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角度来看为什么我质疑外国人永久居住管理条例

2月27日,司法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立即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热议,对于条例本身,我也是仔细地研读过了,条例本身存在含糊不清的地方,也存在漏洞。

作为一位历史领域的创作者来说,我认为条例有可能引发外来人员短时间的大量涌入,而历史上,外来人员一旦短时间内大量涌入,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都容易引起动荡。

管理条例除了自身存在含糊不清的地方和漏洞,并且没有配套的相关措施。

通读整个管理条例,只是规定了什么样的条件能够获得永久居留中国的资格,这些条件从表面上来说问题不大,如第十五条,就规定了在国家重点发展行业、区域连续工作三年,工资性收入不低于所在区域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四倍,又如第十六条中就规定,要在中国境内投资折合人民币一千万以上,等等,这些规定都为永居设立了一定的门槛和条件。

但如果我们细看条例,很多地方其实是含糊不清甚至存在漏洞的。如第十五条中,其中的一个条件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三年,那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是不是什么样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都可以呢?比如随便一个非洲国家的野鸡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是不是也算呢?当然在这里我不是种族歧视者,也不是贬低非洲国家,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很多国家所谓的大学,实际上连我们的一般技校水平都比不上,这样学校出来的博士研究生究竟是什么水准呢?这点恐怕是很难恭维的,这是其中存在漏洞的地方;再如第十一条,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在这里,又出现了“史上最神秘的部门”,有关部门,那么那些部门是有关部门呢?国家的部门非常多,到时候究竟是那个部门说了算呢?这是条例模糊的地方。

从历史角度来看为什么我质疑外国人永久居住管理条例

图为美国的一所野鸡大学

当然,整个条例存在的漏洞和模糊的地方非常多,在此我就不一一细说了。

同时,这个条例并没有配套的相关措施,比如如果外国人没有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那么将如何处理的问题?众所周知,现在我国有很多外国人长期在国内非法滞留,在这些非法滞留的问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我们给外国人发放永久居留资格,那么如果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待久了,没有获得永久居留的资格,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对长期非法滞留人员的处理办法,或者对于长期非法滞留人员的处理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推出这项措施,那么后果很可能是非法的继续滞留,合法的不断增加,来到我国的外国人会呈现短时间内的大幅增长,而这短时间内的大幅增长,就是我所担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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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某些城市,外国人员大量滞留

从历史上来看,大量外来人员短时间涌入一个国家或地区,从来都会带来社会的剧烈动荡

从我国历史来看,大量外族涌入中原地区的时期,最明显是在西晋之后的南北朝时代,由于西晋王朝的内乱,导致中原王朝衰微 ,边防废弛,在这一时期正好又遇上了大量北方游牧民族涌入中原的现象,史称“五胡乱华夏”时期,这一时期历史学家一般认为是从西晋灭亡的公元316年算起,到公元439年鲜卑统一北方结束,持续了整整一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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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乱华夏”时期的割据势力

当时在我国的北方引起了多大的动荡呢?当时北方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主要政权就有成汉、前赵、前燕、后赵、后秦、北燕、西秦、后凉等,史称十六国,在西晋强盛时期,我国北方有2450万左右的人口,而到了公元370年,前秦灭前燕时,北方就只剩下大约1300万人口了,短短的50多年内,北方人口减少了近一半。当然,伴随着北方政权的频繁更迭,每一次更迭都避免不了一场腥风血雨,而这种动荡,实际上整整持续有270多年,直到公元589年杨坚建立隋朝才算是真正地走向了结束。

在中国史上是如此,在那么在外国史上呢?其实也是如此。

比如说罗马帝国,在公元50年左右,罗马帝国的第四位皇帝克劳狄乌斯时代罗马进行了一次人口普查,全国男性(17-60岁)可以服兵役的公民有将近600万人,那么全国有公民权的人口大约在1500万人左右(加上大约一半的17-60岁的女性以及小于17岁大于60岁的公民)。整个罗马帝国人口当时大约在5000万人左右,除去行省居民,整个罗马帝国的奴隶当时大约在3000万人左右(估算)。当时罗马的公民权是开放的,会有部分奴隶变为“解放奴隶”,也就是准自由人,成为“解放奴隶”的奴隶,在为主人服务一定年限后,一般都会成为自由人,甚至获得罗马公民权。不过罗马人并不是一股脑地开放公民权的,而是有节奏地向奴隶开放公民权,一般来说,能够成为“解放奴隶”的奴隶,占奴隶总数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这样有节奏地开放公民权,罗马保持了长久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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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末年,大量外族入侵导致了罗马的灭亡

而到了罗马帝国的末期,大量外族不断地侵入罗马本土,包括了哥特人、日耳曼人甚至是匈奴人等等,直接造成了整个罗马社会的剧烈动荡,也造成了罗马帝国的最终灭亡,自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欧洲陷入了长期的“黑暗时代”。

再如,当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大量打的欧洲殖民者涌入北美地区,建立了美国,而北美这块地方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则在欧洲殖民者的驱赶下遭到了毁灭性的屠杀。历史学家一般认为印第安人原本大约有1000万人,到了19世纪末期,只剩下了大约20万人。

当然,历史上短时期大量外族涌入造成一个国家或地区长期动荡的例子很多,在此也不一一例举了,可以肯定的是,这应该是一个历史规律。

为什么短时期大量外族涌入会造成社会动荡?

那么在这篇文章的最后部分,我简单分析一下为什么短时期内大量外族涌入会造成社会动荡的原因。原因就在于,当两个群体在文化上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且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很容易爆发冲突。文化的不同就导致了观念的不同,比如在语言上,不说外国人的情况,就说我们本国人的情况,就笔者所在的湖南地区来说,人们有时候说话速度比较快,甚至话音会有些大,这其实是一般的交流,但这对于北方一些地区的居民来说,这种说法方式很容易引发冲突;再如我认识的一些东北朋友就非常认死理,认定一个事情是对的,不管别人怎么说都会坚持,而南方的一些朋友就没这么认死理,处理问题比较灵活一些。等等,这些例子说明,哪怕是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文化体系下,不同地区的人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更何况是不同文化,不同国家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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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文化差异很大

如果能够控制住外来人口的节奏,外来人口的数量没有形成一定规模,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些外来人口容易被本地人的文化所同化。但是外来人口一旦太多,形成一定规模,那么本地人就无法同化外来人员,当两种文化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就非常容易引发冲突。

所以这也是历史上为什么一旦短时期内大量外来人员涌入一个国家或地区,都会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的原因。

所以,写到最后,我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第一,我并不反对吸收外国人,当今世界是人才竞争的世界,那个国家拥有的人才多,那个国家就容易在激烈的国际竞争格局中胜出。但是,人才在人群中总是极少数 ,所以这个群体并不会多,只要是人才我们就应该积极引入;第二,我也不是种族歧视者,我并不歧视任何种族,只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来看,大量外来人员短时期的涌入确实容易引发社会动荡,所以对于外国人的引入,我们要保持节奏;第三,在出台允许外国人在我国永久居留的相关法规之前,是不是应该先有如何处理非法居留的完善法规体系呢?

各种法规和政策要有配套措施,不能单独搬出来;第四,关于条例中模糊和存在漏洞的地方,还希望“有关部门”能再斟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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