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软暴力”追债!3被告人涉恶案“远程”宣判

软暴力”追债!3被告人涉恶案“远程”宣判

2月28日,凤庆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连线的方式,对一起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

软暴力”追债!3被告人涉恶案“远程”宣判

被告人王某贵、邓某春、王某权多次对被害人及其家人进行滋扰、威胁、恐吓,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数额较大,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3名被告人为追讨债务多次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聚众造势、蹲守、辱骂、殴打及威胁逼迫债务人家属搬离居所,强行拿走债务人家中财物等暴力、“软暴力”手段,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软暴力”追债!3被告人涉恶案“远程”宣判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等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王某贵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涉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云南各法院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及智慧法院平台,“隔空”进行宣判,同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同步直播,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的同时,全力以赴确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不减、脚步不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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