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為什麼物業收完物業費還要收公共水電公攤費?

開心一笑200102103


物業費與公攤水電費是否分別收取?答案是去諮詢當地物價局。

以前實行的是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物價局的收費辦法上就有物業費和公攤水電費的詳情介紹。

現在雖然物業費已經改為市場調節了,但收費項目仍然未變,仍然延用就是了。

公攤水電費,實際是物業代收項目,不宜與物業費合併。大多數城市也是分開收費的。

業主必須要明白,公攤水電費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比如院落照明、樓道照明、弱電消耗等等,還有電梯和二次供水水泵、消防水泵用電和綠化樹木灌溉也是較大開支。

這些都是要由全體業主分攤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合併也罷分開也罷只是一個方式而已。


執中bj1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2款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第4款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題主說的這個費用是應該列支在物業服務成本里面的,也就是說應該包含在已經收取的物業服務費裡面。

物業服務企業承接小區物業服務的時候,就應該在前期的物業招投標的技術標裡面明確公共區域、公用部分的日常運營費用,當然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但是在一些實踐中,我也見過不少的小區收取物業服務費的同時收取公區水電公攤費,其實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

說到底無非就是利益問題,收取公區水電費等同於變相漲價,因為我相信各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裡面都是將公區水電費列在物業服務費裡面了。

而且物業公司做物業費的備案時物價局肯定不同意備案物業服務費的同時另外加收公區水電費的。

出現這種情況,業主應該及時向小區所屬居委會、街道辦尋求幫助,並尋求物價局、房管局的支持,畢竟這種收費是不合理的。


i熒光


為什麼物業收完物業費,沒有給我家配司機,配保姆阿姨。


我好像不會笑了


為什麼高層比多層物業貴?


xiao唐


亂收費用,拒絕!


用戶3792411572691


[淚奔]薅羊毛把羊往禿了薅啊


來自獵戶座的用戶


取消物業公司,業主或社區自治


神的使者li


和黑社會有區別嗎?


吳明明009


取消物業由社區居委會管理是最好選擇


驅動人生18302012


關鍵是公攤費用有點多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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