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導語:

晚唐社會現實的衰頹促使詩人沉入歷史、緬懷過往,導致詠史懷古題材的興盛。此類詩作反思、批判意識很強,比較有代表性的有杜牧的詠史七絕。不過,宋代以來的批評家屢屢指出杜牧的詠史七絕喜好推翻成說,出奇立異,甚至批評某些詩作因過分求新而“叛於理”、“不顧理”。表面來看,杜牧詠史之求新立異,可歸結為詩歌創作的一種修辭技巧,但深層反映的其實是中唐以來就存在的關於理、辭兩種文學創作原則的討論,以及杜牧本人對“理”的追求態度。

就杜牧自身的文學觀念來說,他曾批評李賀辭勝於理;在大量的創作實踐中,他對理的追求和呈現也是極為明顯的。因此,杜牧看似“不顧理”的詠史七絕創作,是否真的與其一貫的文學觀念相矛盾,這就有再予思考的空間。今天筆者就帶領大家一起來看看。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杜牧(803年-約852年)




一、從杜牧對李賀詩歌的評價來看其對辭和理的態度

1、杜牧對李賀詩歌的評價凸顯了他對“辭”的態度

在評價杜牧詠史七絕的“叛理”傾向前,有必要先對杜牧本人的創作觀予以闡述,特別是圍繞理、辭兩種文學觀念所表現出的態度。

文宗大和五年(831),杜牧應沈述師之請,為其保存的李賀詩集作序,序中評價李賀詩歌的特點是:

“雲煙綿聯,不足為其態也;水之迢迢,不足為其情也;春之盎盎,不足為其和也;秋之明潔,不足為其格也;風檣陣馬,不足為其勇也;瓦官篆鼎,不足為其古也;時花美女,不足為其色也;荒國陊殿,梗莽丘壟,不足為其恨怨悲愁也;鯨呿鼇擲,牛鬼蛇神,不足為其虛荒誕幻也。蓋《騷》之苗裔,理雖不及,辭或過之。《騷》有感怨刺懟,言及君臣理亂,時有以激發人意。乃賀所為,無得有是!賀能探尋前事,所以深嘆能知之。賀生二十七年死矣,世皆曰:“使賀且未死,少加以理,奴僕命《騷》可也。”

杜牧連用了九個“不足為”,以它為界,其後面所出現的“態”“古”“虛荒誕幻”等,指向的是李賀詩作語辭、風格、內容諸方面的特點;不過,如杜牧在“不足為”前面所列舉的那些描述性詞語所言,無論是日常習見的“水之迢迢”,還是略顯荒僻的“荒國陊殿”,甚至是帶有想象虛擬的“牛鬼蛇神”,都無法完全傳達出李賀詩作的特點。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李賀詩集


可以說,李賀的詩歌世界超出了一般人的經驗世界,甚至是一般人所能想象到的“附屬於易於接觸的經驗世界的神仙世界”。元和四年,李賀曾撰《高軒過》贈給韓愈、皇甫湜二人,詩中雲:“筆補造化天無功。”所謂的“筆補造化”。就是以文字來創造新的世界、表達新的體驗,這不僅是韓愈詩作的特質之一,也恰恰可以概括李賀的詩歌追求。

值得注意的是杜牧在稍後的評價中明確引出理、辭的批評原則:“蓋《騷》之苗裔,理雖不及,辭或過之。”具體來看,這句話包含三層意思:

  • 一是李賀詩“辭”“理”兩面都有與《離騷》近似處;
  • 二是李詩雖近似《離騷》,但在“理”方面其實是趕不上的,倒是“辭”有超過之處;
  • 三是李詩重辭輕理、辭勝於理。

從上下行文的脈絡來看,杜牧所謂的“辭”指的是語辭的形式、風格、表現等,也就是九個“不足為”所呈現的,而“楚辭”正是注重辭藻、想象的文學形式。“理”指向的是語言文字的內容及意義,如他認為《騷》之“理”就體現在“有感怨刺懟,言及君臣理亂,時有以激發人意”,這裡“感怨刺懟”“君臣理亂”指的是“理”應有的內容,而“激發人意”強調的是“理”的意義,它應具有一定的社會性。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詩人李賀

2、探索杜牧對“理”的態度

不過,杜牧對“理”並未詳加闡述,也就給後人帶來了理解上的差異。如:陳子建認為“宜解作情理事理,亦即詩歌創作應當遵循的章法規矩”。美國學者宇文所安則認為此處的“理”在唐代語境下應“翻譯成‘事物之秩序’和‘秩序’”,反映到李賀詩作中,這“理不及”是說“缺乏唐代價值觀中那種涉及社會政治世界的深度”。陳氏之所以未將“理”理解為一般意義上的“思想內容”,部分是因為他和古今很多學者那樣,都注意到李賀詩歌中確實存在一些反映社會矛盾、表現進步精神、抒發壯志難酬的作品。

比如描寫採玉工人艱辛的《老夫採玉歌》,反映農村租稅繁重的《感諷五首》其一,對皇帝求仙有所諷刺的《金銅仙人辭漢歌》等。陳氏的觀點有其合理性,但並不符合杜牧上文的語意,因為如杜所說,李賀詩作並不是沒有“理”,而只是在“理”方面表現得不夠。李賀的詩歌實踐中確實有一些反映社會矛盾的作品,但並不多,恰是“理不及”的表現,而且最重要的是李賀這類作品,其主要意圖並不是像新樂府詩人那樣重在美刺現實,而是更強調錶現一己的切身感受,

如《老夫採玉歌》重在描寫“生死關頭的剎那間、可能產生的最複雜最感人的心理變化”。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老夫採玉歌》描述了採玉人生死關頭的剎那間


仍舊以杜牧上文提到的“探尋前事”作品來加以說明,他稱引了《金銅仙人》《宮體謠》兩詩。前詩雖慨嘆了漢武帝祈求長生的虛妄,但從其小序中強調“諸王孫”的身份已能看出,詩篇的主旨是借金銅仙人這一前朝遺物,寄寓家族與自身淪落的衰敗之感。至於後詩,即李集中的《還自會稽歌》,序雲:

“庾肩吾於梁時嘗作《宮體謠引》……及國世淪敗,肩吾先潛難會稽,後始還家。僕意其必有遺文……故作《還自會稽歌》以補其悲。”

這是代古人言的雜擬體,李賀遐想一位古人在面對“國世淪敗”時所可能有的感受,而“吳霜點歸鬢,身與塘蒲晚”的身體描寫與詩集中大量描寫自身疾病的句子相類(如《出城寄權璩、楊敬之》的“何事還車載病身”),可以看出李賀是將自身的生理現象投射到古人身上,因而本詩最終想展現的不在家國社會的層面,而是自我面對衰敗時的幽眇之思。除去這兩首詩例,不妨對比李賀、杜牧針對秦始皇的兩篇詩作:

“秦王騎虎遊八極,劍光照空天自碧。羲和敲日玻璃聲,劫灰飛盡古今平。龍頭瀉酒邀酒星,金槽琵琶夜棖棖。洞庭雨腳來吹笙,酒酣喝月使倒行。銀雲櫛櫛瑤殿明,宮門掌事報一更。花樓玉鳳聲嬌獰,海綃紅文香淺清,黃鵝跌舞千年觥。仙人燭樹蠟煙輕,清琴醉眼淚泓泓。——李賀《秦王飲酒》

始皇東遊出周鼎,劉項縱觀皆引頸。削平天下實辛勤,卻為道傍窮百姓。黔首不愚爾益愚,千里函關囚獨夫。牧童火入九泉底,燒作灰時猶未枯。——杜牧《過驪山作》

兩篇同屬“探尋前事”之作,但差異是很明顯的:李詩想象出一番宮廷夜宴,在慾望聲色的極力呈現下,表現的是詩人一己對於時間、死亡的沉痛體驗;而杜詩以客觀的史實為線索,導向的是對秦朝二世而亡的歷史思考,其主旨與《阿房宮賦》相近,都有以古鑑今的社會關懷在內。李賀的“探尋前事”,正因指向不在外部現實社會,而往往歸結於自身一己的體驗感受,所以才導致杜牧評價此類作品是:“今古未嘗經道者”,“離絕遠去筆墨畦逕間”。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採風中的李賀




二、杜牧的創作觀念與唐朝的“奇辭正理”之風尚

1、《答莊充書》中展現出杜牧的創作觀念

從《李賀集序》中可以看出杜牧希望文學兼有理、辭兩面,但並不贊同重辭輕理、辭勝於理的創作態度,那麼杜牧對於理、辭之間的關係究竟如何處置呢?要深入解釋這個問題,就必須瞭解杜牧整個的文學觀念,並適當考察中唐以來針對理、辭關係所出現的一些爭論和文學實踐。只有如此,才能明晰杜牧的探討是基於更為廣闊的文學背景下展開的。

杜牧在《答莊充書》一文中曾闡明自己的創作觀念:

“凡為文以意為主,氣為輔,以辭彩章句為之兵衛,未有主強盛而輔不飄逸者,兵衛不華赫而莊整者。……苟意不先立,止以文彩辭句,繞前捧後,是言愈多而理愈亂,如入闤闠紛紛然莫知其誰,暮散而已。是以意全勝者,辭愈樸而文愈高;意不勝者,辭愈華而文愈鄙。是意能遣辭,辭不能成意,大抵為文之旨如此。觀足下所為文百餘篇,實先意氣而後辭句,慕古而尚仁義者,苟為之不已,資以學問,則古作者不為難到。”

這裡涉及意、氣、辭彩、章句四個文學概念。從下文“文彩辭句”的稱謂來看,杜牧所謂的“辭彩”指的是語辭的文彩方面,而“章句”亦稱辭句,應偏重語辭的組織形式、章法結構方面:它們都側重在外在的形式,所以杜牧譬之為“兵衛”,以華赫、莊整為修飾語。另外,從“先意氣而後辭句”的表述來看,杜牧所謂的意、氣,既與辭、句對列,那麼也就是偏重於內在的內容方面。聯繫第一部分對“理”、“辭”的探討,意、氣近於“理”,而辭、句應歸於“辭”。在杜牧看來,四者之中,當以“意”為主,先立意方能遣辭,且意勝者即使辭樸也不影響文之高明。由此可見,如果以理、辭來概括這裡的文學概念,杜牧明顯認為“理”應該重於“辭”,起統領主導的作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杜牧認為莊充假以時日,能達至“古作者”的境地。“古作者”的標準,在這裡就是前文所說的能“先意氣後辭句”、“慕古尚仁義”,從語詞的對稱來看,杜牧的“意氣”包含了“仁義”的要求,是“意氣”所指的具體化。在古代社會,“仁義”屬於家國倫理層面,具有嚴肅的社會性。如此,“意氣”的內涵確實與前文探討的“理”的追求是相一致的。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意氣包含了仁義

2、裴延翰的思想中折射出杜牧對辭和理的追求

正因為杜牧的文學創作明顯貫穿著“理”的追求,相關的序傳對此也都予以強調申明。如杜牧外甥裴延翰所撰的《樊川文集序》有云:

“文章與政通,而風俗以文移。……是為理具,與運高下。……然騷人之辭,怨刺憤懟,雖援及君臣教化,而不能霑洽持論。……賈、馬、劉、班……必不空言。言之所及,則君臣禮樂,教化賞罰,無不包焉。竊觀仲舅之文……栽培教化,翻正治亂……皆能採取前事,凡人未嘗經度者。……然未始不撥劚治本,緪幅道義,鉤索於經史,牴御於理化也。”

裴序從文章與時代雙向互動的觀念出發,認為文學為“理”之“具”,而理的內容和意義正反映在教化、禮樂、治本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這段敘述有兩處和《李賀集序》相呼應但又有所不同。一處是“採取前事”和杜牧評價李賀的“探尋前事”,如前所論,李賀的前事往往基於想象夢幻,所表現的也多為一己的體驗感受,這與杜牧前事多面對前朝當代的具體社會問題有很大不同。另一處是對楚辭的評價:“怨刺憤懟,雖援及君臣教化,而不能霑洽持論”,它和《李賀集序》“《騷》有感怨刺懟,言及君臣理亂,時有以激發人意”的敘述相比,明顯對楚辭有批評之意。

裴序認為楚辭不能“持論”,所謂的“持”,指的是理、辭的平衡。就楚辭來說,它確實存在“尚辭”傾向,六朝人就曾將漢以來辭賦文學的“尚辭”之風推溯到楚辭,如《文心雕龍·時序》所言:“爰自漢室,迄至成哀,雖世漸百齡,辭人九變,而大抵所歸,祖述楚辭。”因此,楚辭雖兼有辭、理,但辭還是勝於理,這和杜牧以理為主、以理統辭的觀念並不相符。裴序對於楚辭的批評意見,很可能反映的正是杜牧原有的觀念。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裴延翰作序的《樊川文集》

就中國文學發展的實際而言,先秦諸子時代,辭、理已成為基本的文學批評理論範疇,其後兩者的內涵、外延皆有不同程度的擴展變化,並發展成為中國古代文學非常重要的理論命題。至於辭、理在文學實踐中的呈現原則,較正統的觀念是重理輕辭,以理為主,如《孔叢子·嘉言》所言:“宰我問:‘君子尚辭乎?’孔子曰:‘君子以理為尚,博而不要,非所察也;繁辭富說,非所聽也。唯知者不失理。’”較主流也較通達的觀念則是辭理相稱,如孔子所說的“文質彬彬”(《論語·雍也》),又如揚雄所謂的“事辭稱”(《法言·吾子》)。這兩派觀點都反對以辭凌駕於理之上。

如上文所說,楚辭雖辭理兼具,但辭仍勝於理,李賀樂府歌詩創作受楚辭影響頗深,其在尚辭輕理方面是更進一步了。李賀之所以如此,既有自身獨特的個性因素外,也不能脫離中唐整個社會文化變革的影響。唐人李肇曾概括中唐文化特徵是:“元和之風尚怪也。”所謂的怪,就是異於常態,指的是以元和時期(806~820)為代表的中唐社會普遍存在的反常心理。反映在文藝領域,便表現為追求新奇、力避常俗、多方創新。從詩歌來說,就有韓愈、孟郊、李賀等人尚怪奇、重主觀的詩歌思想及創作。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辭理兼具的楚辭


3、中唐詩中的奇辭與正理

中唐詩的創新尚奇,仍屬於理、辭之辨的一種表現形態,因為尚奇最明顯的表現就是辭句的奇,像明人李東陽評價韓孟詩派諸人的創作時說:“李長吉詩有奇句,盧仝詩有怪句,好處自別。”不過,雖然尚奇是尚辭的表現之一,但並不意味著完全忽視“理”的價值。值得注意的是皇甫湜《答李生第二書》的一段言論:

“夫謂之奇,則非正矣,然亦無傷於正也。……夫文者非他,言之華者也,其用在通理而已,固不務奇,然亦無傷於奇也。使文奇而理正,是尤難也。……以非常之文,通至正之理,是所以不朽也。”

皇甫湜肯定了文是要通理的,也就是不輕視理,而且最好的典範是以奇文通正理。這裡看似理、辭兼重,但其實是借理來肯定辭的價值,為尚辭尚奇提供可靠的理論依據。皇甫湜的言論是針對散文而言的,但其實也反映在韓孟詩派的思想及其創作中。李賀的創作上文已有闡述,此再引韓愈略作申解。

貞元十一年(795),韓愈致書宰相評價自己的詩文創作是:“其所著皆約六經之旨而成文……亦時有感激怨懟奇怪之辭,以求知於天下,亦不悖於教化。”

這裡的敘述和杜牧《李賀集序》“《騷》有感怨刺懟,言及君臣理亂,時有以激發人意”非常接近,因為韓愈提倡不平之鳴,這和楚辭相符。不過,韓愈強調了辭的“奇怪”,並認為只要不違背“教化”,那麼它就具有合理性。這和皇甫湜的意見是一致的,說明在中唐詩文領域確有以奇辭通正理的觀念。這一觀念在創作實踐中,其實存在兩種可能。一種是奇辭確能表達正理,且時有驚心動魄的效果,如韓愈五古《苦寒》以極度誇張奇幻的語言寫嚴寒之苦:

“草木不復抽,百味失苦甜。兇飆攪宇宙,鋩刃甚割砭。……而我當此時,恩光何由沾。……啾啾窗間雀,不知已微纖。……不如彈射死,卻得親炰燖。”

觀“恩光何由沾”一句,可知韓愈不過是借苦寒表達對朝廷不能引納寒士賢才的不滿。詩人的鬱怒不平,通過奇辭怪象得以極力宣洩。另一種可能則是因重奇辭而掩蓋了理的表達。如韓愈時有駁雜無實之說(張籍《上韓昌黎書》),甚至以戲為文,為此友人張籍、裴度皆曾予以批評,裴度因而提倡“不詭其詞”“不異其理”,要像經典那樣“至易”“至直”,不用“奇言怪語”(《寄李翱書》),這實際是提出了詞(辭)、理的規範問題。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韓愈的圖像




三、杜牧詠史絕句中體現出“理”與“辭”

杜牧創作詠史類詩歌,與其繼承了家族,特別是祖父杜佑的經世致用之學有關。前引杜牧《上李中丞書》說自己讀書所關心的是“治亂興亡”“財賦甲兵”“古人得失”等,杜牧詠史詩所反映的問題也基本不出這個範圍。

不過,杜牧詠史絕句所立的“意理”卻常引起批評家的非議。這類批評主要是圍繞《赤壁》《題商山四皓廟》《題烏江亭》三首詩歌展開的:

  • 第一首題詠赤壁之戰,杜牧未喜歷史實有的勝,反倒憂歷史未有的敗,因為在他看來勝利不過是得益於偶然來到的東風,那些已定的歷史卻被偶然的因素影響著,於是當代人所看到的歷史並非必然是這樣的,它存在或然性。
  • 第二首關涉漢初兩個事件:一是高祖欲廢太子盈(呂后子),改立趙王如意(戚夫人子),呂后用張良計延請高祖敬重的四皓出山輔佐太子,使其得以即位;二是劉邦死後,嗣位的惠帝劉盈為人仁弱,呂后擅政,大封呂姓。呂后死,太尉周勃謀誅諸呂,嘗行令北軍說:“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軍中皆左袒。因得北軍支持,諸呂被誅殺,其後迎立代王,是為漢文帝,漢室得以存繼。在杜牧看來,四皓輔佐太子繼位並非真正的安了劉,因為太子懦弱(柔),諸呂勢大強悍(強梁),滅劉的危機始終存在,此後若非得到賢臣,特別是軍隊的有力支持,安劉又從何談起呢?前人多稱讚四皓的擁劉之功,是沒有抓住問題的關鍵,這就是杜牧想表達的。
  • 第三首關涉楚漢相爭項羽兵敗事。關於項羽敗亡之因,《史記·項羽本紀》的論斷切中肯綮:

“自矜功伐,奮其私智而不師古,謂霸王之業,欲以力征經營天下,五年卒亡其國,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過矣。”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杜牧

司馬遷的評價基本成為此後共識,但杜詩偏從反面立意,認為項羽仍有可興之機。前引裴度之言曾涉及理、辭的規範問題,他認為應“不異其理”,杜牧的作法現在就屬於“異其理”,因此招致後世的批評,其中較有代表性的如下:

“牧之於題詠,好異於人,如《赤壁》……《題商山四皓廟》……皆反說其事。至《題烏江亭》,則好異而叛於理……項氏以八千人渡江,敗亡之餘,無一還者,其失人心為甚,誰肯復附之,其不能捲土重來決矣。(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後集》)”

“百戰疲勞壯士哀,中原一敗勢難回。江東子弟今雖在,肯為君王捲土來?”荊公此詩,正為牧之設也。蓋牧之之詩,好異於人,其間有不顧理處。(宋·蔡正孫《詩林廣記》)杜牧之作詩,恐流於平弱,故措詞必拗峭,立意必奇闢,多作翻案語,無一平正者。……如《赤壁》……《題四皓廟》……《題烏江亭》……此皆不度時勢,徒作異論,以炫人耳,其實非確論也。(清·趙翼《甌北詩話》)”

胡氏認同司馬遷的意見,強調已失人心的項羽是不可能捲土重來的。蔡氏還引了王安石的相關題詠作對比,較有意思的是,即使是好發異論的王安石在面對項羽敗亡這一既定事實時,也沒有再立異理,由此更可見出杜牧言論的反常,已完全越出正理的規範。

除這三首被視為“異論”的詩歌外,杜牧另有詠史七絕《題桃花夫人廟》:“至竟息亡緣底事,可憐金谷墮樓人”,後人往往認為其表達了有關風教的正理:

“以綠珠之死,形息夫人之不死,高下自見。而詞語蘊藉,不顯露譏訕,尤得風人之旨耳。(清·趙翼《甌北詩話》)然此題自以有關風教為主,杜大義責之,……能訂千古是非,信然。(清·潘德輿《養一齋詩話》)”

桃花夫人即春秋的息夫人,因貌美引起楚國覬覦,最後導致息國滅亡;而與之對比的是西晉石崇的寵妓綠珠,同樣因貌美為孫秀所求,石崇拒之,孫秀後矯詔收押崇,綠珠感崇之寵愛,自投樓下而死。面對家國、恩遇,兩人一活一亡,杜牧顯然更讚賞綠珠的態度。且不論杜牧本詩是否有題外意,只就古代正統思想來看,綠珠通過死亡所傳達的家國觀念無疑更契合“風教”“大義”,而這也就是古人認可的正理。可見,杜牧詠史並非一味立“異理”。


杜牧《詠史絕句》:叛理還是明理?蘊含在詩歌中的理、辭之辨

杜牧的《題桃花夫人廟》




結語:

綜上所述,杜牧詠史絕句的“叛理”是針對古代之理的推翻,其目的是切入當世之理,即通過質疑、調侃古代來思考當代的家國君臣、禮樂教化之理。因此好異判理之譏,究其實際,是對理的追求趨於極致。其深層並不矛盾,而是理與辭的高度契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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