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一個時代穿越者的經濟實踐

王莽改制,又稱王莽新政

,是新朝皇帝王莽為緩和西漢末年日益加劇的社會矛盾,而採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的“託古改制”。包括土地改革、幣制改革、商業改革和官名縣名改革。

初始元年(8年),在王莽接受孺子嬰(劉嬰)的禪讓後稱帝,改國號為“新”,改長安為常安,作為新朝都城,王莽開中國歷史上通過符命禪讓作皇帝的先河。新朝建立後,王莽開始進行的全面社會改革。


王莽--一個時代穿越者的經濟實踐

王莽仿照《周禮》的制度推行新政,屢次改變幣制,更改官制與官名。並且,以王田製為名,恢復井田制。還把鹽、鐵、酒、幣制、山林川澤收歸國有。將耕地重新分配,又廢止奴隸制度,建立五均賒貸(貸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權力平衡物價,防止商人剝削,增加國庫收入。而刑罰、禮儀、田宅車服等儀式,也不停回覆到西周時代的周禮模式。

但王莽的改制不僅未能挽救西漢末年的社會危機,反而使各種矛盾進一步激化,由於政策多迂通不合實情處,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朝令夕改,使百姓官吏不知所從,不斷引起天下各貴族和平民的不滿。

到了天鳳四年(17年),全國發生蝗災、旱災,饑荒四起,各地農民紛起,形成赤眉、綠林大規模的反抗。從而導致新朝的滅亡。


王莽--一個時代穿越者的經濟實踐

漢後期,朝廷的賦稅勞役日益嚴重,統治階級“多畜奴婢,田宅無限”,奢侈揮霍,弄得民窮國虛,土地兼併和奴婢、流民的數量惡性膨脹,成為當時嚴重的社會問題,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日趨尖銳,各地起義不斷。

8年,在王莽接受孺子嬰(劉嬰)的禪讓後稱帝,改國號為“新”,以初始元年十二月初一為新朝始建國元年正月初一。王莽即“新太祖”,也稱“建興帝”或“新帝”,於公元8年臘月至公元23年十月初六在皇帝位。即位後的王莽在這種情況下,便意圖通過改制來緩和社會矛盾,從而樹立自己的威信,鞏固自己的統治。

王莽的經濟改革實踐

1、實行"王田""私屬"制。王莽認識到土地和奴婢問題是主要社會問題,乃於公元9年依據《周禮》記載的井田制度,實行"王田""私屬"制,更名天下田為“王田”,不得買賣;男丁8口以下之家佔田超過一井(九百畝)者,分餘田給鄰里鄉黨;原無田者按制度授田(一夫一婦受田百畝)。奴婢改稱“私屬”,不得買賣,違令者治罪。

  2、實行五均、賒貸和六管。所謂五均就是在長安及全國五大城市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設立五均官,負責管理市場的物價,收取工商業稅。五均官在每季度的中月,寫出各種貨物的標準價格,稱作“市平”。物價高於“市平”時,則把庫存物資按平價出售;物價低於“市平”時,則聽任人們自由買賣。各郡縣也設司市,職掌和五均官相同。

  賒貸是由政府辦理貸款。規定貧民遇有喪葬、祭祀等事,可向政府申請無息貸款,欲經營工商業面無資金的,也可以向政府貸款,年息什一。五均設貸,加上政府壟斷經營的鹽、鐵、酒、鑄錢和收山澤稅,合稱“六管”。

  3、改革幣制。王莽執政期間,對貨幣進行了頻繁改革。公元7年,下令鑄大錢、契刀、錯刀,與原來的五銖錢“四品並行”。公元8年廢刀幣和五銖錢,另鑄小錢,與原來的大錢共同使用。9年,實行寶貨制,所造貨幣有28種之多,由於貨幣種類太多,換算困難,流通不便,僅一年就被廢除,只留小錢值一、大錢五十兩種繼續使用。公元14年,王莽又廢大、小錢,另作貨布、貨泉,兩種並行。但這兩種貨幣的比值十分不合理。總之,王莽一再改變幣制,使得大批農民破產,也造成了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

  4、改易官名、地名。為了與《周禮》官制相合,王莽在中央設四輔()、三公()、四將()、凡十一公。三公下設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又置六監。對地方官制、官名和郡縣名稱、行政區劃分進行了多次變更。

  王莽改制是地主階級在嚴重危機下的一次自救運動,他企圖通過改制,限制已相當嚴重的土地兼併和農民奴隸化的發展,使封建關係得到調整,緩和當時已經激化的階級矛盾,鞏固新莽政權。但由於改制觸及了大地主、大貴族、大商人的利益,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而王莽又未能堅持到底,中途放棄改革;同時,由於王莽用人不當,貪官汙吏利用改制“侵漁百姓”,以致“農商失業,食貨俱廢”;再加上改制措施本身存在很多問題,造成了政治、經濟秩序的混亂,破壞了與周邊各族的友好關係,加重了國內人民的負擔,使本來已經存在的社會矛盾更加激化。一場醞釀已久的全國性的農民起義終於爆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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