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法律真有那么残酷吗?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过许多的变法。在战国这个诸国时代,尤其如此,各国为了强国,都进行了各自的变法。人类历史的发展离不开变法与改革的前行,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到民主社会,更是经过了几千年时间的沉淀与改革,人类社会的进步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经历了很多失败与积累,先人的改革究竟是如何进行的?从秦国的商鞅变法,到最终大秦帝国的崛起之路,秦国从战国最弱小的国家,通过变法改革,最终走上强国之列,秦国最终横扫六国,一统天下,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帝制封建王朝。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法律真有那么残酷吗?

战国时期诸国

在战国时期诸国的这些变法中,没有一个比得上秦国的商鞅变法,哪怕在后世,人们对于商鞅的为人处世有着这样那样的批评,但是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变法是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变法,并且影响最为深远。

但是事物都有一个两面性,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法律就被历史有所争论那么,为什么商鞅变法后的法律有那么残酷吗?秦集团推崇的法家思想,商鞅作为法家的代表性人物,最终搞出来的变法真的就暴虐无道吗?有哪些法律是残酷的?

根据考据君从秦代出土的秦简发现,原来很多的秦朝法律,并没有后来妖魔化的那么严酷。有些律法,也和现代并没有什么差别,甚至有些还带着人情味,也有更多的为平民考虑。大家和小天来了解一下:

秦国法律的人性化

一、秦律要求所有商人不能卖假货和次品

秦国人从来不用考虑会买到假冒伪劣的货物。秦国针对交易市场,推出了严厉的《金布律》。

据《秦简》记载,总体有以下几点:凡是要买卖的商品,必须标价。(有卖及买,各婴其贾。)商户收钱,不管钱币好坏,都不能拒收。(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布匹质量不好,长短达不到规定,不允许流通。(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

等秦国人挑好商品付账后,商家还必须提供“契劵”(发票)。一旦发现商品质量恶劣,消费者就能手持契劵,拿商品退换。商家若敢不退换,则“重罚之”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法律真有那么残酷吗?

《金布律》

所以在秦国,不用害怕被坑,因为商家必须明码标价;也不用怕买到次品。即便放到现今的我们,科技生活对比以前高度繁荣与和谐,也不敢确定不会再交易过程中被坑或买到假货。

二、秦律要求每人都需拥有合法的身份

秦国规定秦国的子民每个人都必须有自己的合法身份。秦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叫“验传”“验”是你的身份证:记录你叫什么名字,什么性别,相貌体征是什么,家住什么郡、什么乡、什么亭。“传”是证明,需要所在的乡的亭长亲自来为你写。上面记录你的姓名,性别,去哪里,做什么。如果你违法,这个替你写传的亭长要一起受罚。

这个验传和现今我们的身份证是一样的。必须要去做户籍登记,有了验传才是合法的秦人,否则在秦国寸步难行。现今的我们没有了身份证也是不能出行,因为干什么都需要一个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物件。没有证明就算是黑户了。这样做的目的,也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犯罪。犯罪了你也跑不了,加深可秦国了社会和谐文明的程度。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法律真有那么残酷吗?

验传,经供参考

三、秦律要求百姓必须见义勇为

现今的我们见义勇为发生很多被讹诈的现象,导致有了各种顾虑,不敢去做见义勇为的事情,不别被帮助人的感谢就算了,还要被坑,给谁也受不了。可是这些顾虑在秦国,是不存在的。为什么呢?因为你不去见义勇为,你违法啊!

《秦律》规定,在百步以内,有人需要帮助(救治或正被侵害),你如果袖手旁观而不援助,就得面临严厉的处罚,最轻也要“罚二甲”。

一甲,在战国时期,是一千三百钱到一千四百钱之间,二甲对老百姓而言,绝对不是小数目。秦律这样的规定,不去见义勇为都不行,这样或许会更加的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亲切吧,不过就是有人强人多难了,给现今我们的思想是,帮你的情分,不帮你是本分。不过以前帝制,和现今我们生活环境所不同,处理方式也自然不同。大概在商鞅看来,你如果连帮助他人都不愿意,国家也指望不上你报效祖国了,毕竟当时是战国时代,经常打仗的,需要国家的子民为国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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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

不过人家法律又规定了见义勇为后不受讹诈,这是现今我们不能完全避免的。秦律规定:诬告反坐。所谓什么是反坐呢?就是你诉讼对方什么罪名,如果查实后没有,你就会以同样的罪名入狱;如果你诉讼对方要求什么样的赔偿,如果对方无罪,你就得赔偿同样的东西。如果诬告对方撞了你,必须要多少钱治伤,官员一查没有此事,你就得配给被告自己当时所要求的赔偿。给现今我们社会中的专业碰瓷这样治理的话估计已经杜绝了吧,秦国法律规定你帮组他人,也为你的安全做到了一定保障,这样看来,秦国的法律也是很人性化的。

四、秦律允许百姓上诉

秦国法律允许百姓对判决不服,或者其它原因,还可以接着再上诉。例举:自己不凑巧,当地官员,也就是那个负责你的案子的负责人,刚好是你被告的亲戚。那也不要紧,根据秦国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法上诉。秦律称之为“乞鞫(居)”。三个月内,你可以从县尉,上诉到郡尉,郡尉判决你再不服;你还可以上诉到廷尉。

对比现今的我们,我们要起诉别人,直接去法院去起诉,对初级法院的判决不合理或者不满意还可以继续去中级法院起诉。不过现今的我们去起诉找律师也的花钱,去法院也要诉讼费,当时是不用花钱的。我们大家现在看这不是挺合理的吗,避免了不公现象的出现,同时也避免了当地官员的无法无天,变成国中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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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记录,经供参考

五、秦律保护未成年人

秦国的法律会保障未成年人:秦律规定,凡是身高不足六尺者,罪名减一等。身高不足六尺,就是未成年人。举例:一个身高不足六尺的人,带这羊群去放羊,然后不小心毁坏了别人的农作物,还吃了部分农作物,该怎么判决呢?秦国的法律规定是可以不用赔偿的,也不用定罪。因为对方是未成年人。假如犯的罪比较严重一些,因为未成年人的因素也可罪名减一些。

这样就像我们现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类似,起到了类似的作用,只不过古代是身高决定,现今的我们是年龄决定。身高决定有局限性,现今的我们的法律对比当时肯定完善的多,2000年以前做到那样也是相当对人民的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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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未成年人篇章

秦代的统一开启了中国历史新篇章,对中国历史起到很大促进作用,在法律方面极具开创性,以“律”为主要形式的秦律为统一帝国的形成作出了巨大贡献。

秦国法律的不足

一、重刑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逐步开始使用一系列严酷的刑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到了秦王朝建立之后,秦始皇手下的秦朝更加把严厉的刑法发展到了最为极端的地步。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秦朝对于凶杀以及偷盗等社会治安事件上面的审理无比严格,举例:如果一个人去偷盗,并且最终获得的财富超过一钱就要被砍脚,同时负责这偷盗者地区的官吏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重刑成为了秦朝法律的基本特色。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法律真有那么残酷吗?

重刑

二、连坐

秦国将《法经》颁布实行后,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第一条的偷盗案例也有连坐。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法律真有那么残酷吗?

法经

三、轻罪重罚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商鞅一段关于法律的评论:“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大概理解的意思就是如果用很重的刑罚去对付轻罪,百姓们就不敢去犯轻罪,如果百姓连轻罪都不敢去犯,那么还有谁敢去犯重罪呢?商鞅这种“以刑去刑”的法律思想,在秦始皇立国以来也始终坚持商鞅变法中所提倡的“轻罪重罚”策略。

总结:

例举了这么多条秦国的法律条文。相信大家都已经有所发现,秦国的法律竟然和现代的法规,也是有了很多雷同之处,除了少数外,其余相差不大。并且无论是从生活还是道德层面,都有了非常完善的相关规定。令我们惊讶的秦国还有类似现今的未成年保护法。秦国的法律并没有那么苛刻,还是有一定的人性化,对比现在也是不遑多让。看待一个事物,我们也应该站在事物的两面性来看待事物本身所造成的影响。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法律真有那么残酷吗?

但是,在商鞅变法中轻视教化,轻罪重罚,连坐,重刑在比以往罪罚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着明显的历史局限,毕竟武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变法适当的有了变通之后,相信商鞅变法等会有更好的结果,不论对国家还是对子民都会更加的认可,心理上的乐于接受。

秦国强大,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早在六国还在实行贵族政治的情况下,秦国就已经在法家思想的商鞅变法中完成了“依法治国”的蜕变。秦能统一六国,法家思想,功不可没。我觉得商鞅变法从总体上来说,是进步的,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也是有巨大贡献的。大家对秦国实行的法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参考资料:《秦律》《法经》《商君书·靳令》《史记·商君列传》《金布律》《秦简》《云梦秦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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