者從國際知名高校畢業,在中國境內工作滿三年,那麼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是不是什麼樣大學的博士研究生學歷的都可以呢?比如隨便一個非洲國家的野雞大學的博士研究生是不是也算呢?當然在這裡我不是種族歧視者,也不是貶低非洲國家,但是事實就是如此,很多國家所謂的大學,實際上連我們的一般技校水平都比不上,這樣學校出來的博士研究生究竟是什麼水準呢?這點恐怕是很難恭維的,這是其中存在漏洞的地方;再如第十一條,外國人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國家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推薦,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在這裡,又出現了“史上最神秘的部門”,有關部門,那麼那些部門是有關部門呢?國家的部門非常多,到時候究竟是那個部門說了算呢?這是條例模糊的地方。

從歷史角度來看為什麼我質疑外國人永久居住管理條例

圖為美國的一所野雞大學

當然,整個條例存在的漏洞和模糊的地方非常多,在此我就不一一細說了。

同時,這個條例並沒有配套的相關措施,比如如果外國人沒有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那麼將如何處理的問題?眾所周知,現在我國有很多外國人長期在國內非法滯留,在這些非法滯留的問題沒有解決的前提下,我們給外國人發放永久居留資格,那麼如果一個外國人在中國待久了,沒有獲得永久居留的資格,我們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如果沒有對長期非法滯留人員的處理辦法,或者對於長期非法滯留人員的處理不到位,在這種情況下推出這項措施,那麼後果很可能是非法的繼續滯留,合法的不斷增加,來到我國的外國人會呈現短時間內的大幅增長,而這短時間內的大幅增長,就是我所擔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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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某些城市,外國人員大量滯留

從歷史上來看,大量外來人員短時間湧入一個國家或地區,從來都會帶來社會的劇烈動盪

從我國曆史來看,大量外族湧入中原地區的時期,最明顯是在西晉之後的南北朝時代,由於西晉王朝的內亂,導致中原王朝衰微 ,邊防廢弛,在這一時期正好又遇上了大量北方遊牧民族湧入中原的現象,史稱“五胡亂華夏”時期,這一時期歷史學家一般認為是從西晉滅亡的公元316年算起,到公元439年鮮卑統一北方結束,持續了整整一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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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亂華夏”時期的割據勢力

當時在我國的北方引起了多大的動盪呢?當時北方少數民族建立起來的主要政權就有成漢、前趙、前燕、後趙、後秦、北燕、西秦、後涼等,史稱十六國,在西晉強盛時期,我國北方有2450萬左右的人口,而到了公元370年,前秦滅前燕時,北方就只剩下大約1300萬人口了,短短的50多年內,北方人口減少了近一半。當然,伴隨著北方政權的頻繁更迭,每一次更迭都避免不了一場腥風血雨,而這種動盪,實際上整整持續有270多年,直到公元589年楊堅建立隋朝才算是真正地走向了結束。

在中國史上是如此,在那麼在外國史上呢?其實也是如此。

比如說羅馬帝國,在公元50年左右,羅馬帝國的第四位皇帝克勞狄烏斯時代羅馬進行了一次人口普查,全國男性(17-60歲)可以服兵役的公民有將近600萬人,那麼全國有公民權的人口大約在1500萬人左右(加上大約一半的17-60歲的女性以及小於17歲大於60歲的公民)。整個羅馬帝國人口當時大約在5000萬人左右,除去行省居民,整個羅馬帝國的奴隸當時大約在3000萬人左右(估算)。當時羅馬的公民權是開放的,會有部分奴隸變為“解放奴隸”,也就是準自由人,成為“解放奴隸”的奴隸,在為主人服務一定年限後,一般都會成為自由人,甚至獲得羅馬公民權。不過羅馬人並不是一股腦地開放公民權的,而是有節奏地向奴隸開放公民權,一般來說,能夠成為“解放奴隸”的奴隸,佔奴隸總數的十分之一。也就是這樣有節奏地開放公民權,羅馬保持了長久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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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末年,大量外族入侵導致了羅馬的滅亡

而到了羅馬帝國的末期,大量外族不斷地侵入羅馬本土,包括了哥特人、日耳曼人甚至是匈奴人等等,直接造成了整個羅馬社會的劇烈動盪,也造成了羅馬帝國的最終滅亡,自羅馬帝國滅亡之後,歐洲陷入了長期的“黑暗時代”。

再如,當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以後,大量打的歐洲殖民者湧入北美地區,建立了美國,而北美這塊地方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則在歐洲殖民者的驅趕下遭到了毀滅性的屠殺。歷史學家一般認為印第安人原本大約有1000萬人,到了19世紀末期,只剩下了大約20萬人。

當然,歷史上短時期大量外族湧入造成一個國家或地區長期動盪的例子很多,在此也不一一例舉了,可以肯定的是,這應該是一個歷史規律。

為什麼短時期大量外族湧入會造成社會動盪?

那麼在這篇文章的最後部分,我簡單分析一下為什麼短時期內大量外族湧入會造成社會動盪的原因。原因就在於,當兩個群體在文化上存在巨大差異的情況且直接接觸的情況下,很容易爆發衝突。文化的不同就導致了觀念的不同,比如在語言上,不說外國人的情況,就說我們本國人的情況,就筆者所在的湖南地區來說,人們有時候說話速度比較快,甚至話音會有些大,這其實是一般的交流,但這對於北方一些地區的居民來說,這種說法方式很容易引發衝突;再如我認識的一些東北朋友就非常認死理,認定一個事情是對的,不管別人怎麼說都會堅持,而南方的一些朋友就沒這麼認死理,處理問題比較靈活一些。等等,這些例子說明,哪怕是同一個國家,同一個文化體系下,不同地區的人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更何況是不同文化,不同國家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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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文化差異很大

如果能夠控制住外來人口的節奏,外來人口的數量沒有形成一定規模,那麼通常情況下,這些外來人口容易被本地人的文化所同化。但是外來人口一旦太多,形成一定規模,那麼本地人就無法同化外來人員,當兩種文化存在巨大差異的情況下,就非常容易引發衝突。

所以這也是歷史上為什麼一旦短時期內大量外來人員湧入一個國家或地區,都會引發劇烈的社會動盪的原因。

所以,寫到最後,我可以總結出以下幾點:第一,我並不反對吸收外國人,當今世界是人才競爭的世界,那個國家擁有的人才多,那個國家就容易在激烈的國際競爭格局中勝出。但是,人才在人群中總是極少數 ,所以這個群體並不會多,只要是人才我們就應該積極引入;第二,我也不是種族歧視者,我並不歧視任何種族,只是站在歷史的角度來看,大量外來人員短時期的湧入確實容易引發社會動盪,所以對於外國人的引入,我們要保持節奏;第三,在出臺允許外國人在我國永久居留的相關法規之前,是不是應該先有如何處理非法居留的完善法規體系呢?

各種法規和政策要有配套措施,不能單獨搬出來;第四,關於條例中模糊和存在漏洞的地方,還希望“有關部門”能再斟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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