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自2018年8月31日起,昆明交警开展“驾乘不抛物 争做文明市民”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微信平台及其他媒体平台集中曝光“车窗抛物”车辆,至今已曝光第六十二批了。
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又有哪些车辆“上镜”了:增强文明安全意识
自觉做到拒绝车窗抛物
昆明交警严查车窗抛物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吐痰的”,处100元罚款;对机动车乘客实施该行为的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50元罚款处罚。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拒绝车窗抛物 请手下“留情”
出行小贴士:
文明意识很重要,大家平时在车上可以准备一些小的垃圾袋或车载垃圾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 拒绝车窗抛物。
掌上春城记者:张曦
编审: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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