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農村統計宅基地,與父母戶口沒分開有什麼影響嗎?

Hello冒個泡


農村統計宅基地,與父母戶口沒分開有什麼影響嗎?

宅基地確權,已經快要接近尾聲了,對於一個家庭中,只有一個兒子的,確權時只能確權一處宅基地,對於農村有宅基地,城市中有商品房的,農村宅基地可以確權,但是城市商品房不在確權範圍內。


首先你得確定你家是兄弟幾人,假如是一個,那只有一個戶口本,戶主是你父親,那宅基地確權,就在你父親名下,你父親百年之後,你是合法繼承人,宅基地就是你的了。沒有必要再確權到你的名下,都是一樣的。

假如因為你家城市有商品房,但是戶口還在農村,不給你家宅基地確權,這種是不符合規定的,你可以向村委會反應,你們是符合宅基地確權的。

戶口若是已經遷出農村,但是農村還有宅基地,那農村宅基地就不可以確權,也不可以加蓋,等到宅基地上的建築物坍塌之後,宅基地就收歸村集體所有,因為你們已經不再是村裡人,已經沒有權利申請農村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作為現行調整土地管理方面的專項法律,第八條確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權在內的各種類型土地的所有權,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該法第六十二條對村民建房用地(宅基地)作了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該法第六十三條對涉及宅基地使用權在內的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作了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鄉下阿六


對於這種情況之下,大體的看法是有一定的吃虧現象。

但是我們還得考慮一下,在農村裡面想要分開,戶口是否符合,因為有的情況不符合的,情況之下是不能夠分開戶口的。

比如說家裡只有一個男孩子

在這種情況之下,多半的地方都是不會給你分開付高的,比如說你家庭裡面就只有你這麼一個兒子,你想要分開戶口,這個時候怎麼可能呢?

在我們這邊這種情況多半不會給你分開的,不管事,對一戶一宅制的問題還是其他各種各樣的問題,只要你是一個戶口的,不是什麼特殊的事件,就不會給你隨意的分開戶口。

一戶一宅制的問題是在農村裡面針對農村戶口

針對農村戶口形成一戶一宅制的時候,在調查推廣普及的時候呢,假如我們能夠分開戶口,當然可以分開戶口這樣呢,在以後申請宅基地或者有什麼福利條件的時候,我們可以獲得相對應的福利和條件。

但是這種情況下,還得看當地是否能夠把戶口分開,就像我們上面所說的情況一樣,如果不能夠分開會考,那麼就沒有辦法了。

一戶一宅制並不是根據當地戶口的來劃分土地的面積,這個還是跟戶口內的人口有一定的關係的。

農村統計宅基地跟你買房是沒有影響的

具體而言在農村裡面,我們只有不同的看法,因為實際上,農村的宅基地統計已經過去了,那麼對於農村裡面宅基地統計的時候,針對於你在城市裡面買了房子,這個事沒有多大的影響的

宅基地說的就是,根據我們屬於農村戶口農村裡面享有土地使用的權利,所以這個時候,跟買房子錢扯不上多大的關係。

不能夠因為你在外面買了房子,就不允許你在農村裡面申請宅基地蓋房子。

只要你是農村戶口,你還屬於這個農村集體經濟的成員,這個時候你都是有權利在農村裡面蓋房子的。

所以以上就是我個人的看法,不知道大家有什麼不同樣的意見,一起提出來,我們一起探討吧。


江南農歌


對於農村統計宅基地,戶口沒有分開,就實際享有面積上來講是沒有區別的。因為宅基地管理條例規定了不同人數可享有的宅基地面積,也就是說戶頭人數越多,了使用的宅基地面積越大,反之則少。

宅基地的確權是以戶為單位,戶口沒有分開,則表示你與父母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如果在確權前,你們已經進行分戶,那麼在各自的戶頭上都有相應的宅基地,不過這個面積肯定相對較小,因為是在分戶的時候就進行了劃分。當然,在以前土地管理沒有那麼嚴格的時候是不一樣的,以前農村家庭兄弟姐妹多的情況,分家後,申請的宅基地面積並不小,而且一直延續至今。



隨著土地確權的完成,農村土地趨於飽和,堅持的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下,獨生子女家庭還是不分戶的好,因為有這樣一種情況,分戶後,父母的那塊宅基地在他們去世後,因為戶頭上面已經沒有人口,集體是有權收回的。而不分戶的話,父母如果去世,那麼宅基地使用權由戶頭上剩餘的人口繼續享有,別忘了,此次確權可是給農民吃了定心丸的,即三十年不變。


Power泡兒


題主提的這個問題,可能我們有農村戶口的人都會碰到,而且還較為普遍。

如果你沒有分戶的話,肯定是有影響的,根據國家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就意味著你在再申請新的宅基地時,不可能獲得批准。

不少農村即使分戶了,如果只有一個男孩的,也只能與父母共用宅基地,而不會另批。

但沒有分戶,也僅僅只是對宅基地審批有一點影響,不會影響到對土地經營權的承包。再說,現在很多鄉村蓋棟三四層的小洋房,一家十幾口人的,一棟房子也夠了,而且還節約土地,不也很好嗎?

我個人覺得,房子是用來住的,蓋太多,一方面是佔用土地,另一方面也佔用資金。如果在城裡買了房,也沒有必要一定還在鄉村蓋一套房子。兄弟好幾人如果沒分戶的話,建議蓋一棟三四層的別墅,每人一層也無所謂。

就說這麼多,希望能幫到您!



不曾輕狂


農村宅基地確權可以提高農民的自身權益,同時也能更好的規範化管理農村,農村一直以來都是我國的重點發展對象,隨著一戶一宅的實施,有很多村民覺得自己在宅基地確權上有點弊端,自己一個家庭6個人,但是隻有一個宅基地,隨著宅基地的確權開始,分戶已經是難上加難。

按照戶籍進行劃分,不管家裡有多少人多少宅基地,都得按照一戶一宅來實施,所以這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明明自己可以分戶並且重新申請宅基地,就是因為錯過了分戶的最好時機,導致了一個家庭就1個宅基地,可能很多人有個疑問,那就是農村宅基地的確權,與父母沒有分戶,有沒有影響呢?

【與父母沒有分戶,有沒有影響呢?】

其實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對於很多人而言,與父母分戶和不分戶沒影響,並且題主在城裡也有一套房,這是不影響居住的,又不是說非要有宅基地不可,所以宅基地確權,與父母沒有分戶,實則差別不大,而且不分戶也可以更好的照顧父母,沒事的時候回到農村同父母一起居住,也是一樁美事。

隨著宅基地確權的開展,村集體對於分戶的要求也是越來越嚴格,不是符合條件就能分戶,就算成功分了戶也要申請宅基地,等宅基地申請下來,房屋建設好才能確權,這在無形中多了很多事,而且國家對於分戶要求呢。


【農村分戶要求】

對於農村人而言,要分戶應當要滿足首要的2個基本條件,那就是年齡和經濟,當年齡成年之後即可申請,經濟要求則是工資足以養活一個家庭為標準,各個地方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而且還有一個附帶要求,那就是不能是家中的獨子,如果家裡就一個兒子,那麼分戶是比較困難的。


總結:

對於農村人而言,一個家庭有一處宅基地即可,宅基地可以繼承的,如果分戶再建設一套宅基地,中間不僅要花費大量的財力,同時也要花費時間,以後父母的宅基地繼承給你,你就擁有兩處宅基地,多了也沒用,還不如等著繼承。


達人陳可可


農村統計宅基地,與父母戶口沒有分開有什麼影響嗎?

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享受使用,用於建造自己的房屋的農村土地。

農村統計宅基地,是事關土地確權;土地收儲整理;以及建設統一規劃等等工作的統籌安排。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對取得宅基地面積超標的,如果該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分割,超過的部分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按房屋的重置價格,對原使用人使用權人,給予適當的補償。如該房屋及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可分割,應在土地登記卡和土地證書註明超過標準面積的數量,待以後分戶建房或有房屋拆遷改建或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確定使用權,此錯誤的部分退還給集體經濟組織。
對於題主所提的,如果你父母只生有你一個兒子,那麼原則上你父親為戶主。你與你父母同屬於一戶人家。也符合“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

如果你是兄弟
兩,或多個兄弟。在兄弟長大或後續生活的需要,那是要進行分戶的,但父母必須要跟其中一個兒子同戶。也就是說,父母跟其中的一個兒子,是同屬一戶(同一個家庭)的。這其中父母與同戶的兒子也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這個問題回答下來也就是說,父母與同戶的子女只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你也想與父母分戶自己擁有一份宅基地的話,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佈。公佈期滿無異議的,報鄉(鎮)審核後,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准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佈。


村民小江


統計宅基地,是對農村現有的宅基地進行普查。凡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已經使用的、未使用的、誰使用的、幹什麼用的,都要普查登記造冊。這個主要是為下一步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和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做準備。

你說的這種情況,屬於宅基地合法使用人和家庭登記,為下一步確權發證做準備。只有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人和家庭才能登記,而且一戶只能登記一處宅基地。言外之意就是:不符合使用條件的人和家庭,不給登記,將來也無法確權和發證。

首先,你沒有分戶,也就是在村子裡沒有單獨屬於你的宅基地,當然就談不上給你登記了。

其次,雖然你在城裡買了房子,但是如果你的戶口沒有遷出,並且在你父親戶口名下,那麼,可以給你登記,把你的名字寫在你父親的宅基地證上“共同持有人”一欄。當然,這需要你父親同意。而且,如果你父親同意,還可以把宅基地持有人直接寫你名。

再次,如果你戶口已經遷出了,就不能登記了。但是,你家現有的宅基地面積不會因為少了你而減少。因為按照中央一號文件規定,不允許以收回宅基地作為進城落戶的條件。

所以說,

第一,你說“你的戶口在你老爸名下”,我感覺應該給你登記。為什麼沒統計,建議你去問問。這點很重要。

第二,你說“無法統計你的”,因為你沒分戶,在村裡沒有屬於你個人的宅基地,當然就無法統計。

第三,沒統計你的宅基地,對你家的宅基地沒有影響。對你將來分戶申請宅基地也沒有影響。如果你是家裡獨子,也不存在將來分戶的問題。只要符合條件,直接就可以繼承房子,使用宅基地了。

如果說有影響的話,就是:將來申請宅基地可能越來越難了。

為了把你這個問題說清楚,有點重複和囉嗦。對付看吧。哈哈。


二胡的世界


就應該不是獨生子女的,真單獨戶口本的就應該有房基地,補償的話就應該算上。


快樂88728


農村宅基地是一種福利性的政策。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是一戶一宅的。如果你的戶口分開,以後成家且不遷出,可以和村裡申請宅基地。


京雲房產律師團


我家前幾天,清明節特意提前,請假一天回老家分戶的,我們兩姐妹都成家,各有兩個孩子,姐妹倆和母親一個戶口本,房屋面積一百來平方,房子土木已經危房,去分戶被告知要有兩個宅基地,兩套房,去申批宅基被告知要分了戶,才能申請宅基地,來回折騰十多次,什麼問題都沒解,像踢球一樣,踢來踢去,難道要等到房屋倒了,才會有相關部門管嗎?請問有誰能告訴我應該找什麼部門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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