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公司圍標串標都需要什麼證據?

任飄之


因為利益驅使,圍標串標現象是屢禁不止。目前,法律法規正在不斷完善,但是發揮全社會監督作用,舉報圍標串標行為,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但是舉報要有針對性,也不能亂舉報,好心辦壞事也不行。

一、圍標串標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

識別圍標串標的表現形式,是準備證據材料,成功舉報的前提。

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與採購代理機構之間存在不同形式的圍標串標行為,在法律法規上均有較全面的規定。

《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了六種情形屬於惡意串通,《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了六種情形為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了五種情形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六種情形為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六種情形為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具體條款就不一一列示,見圖。

二、針對不同情形要取得不同的證據

圍標串標的一些情形,是需要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來把握識別的。

例如: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等,這些情形一般其他單位或個人是無法取得相關證據資料。

舉報人一般為參加招標項目的投標人。他們所瞭解掌握的一些信息通常包括:供應商之間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供應商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等。

面對這些圍標串標行為,舉報人不能捕風捉影,要取得書面、視頻等證據。例如,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應提供投標人的授權書,被授權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及勞動合同等情況,能夠形成鐵證。

如果用一些表面證據進行猜測,是不能構成有效證據的。

2016年9月5日9時,某市S2××及S3××道路安保工程路網運行監測採購項目開標,在中標結果公示期間,未中標的公司提出了書面質疑及3張視頻截圖,認為投標供應商甲、乙、丙三方的投標代表,有組織地統一入住酒店,屬於圍標串標行為。

招標監管部門認為視頻截圖無原始載體,來源不合法,只是一個孤證,判定質疑無效。

因此,針對不同圍標串標情形的特點,舉報人要從必要、充分二個方面去準備舉報材料,確保舉報的有效性。


財務意識流


結合你的案情,找證據節點,然後收集一切你認為對你有利的證據都提交法院,有多少弄多少,錄音人證合同視頻聊天記錄短信派出所筆錄,用這些支持你的主張,證據越多,支持你的概率越大,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那就祈禱人家當庭承認,要是不承認,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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