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秦朝實行郡縣制,現在中國地方行政區劃,為什麼是“省”而不是“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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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實行郡縣制為我國中央集權制定下了低調,從秦朝至今,我國一直實行不同程度的中央集權制,分封制雖幾次反覆,但都沒能撼動中央集權制的發展。

世間萬物,少有一成不變的,制度更是如此,數千年過去,中央集權制仍然存在,可面貌卻大不相同。秦朝時實行郡、縣二級制度,建立起了從中央至地方的垂直管理體制,我國現在的行政等級則是省、縣、鄉三級,同一等級還會有不同稱呼,如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都是省級行政區。

古今不同的原因就在於兩千多年來中央集權制的發展與演變。

秦漢時期:二級變三級

秦始皇統一各國之後,在已經初步形成的郡縣體系的基礎上,分天下為36個郡,每個郡下轄若干個縣,則行政體系是郡、縣二級,郡守為一級行政區長官,還有尉和郡監,分別掌管軍事和監察,他們直接對朝廷負責。

秦朝極盛時大約有四十多個郡,劃分規則基本上是遵循“山川形便”原則,各個政區邊界的走勢,一般和山脈、河流的走勢一致。這樣,每個政區的內部就會形成比較便利的交通條件和比較一致的自然條件,人為區劃和自然區位合二為一,有助於經濟發展以及賦稅管理。

而在面積方面,則看重人口和經濟的空間分佈,人口多、經濟地位重要的地方,行政區數量多、面積小;人口少、經濟不發達的地方,行政區數量少、面積大。

漢初把秦朝的郡縣制改成了郡國並行制,相當於是郡縣制和分封制的結合體,不過這種制度對皇權威脅甚大,到漢武帝時期,通過推恩令等措施將王國(相當於郡)拆分成侯國,侯國在行政上和縣是平級的,且受到周邊各郡管轄,漢武帝以此加強了中央集權。

另外隨著漢朝的實際控制範圍越來越大,郡縣也越來越多,二級制使得朝廷忙上忙下,於是,漢武帝設立了13個刺史監察區和1個司隸校尉監察區,後來這些刺史監察區從不常設的監察官成為常設的駐地方官員,就成了新的一級行政區,也就是州,漢朝行政變為州、郡、縣三級。

魏晉南北朝時期與隋朝:三級變二級

漢朝滅亡以後,中國進入了動盪的魏晉南北朝時代。由於政權更迭迅速,此時的行政區劃十分混亂。

三國鼎立的時候,魏國和吳國各自割據了荊州和揚州的一部分,所以三國兩個荊州和兩個揚州。晉朝統一後,又使用郡國並行制,並開始大規模改劃一級政區,把原本的十四個州拆分成了二十一個州,州以下設置郡(王國)和縣(侯國)。

永嘉之亂後,北方大亂,東晉收縮在南方,比較穩定的只有八個州,而且為了應付戰事,有的時候都督府(相當於軍區)也實權化,成為了州之上的一級區劃,因此魏晉南北朝的行政區以州、郡、縣三級為主,少數有府、州、郡、縣四級的情況。

但還有一個情況影響重大,那就是戰爭和移民。北方大亂,北方漢族一堆一堆地南下避難,那時候士族時代,大家都講宗族情緒,一群徐州人到了荊州,他們並不認為這是荊州,而是徐州,畢竟周邊都是徐州人,官員也是徐州人,就地方不是而已,讓朝廷把這騙劃為徐州不就得了?在這種背景下,南方的州越來越多。

北方也不少,十六國時期各種小國家你來我往,雖然地盤小,但是野心不小,我能打下來的州自然是我的,打不下來的州也沒關係,我把我的地盤再分一分,改成那些打不下來的州的名字不就好了嘛!於是北方的州也越來越多。

後來北魏統一北方,算是安穩了些,可最後北魏分裂了,東魏和西魏以及各自取而代之的北齊和北周整天死掐,州的數量再次迅猛上升。

全國面積就那麼大,州的數量一多,每個州管轄的範圍就越小,以前一個州管十幾個郡,現在一個州就管一兩個郡,名義上的三級制已經變成了二級制,州跟郡的作用重疊了!

隋唐統一後,隋文帝大刀闊斧地清除南北朝留下來的冗餘的行政單位,也就是砍掉一級,名義上的三級制也不存在了,真真正正地成了二級制。砍掉哪一級呢?隋文帝砍掉了郡,隋煬帝卻又把州改名為郡,不過二級制是確定了。

唐宋時期:二級變三級

隋朝到了後期,州(郡)的數目也是越來越多,接近兩百之數。不過隋朝時間短暫,這個問題交給了唐朝。

唐朝應對州(郡)過多的方法跟漢朝頗為相似,也就是在其上設立監察性質的道。唐太宗時期,唐朝分為十道: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隴右道、嶺南道、劍南道、淮南道、山南道和江南道。

唐玄宗的時候又加上了黔中道、京畿道(長安附近)和都畿道(洛陽附近),並把山南道和江南道分別一拆為二,各分為東、西兩道,所以一共十五個道。此外還有軍事上的道,比如定襄道、平壤道等等,純屬是為戰爭而設立。

到了唐朝中期後,政、軍兩種道合二為一,道成了唐朝的一級行政區,則行政區是道、州、縣三級,還有一些地位與州相似的府,在長安、洛陽的附近設立。

節度使氾濫後,其實藩鎮成了唐朝的一級行政區,道淪為了比較虛的地理概念。五代十國時期割據患者,各國疆域並不太大,又要保持內部穩定,行政區劃又退回州、縣兩級。

宋朝統一中原地區後,繼承了五代十國的州和縣兩級制度,之後又學習早已名存實亡的唐朝的道,把北宋分為了許多路,也是監察機構,後來路成為了事實上的一級區劃。

路最奇特的是沒有單獨的最高長官,而是有4位級別基本相同的長官,分管不同事務,也沒有正規的首府,但其的確是在州(府、軍)、縣之上的一級行政區。

遼朝則學遍了之前所有朝代,保留了道的名號,搞得卻是州(府)、縣二級制度。金朝則向宋朝學習,分為路、州(府、軍)、縣三級。

元明清時期:省的出現與發揚光大

元朝的統治疆域十分廣大,地方上最大的特色是採用了行省制度。

行省的“省”來源於隋唐時期的三省六部制,宋朝時三省合署辦公,以提高行政效率,形成了“中書門下”這個最高行政機構。

元朝更乾脆,直接廢了尚書省和門下省,只保留中書省主管行政,樞密院管軍事,御史臺管監察。

元朝的疆域實在是太遼闊了,中書省忙上忙下政令傳達也很緩慢,於是元朝學起了金朝後期實行的“行中書省”,金朝只是試試,元朝才是真章的,真正讓中書省從中央走向地方。

“行中書省”也就是“行走的中書省”,中書省設立分支機構,派出到全國各地區,成為了一級行政區,簡稱為“行省”或“省”。

行省以下,有路、府、州、縣四級區劃,不過它們沒有特別嚴格的隸屬關係,路是把之前金朝宋朝比較大的州改名來的,不是從路直接換來的,之前的路全給塞進了行省。

府比路小一級,但有的府歸路管轄,有的府則直接歸行省管轄。州也一樣,州比府小一級,有的州歸府管轄,有的州直接歸路管轄。縣最小,但有的州轄縣,有的州不轄縣,這跟今天很類似,有些縣是歸地級市管轄,有的直接歸省管轄。

明朝推翻元朝後,繼承了行省制度,不久把行省改為承宣布政使司,因為中書省都被朱元璋廢了,行中書省更沒有保留的必要了。

明朝有兩個直隸(南京和北京)以及十三個布政使司,民間俗稱為省,即兩京十三省,又稱十五省。

這十五個省,下轄府,府下轄縣,形成省、府、縣三級區劃,府和縣之間夾有少量州,一般叫屬州或散州,算是特殊的縣。

清朝的一級政區恢復了省的稱號,實行省、府、縣三級政區制度。清朝的省、府、縣區劃,基本上被民國繼承,也基本上為現在的省、地、縣區劃定了型。


平沙趣說歷史


秦朝實行郡縣制,郡是最初的行政區域,原先比縣小,同邑。後來比縣大,就是相當於現在說的省。

那為何現在中國行政區稱省而不是郡了呢?

中國的行政區“省”是繼歷史延用。最初古人以省作行政用字,可能是取自《易經》觀卦,裡的《象傳》,“先王以省方觀萬民設教”。這裡的省是觀察四方的意思。

當然咱也是咱根據古人喜歡用《易》取名推測的,也不好說,屬個人愚見。

同時,“省”也有“精簡手續,辦事方便的意思”說白了就是省事,不繁瑣。“省”還有“反省官員自身過失”的意思,比如哪裡做的不到位了呀。如果這麼理解的話,古人用字之妙確實有獨到之處,用省做行政機構或行政區域就說得通了。

晉魏時期,已有“尚書省、中書省”,可能也就是“三省六部制的始端,三省六部制”也指的是中央機構,還不作為地方行政區用名。到了隋朝文帝伐陳,為了方便,臨時設立淮南行省於壽春。也就是把中央機構臨時設在地方辦公。後來逐漸演變成“行省制”,也就是中央行政機構省到地方辦公臨時設置。如行尚書省,之後並的行中書省。

到元朝“成帝”時期,中央“行省”機構逐漸固定成行政區域,省也就成了行政區域用名的初始。到了明朝“朱元璋”改革行省制,省稱布政司,是地方最大的行政區劃,隸屬中央。到了清朝還稱為省,為最大行政區域一直延用到現在。

這也就是“省”的歷史延用,從中樞“行政機構”發展到地方“行政區域”用名的演變過程。


夏有涼風61


秦朝一統天下後,秦始皇聽取李斯的意見,在地方上廢除了分封制,而採取了郡縣制,建立起了從中央至地方的垂直管理體制。那秦朝時就實行了郡縣制,為何到了現在中國的行政區劃是“省”而不是“群”?

秦朝的郡縣制不是一成不變的,每個朝代都會對此進行變革,所以到了元朝時,朝廷採取在地方設立行中書省制度,行中書省的意思為“行動的中書省”,即中央政府為維護其統治在地方行政上所設的全權機關。而且中書省的設立有特點,它打破了以前依靠地理和歷史劃分的慣例,採取了犬牙交錯的原則,這就阻止了地方勢力可能據險而守的可能,像漢中本是在秦嶺以南,朝廷為了防止四川據險獨立,就把漢中規劃到了陝西省;再比如徐州,元朝以前徐州是屬於山東地區,但在明朝時,徐州因是南北要地被划進南直隸。


正是元朝開創的行省制度,使得歷朝歷代都延續下去,直到現在也採取了這種行政區劃辦法,這種區劃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地方勢力坐大,威脅到中央權力。不過在新中國建立以後,中央政府也撤併了幾個行省,像東北以前是四省,除了黑龍江、吉林、遼寧外,還有個熱河省,但新中國建立以後,熱河省就分了家。清朝晚期有22個省,但發展到現在,中國已有34個省級行政單位,還開創了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的先例,是對區域規劃的創新。


歷史百家爭鳴團隊成員:小木


歷史百家爭鳴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統華夏,沿襲商鞅變法以來在秦國實行的郡縣制,不再實行周朝的分封制,全國設立有36個郡,後來征服閩越後,擴張到44個郡。

郡縣制經過秦漢、隋唐、宋遼金,直到元朝忽必烈時期,設置行省起,經過明清的演變,一直沿襲到現在。

元朝的中央統治機構主要有中書省、樞密院、御史臺。中書省為中央最高行政部門,設中書令, 右、左相,平章政事,右、左丞,參知政事等,統稱為丞相。

地方最高行政機構為行中書省,是中書省的派出機構,簡稱“行省”,大都附近的內蒙、山西、河北、山東地區稱“腹裡”,

直屬中書省。其餘地區劃為10個行省, 嶺北、遼陽、河南、陝西、四川、雲南、甘肅、江浙、江西、湖廣。後來又增福建行省。行省的長官設置同於中書省, 行省之下為路,、府、 州、縣, 分別設總管、府尹、州尹、縣尹;另皆設“達魯花赤”,(親民官、掌印官),大多由蒙古人擔任。

明代

明初在地方承襲元朝設行中書省,明太祖鑑於行中書省權力太大,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下令,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行省), 設布政使,掌管民政和財政,承宣布政使司和布政使之外,各行省另設提刑按察使司,設按察使,管刑法;又設都使指揮使司,設都指揮使,管軍事;布政使司, 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合稱“三司” 。這樣, 原行中書省權力分而為三,它們又互不統屬,各自直屬中央。當時,除國都所在的江蘇和安徽稱直隸外,全國分設為北平、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福建、廣東、廣西等布政使司, 後來,增設雲南布政使司,各布政司行政區域的劃分大體上和元朝的行中書省相同。布政使司以下,設有府、州、縣。分別置知府、知州、知縣。

清代

地方行政機構的調整,督撫在明朝時為臨時派遣,代表皇帝總攪一省或數省的軍政大權, 一般總督管轄數省, 各省設有巡撫。至於在各邊地, 清廷則設將軍、大

等, 與內地督撫一樣, 統領邊地軍政要務。各省督撫之下設布政使(藩司)和按察使(臬司), 分掌一省的民政財政和司法刑獄

,合稱“兩司”,省下為道, 設道員,道下為府,長官為知府,府下為縣, 有知縣一人,是為臨民官,主管一縣政事。

清朝對東北三省,治法很特殊,盛京系陪都,設府尹,又有五部,除吏部外。軍事上歸將軍,府尹管漢人,旗人的民事訴訟歸五部中的戶刑二部。可見漢滿不平等之處。吉林、黑龍江有將軍和副都統,有名的是黑龍江撫遠大將軍。光緒末年,設有東三省總督,改為行省制。

對於蒙古、新疆、西藏,採用的是駐防制度,也屬於羈縻之策,中央不直管。新疆自左宗棠收復後,遂改為新疆省。蒙古、西藏始終未改,這也間接造成外蒙古的獨立。

辛亥革命之後,隨著滿清被推翻,各省紛紛獨立,行省制也就延續下來,不同時期,省地劃界各有不同。

綜上所述,秦朝開創的郡縣制,經過元朝忽必烈創建的行省制替代以後,被後世明清所繼承,並沿襲到現代。這不僅是隨著時代變遷,人口數量和土地面積增加所做出的必要變革,也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國家統一的必要舉措。


風語者之歌


看到這個問題覺得蠻搞笑的,先來看看同類型的問題:商朝用甲骨文,那麼現在的漢字怎麼不是甲骨文呢?等等之類的問題太多,但是都知道人類不可能一成不變,下面簡要的說說我國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變。

郡縣2.0版本

秦始皇統一之後,全天下玩的是郡縣二元制,劉邦建立漢朝之初,是分封和郡縣並行。到了漢武帝的時候,把當時的漢家天下分為了十三州部,每個州部設立一個刺史來監察地方的頭頭郡守,只有六百石。地方郡守是兩千石。

制度總不會一成不變,到了東漢末年,刺史開始有了兵權,於是漢靈帝把部分刺史改為了州牧。就這樣慢慢的郡縣二元制被打破,州駕馭在了郡之上,變成了州郡縣三元制,魏晉南北朝就繼承了這種三元結構。



期間的反覆

到了隋朝統一之後,恢復二元結構。隋文帝把郡全部改為州。隋煬帝則唱了反調,把州改為了郡。唐朝之初承了隋制,還是隋煬帝那一套州縣二元制。但是後來發生了漢朝差不多的事情,唐朝設立的監察區為道,之後道和方鎮合一就又成了三元結構,為方鎮-州-縣,宋朝則是一個虛的三元結構,為路(虛的)-州-縣。

多元到三元

到了元朝,層級一下子變成多了,為行省-路-府-州-縣。明清則是從多元又恢復到了三元結構。明朝為兩京十三布政司-府-縣三元,而清朝則是省-府-縣三元。


到了如今,也還算是實行的三元結構,為省市縣三元。看完了自秦始皇到如今地方行政制度的演變,再來看看這個問題,是不是覺得得反省一下,這期間制度變了這麼多次,為什麼連一次都不知道呢?因為知道了一次的變化還會怎麼問嗎?


淡看天上月


秦朝郡、縣制與當代省、市、縣制度沒有本質的區別,只是現代更加完善、細化了而已。

春秋時代的郡大多建於邊境地區,區域雖大,地位卻比縣底。比如晉國的趙簡子曾於公元前493年宣佈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到了戰國時代,秦國由商鞅變法而徹底廢除了世襲分封制,而全面施行郡縣制,郡從此就被劃分為比縣大一級的行政單位。秦國乃至秦朝是百分之百的郡縣制,而漢卻是復辟了部分封建制,包括後來的各朝各代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復辟周制。

現代人口大量增加,國土也比秦代更廣大,也就自然而然的產生了郡、市、縣三級的劃分。不過這與秦朝的郡縣制沒有質的變化,而秦與周卻有著質的變化。

至於行政區域的名字,是叫“省”,還是叫“郡”,我覺得實在沒啥可討論的,名永遠只是名,我們管它叫什麼,其實與事物本身沒有大關係!


大秦魂的微博


因為現在的“省”是是來源於元朝的“行中書省”。

自從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了龐大的帝國後,在朝堂上經過“分封制”和“郡縣制”的爭論後,秦朝採取了郡縣制,並把全國分為36郡(有說40郡),郡之下設置縣。通過這一方式秦朝實現了中央集權。

而後經過漢初的郡國制,帝國又轉向郡縣制;到東漢末,因為戰亂的原因,權力下放,地方上成立了13個州,從而出現州郡縣三級行政。

到了隋朝,隋文帝先是廢掉郡改為州,隋煬帝又改州為郡,這一時期是郡(州)縣二級制;

到了唐朝,出現道州縣三級;

宋朝時期出現路州(府)縣三級;

到元朝出現行中書省—府(州)—縣;

明朝是布政使司—府(州)—縣;

清朝是省—府—縣三級。


小匡說文化


秦的郡縣制確立了中央委派官員管理地方的基本模式,後續各朝不管怎麼改也出不了這個模式。省的由來於隋唐的三省六部中的中書省,元朝在地方設立行中書省代理中書省管理地方,明清繼承改良後形成現在省一級的行政概念。在我看來現在的省相當於秦時的郡,縣還是秦時的縣,只不過多了市這個衍生行政層級而已(在我國的臺灣和鄰國日本,縣市只是縣下面的人口集聚中心,或者是和縣平行的一種行政區域;我國大陸地區的市大多數又源於地區這一概念,而這是省模仿中央對地方的一種管理模式,當時叫行署,也就是代表省管理某幾個縣,後來隨著城市化進進程的加快,陸續改成了市)。


馮唐李廣


郡的管轄範圍範圍小於現代的省,但略大於現代的地區,管理下轄縣,但縣令任命權在皇帝手裡。隨著社會進步和交通能力提高,中央和地方管理社會應對自然災害和軍事事件的水平大大提高後,比郡大一點的省,在明代成為行省,全國13.個行省。比現代省大的多,這是朱元璋加強中央集權制的舉措。

郡在中國歷史上的權利一直上有中央下有州縣的侵擠,比較尷尬。


文物樑子


因為秦沒有傳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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