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看守所一般看押犯最长时间是几年才判刑?

Cnau9


嫌疑人羁押的时间,要根据他的案情和涉案人员的多少而定。在看守所的嫌疑人,羁押期从几个月到几年的都有。



举两个例子大家就能清楚了!

有个嫌疑人因为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刑拘投进了看守所。他盗窃的数额不大,大概500多块钱,属于在火车站掏包的。

他以前也因为盗窃进过看守所,属于二进宫了,对一切都比较熟悉,所以几乎马上就适应了里面的生活,虽然没人给他存生活费,但也跟着别人蹭吃蹭喝,过的如鱼得水。

他对自己的事儿比较清楚,在和别人交流的时候,明确说自己这次得判6个月。

这类案件证据确凿没有疑点,公安机关很快就会把案卷送到检察院,检察院根据流程批捕起诉再到法院,这段时间也就不超过三个月,于是在第四个月就可以宣判了。根据刑事诉讼法,他的盗窃金额不高危害不大,而且认罪态度还好,所以法官果然判了他6个月有期徒刑。当然,他也根本不会上诉。

因为看守所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4个月,只剩下不到两个月刑期了,一般都会在看守所服刑至期满,不需要再劳师动众地投入监狱服刑。

他可以选择继续待在监舍里,也可以向管教提出申请,转为劳动号。这种劳动号各地的称呼不一样,但他们的统一特征就是涉案罪行轻微,剩余刑期不多,日常表现良好。他们能有限度的在警察的监督和指挥下做些日常工作,比如帮着食堂工作人员切菜、腌咸菜,再帮忙搬运些物品等等,比在监舍里相对自由度高些。

再说一个在看守所里过了几个新年的嫌疑人。

他涉嫌贩毒,是被警方从东莞抓捕回来的,属于下面小毒贩的毒品提供者,起诉书里认定他贩卖毒品(病毒,就是甲基苯丙胺)3000多克。

这名嫌疑人的案情就比较复杂了,涉及到的同案就有将近十个人,有他的马仔还有下线等等,警方侦破案件就花费了很长时间,毕竟贩毒的各个环节都要侦办清楚,还要做到证据确凿,有时候还要补充侦查。进入程序后,还要批捕起诉一审二审申述,最后再有最高法核准等等。

在等待死刑核准(最高法下达死刑执行,意味着他要上路了)时,他在看守所里已经过了三个新年了!


看守所里的生活十分规律,他的家里人又能提供充足的生活费,而他对自己的案情也心知肚明,所以每天都很平静。但大家都能看出来他内心的不安。

因为一审被判死刑的时候,看守所就给他戴上了脚镣,所以开始的时候生活不是很方便,穿裤子的时候都要先把两条裤腿都从一个镣子里塞进去,然后两条腿分别穿上裤子。上卫生间的时候,也要用一个长布条把脚镣挂起来。

不过他的个人卫生搞的很整洁,和他一起吃饭的人(没有生活费)会帮忙洗衣服等等。剩下的时间他也会向聊得来的人述说自己的案情,并探讨他认为能减刑的情节等等。

还有案情更复杂的时间也会更长,但具体最长能在看守所待多长时间,没有具体研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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