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臨時工,委代辦,合同工三者區別在哪?同工為何不同酬?

秋意殘傷442


琦觀世界所在單位雖然是政府部門,但人員也很複雜,問題中提到的臨時工、委代辦、合同工我都見過,做得工作沒有區別,待遇卻天差地別。

一般合同工都是指長期合同工,也就是一般說的正式工,待遇最好,與單位籤正式合同,並在上級部門備案,什麼待遇、籤幾年合同、怎要交五險一金都寫的明明白白,而且可以進職稱,事業編制其實也是這種合同工,人員去留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

臨時工相對差些,雖然也籤合同,往往是短期合同,僅僅與用人單位籤,上級部門雖然也備案,但人員的去留由單位決定,不用經過嚴格的程序,這部分人工資少,五險也交,一金看單位而定,一般按最低交納。在單位一般是工人身份,不能晉級專業職稱,穩定性比正式工差很多,我就曾經見到過一名工作人員,臨時工工作十年,被辭退了,保險都沒有交齊,該人員一氣之下與單位打官司!

委代辦就是委託人事代理,一般是指勞務派遣、公益性崗位。這部分人嚴格說不是單位人員,工資不在工作單位領取,福利也不在工作單位發放,僅僅是在工作單位幹活兒,其他的和單位沒有任何關係。這部分待遇最低,一般都幹不長久!

為什麼這三類人員同工不同酬,通過琦觀世界以上分析,三者身份不同,甚至管理單位都不相同,人員後面的監管也不相同,根本不可能同工同酬。

第一、身份不同。

前面說了,正式工,也就是長期合同工,籤正式合同,在上級部門備案,合同法律效力強;工資核算自有一套系統,所以工資是嚴格按照合同簽訂執行的。如果不按合同執行,員工也會經過法律途徑解決,單位沒有必要整天為工資和員工打官司吧!何況還有損單位聲譽?即使打官司,多半也是得不償失!

臨時工僅僅與單位籤臨時性合同,本就是臨時性的,單位對員工工資方面具有很大決定權,員工也本著能幹就幹,不能幹就走人的心態工作,這樣單位對員工更加肆無忌憚,當然希望用最少的錢讓臨時工幹最多的活了,而且遇到需要擔責任的事故時,都找臨時工擔責;這是單位對臨時工的歧視,也是我國法律的疏漏,我相信隨著國家法制化不斷推進,這個弊端會解決的!

委代工根本算不上單位的人員,更別說與單位其他人員同工同酬了;有良心的單位,會給委代工發些補貼,逢年過節給些福利,但多半單位不會發,對這部分人,你喜歡幹就幹,不喜歡幹就走人,單位不會解決你任何待遇問題。我們單位去年就有這種人員,工資很少,逢年過節別人有的福利,她們一點兒沒有,琦觀世界看不下去,向領導反應,結果還被批了一頓。

第二、管理單位不同。

正式工不僅單位管理,還有上級主管部門,一般實行雙頭管理;例如鄉鎮政府事業人員,除了單位管理,上級人社部門也管理,待遇自然按國家標準執行,他們的工資是受法律保護的;

臨時工則主要由單位管理,如政府臨時工,單位招聘了,在上級、或財政局備案就可以了,這樣只為工資程序比較嚴格的緣故。上級不參與管理,單位對人員管理有絕對自主權,在工資方面當然也有絕對自主權,當然希望他們領最少的錢幹最多的活兒了!

委代辦根本就不是單位的人,而是購買的勞務派遣工或社會志願者,工資由招聘單位發放,招聘單位上面沒有直屬的監管單位,即使有相應政府部門監管,也不會監管這一塊兒,而且勞務公司招聘時雙方也籤合同。他們待遇低不是誰的錯,而是社會的產物!隨著社會進步,希望這部分人待遇會得到提高!

總之,合同工、臨時工、委代辦,三種人員在目前還不能做到同工同酬,國家在這方面也沒有嚴格的法律規定;這不是誰決定的,而是時代的產物。希望不久的將來,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會消失!

以上就是琦觀世界的一些見解,不當之處歡迎指正!


琦觀世界


合同工是企業直接招的,另外兩著是勞務派遣的,薪酬都被中介賺差價了,不同酬正常。


憶回不去104430131


永遠別問為什麼,因為很多事不需要給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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