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供述怎能認定有罪?如何證據確全?

柔沢十


一個只有言詞證據的案件是不存在的。最簡單的治安案件也存在現場、照片、辨認等等,問題中說只有供述能認定罪說明是刑事案件,觸犯的是《中華人民共同國刑法》內的犯罪行為,如果你認為刑事案件只有簡單的言詞證據,那你想的太簡單了,法律不是兒戲,畢竟最高可以判處死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案件移送起訴的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雖然只有短短的12個字,但是卻是每一個案件的命脈所在。問題後來提出如何才能算是證據齊全,我用一個簡單的案例向你說明法律上規定的案件證據鏈條是如何嚴密的。

案例:李磊酒後在飯店內與王成打架,飯店老闆在拉架,期間王成頭被李磊用酒瓶砸爛,現場一地血,飯店老闆報警。

案例中有哪些證據:

1、李磊與王成的口供:屬於嫌疑人陳述、被侵害人陳述。一定程度上證據案件全過程。

2、飯店老闆口供:屬於證人證言,無關人沒的口供證明力較強。

3、王成傷情、現場的血跡:屬於現場勘驗及現場照片、傷情照片。說明了第一現場的情況。也是如何處理的重要依據。

4、酒瓶:物證,說明傷情怎麼產生的。

5、可能還存在的證據:相互之間的辨認、老闆的辨認等。

上述案例中,一個簡單的打架案件便存在如此多的證據,證據之間相互印證相互支撐,最後才能對李磊與王成二人打架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處理。但是這對於不懂行的人來說,什麼辨認、勘驗、照片等能當作證據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們可能只是簡單認為警方只用口供證據,其實證據鏈條已很充足。

所以我說,只有口供的案件是不存在,刑事案件更不會存在。


月球賊亮


如果確實是只有被告人的供述,那麼屬於未能達到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在審查起訴階段應當做存疑不起訴,在審判階段應當作無罪判決。


廣州張律


我們安徽省宿州市碭山縣執法人員偽造證言,根本就沒有證據,就把人定罪,因為是執法人員公報私仇栽贓打擊報復冤枉好人,這個人有錢有勢沒人敢怎麼樣他,在我們這裡他就是皇帝


惡有惡報44


只有偽造的口供可以定罪,這就是湖南株洲。


老蔡165767898


證與據耍結合一致,缺一不可。證言是供述的過程,存在真與假的存疑二面,但據是真實性的東西,無法推翻的東西,所以證言與證據要結合與聯繫一致,缺一不可,更不能強行定罪,這是嚴格的法律與法理的問題,不容違背事實依據來推理判判決。所以只能依法以,疑罪從無最終判決才是公平公正的依法判決。


桃園260


刑事訴訟法規定得很清楚,只有供述不能認定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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