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务正业债务缠身,多次拒绝女方的离婚诉请,法院:判离

很多人都很疑惑,如果在夫妻关系不和时,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诉请到法院,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请看今天的案例——《男方不务正业债务缠身,多次拒绝女方的离婚诉请,法院:判离!》

男方不务正业债务缠身,多次拒绝女方的离婚诉请,法院:判离

案例重现:

2008年3月,邹先生和阮女士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在邹先生分配的公房里。2009年4月,阮女士生下了一个女儿。不久邹先生沉迷赌博,不务正业,还因赌博欠下很多债务。阮女士生完孩子后也下岗,阮女士向别人借5000元供家用养孩子。

男方不务正业债务缠身,多次拒绝女方的离婚诉请,法院:判离

面对没有希望的婚姻生活,心灰意冷的阮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决住房和抚养费问题。但是邹先生不同意离婚,如果非离,不负担抚养费,并且要求女方搬出住房。阮女士坚决不同意邹先生的要求,并坚持离婚。如果,男方坚持不离的条件下,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律师说法:

根据<>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男方不务正业债务缠身,多次拒绝女方的离婚诉请,法院:判离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邹先生某因赌博不务正业,其行为构成准予离婚之条件,经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第三十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根据<>第38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故抚养费的负担由双方先行协议,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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