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汕頭髮布“人才30條”突圍“人才爭奪戰”

特區再啟航,人才最優先。在當前各地紛紛“送戶口”“送住房”“送補貼”的激烈人才爭奪戰中,汕頭如何搶佔人才高地,實現突圍?

近日,汕頭市委印發《關於我市加快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重磅推出“人才30條”大禮包,以一年保底1.7億元的人才經費,為各層次人才發展提供支撐,致力從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評價、舉薦、服務保障等方面打造高品質的“人才生態環境”。

新政策改變以往支持人才方式,多以生活補貼直接兌現,提升人才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突出人才關懷,推行汕頭人才“金鳳卡”,提出55項具體服務措施,且不拘一格降人才,只要大專畢業生、技師、中級職稱人員就能落戶。

汕头发布“人才30条”突围“人才争夺战”

全面惠及各領域各層次人才

“人才30條”讓院士和外國專家等高端人才、優秀企業家和青年英才等優秀人才、能工巧匠和非遺傳承人等技能人才、創新創業人才以及高校畢業生等人才群體全面受益,獲得感大幅提升。項目補助直接發到個人手中,大多數以人才生活補助方式實現,是人才新政一大亮點。比如向兩院院士提供最高500萬元生活補助和100萬元購房補貼。

“人才30條”突出調動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強調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和撬動功能。企業如果以每年100萬元薪酬引進一位院士,財政將等額向院士提供每年100萬元的生活補助,此舉可以大大激發企業引進高端人才積極性。

汕頭“人才30條”也將為汕頭正在籌備的省實驗室選人用人留人提供重要的激勵政策。作為人才發展的關鍵因素,新政在人才服務上再下“功夫”,推行汕頭人才“金鳳卡”,切實解決各類人才入戶、就醫、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等實際需求;提出打造人才公共服務智慧平臺,逐步實現人才綜合服務事項辦理“零跑腿”,進一步優化人才生活和工作環境。

創建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

汕頭“人才30條”明確提出,支持華僑試驗區創建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複製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人才政策,逐步將華僑試驗區建成世界潮籍英才集聚中心、高層次人才創業福地和區域人才創新高地。

每年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可安排最高10%的專項資金,支持海內外人才在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創新創業。試驗區企事業單位入選市級重大人才計劃項目的,扶持資金上浮20%。

新政提出,支持臨港經濟區、中以(汕頭)科技創新合作區、汕頭高新區納入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創建範圍,設立高端人才創新創業指導中心、跨境金融服務區、國際化社區等功能平臺,探索建設國際化人才創新創業園。

明確柔性引才操作細則

此次汕頭“人才30條”注重在體制機制上破除各種引進人才的障礙,就柔性引進人才作出具體規定是新政另一亮點。“人才30條”明確規定,與引進單位簽訂項目協議或短期工作合同且來汕工作累計不少於30日的專家,按照單位實際支出薪酬100%比例,分層次每年提供最高可達20萬元生活補助。

根據新政,汕頭還將探索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鼓勵海內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與汕頭市建立柔性引才長效機制。支持企事業單位以短期項目合作或定期服務等方式柔性引進外國專家和海外留學人員。加大海內外人才工作聯絡站和省市共建汕頭市人才驛站建設力度,打造柔性引才綜合服務平臺。

汕头发布“人才30条”突围“人才争夺战”

創新事業單位引進緊缺人才工作機制

根據新政,區(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全日制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區(縣)級農業、林業、水利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農學和水利類、農業工程類、林業工程類工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可採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可以採取面試加考核的方式,直接赴國內雙一流大學(含原國家“985”“211”工程建設院校)招聘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對於人才關心的檔案等問題,新政明確,擬調入汕頭事業單位的博士、正高級職稱高層次人才,原單位不同意移交檔案的,經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批准,可為其重新建立人事檔案。不能轉移社會保險關係,符合廣東省養老保險補繳政策的,給予補辦相關手續,補繳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新政還提出“人才舉薦制度”,鼓勵人才中介組織、獵頭機構和個人舉薦人才。發揮用人單位引進人才主體作用,暢通“單位引才、以才引才、潮人引才”引進人才主渠道。成功引進培養1名全職院士,給予舉薦人或用人單位100萬元引才補助;成功引進1個“珠江人才計劃”團隊,給予舉薦人或用人單位50萬元引才補助等。

重視本地人才培育與迴流

新政策既重視人才引進,也重視人才培育。在人才培育上,推出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點”。比如對培養的院士提供引進院士同等扶持條件;選送上市公司、高成長性中小企業等負責人到國內外學習培訓;資助優秀青年人才到海內外一流大學、研究機構進行項目研究、開展合作研究等。

新政體現汕頭珍視現有人才,在促進高校人才與地方深度融合發展上發力,實施“韓江學者”培養計劃,為獲得國家和省基金資助的課題組主要成員提供每年最多200萬元的生活補助,遴選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到地方掛職,鼓勵本地高校面向企業開放實驗室、公共技術平臺,支持校地共建大學生創業園。

為體現海納百川的城市精神,吸引更多人才來汕創新創業,對於符合條件的全日制碩士、高級技師、博士和高級職稱人員,給予住房補貼。

汕頭“人才30條”六大亮點

●提出加強人才管理法治建設:明確提出制定汕頭經濟特區人才發展促進條例,把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納入法治化軌道。

●提出加大高端人才引進培養力度:明確要實施高端人才引進“金鳳計劃”、高端人才培養特殊支持計劃,加大重點領域高端人才引進培養支持力度,建立更加開放柔性引才機制。

●提出完善優秀人才引進培養機制:明確提出實施優秀企業家、青年英才、高技能人才及鄉土人才引進培養計劃,進一步暢通人才引進培養渠道。

●提出激發創新創造創業活力:實施博士後工作站倍增計劃、院士和科技特派員工作站提質計劃,加大對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支持力度,鼓勵引進優質創新資源,創建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加大校地融合創新創業力度,並拓寬人才創新創業投融資渠道,力求吸引一批熟悉汕頭、認識汕頭和熱愛汕頭的人才來汕。

●提出改進人才評價流動機制:建立科學的人才項目評價體系和大學畢業生、技能人才迴流機制,創新事業單位引進緊缺人才體制機制,舉辦華僑華人高層次人才智力交流大會,發揮海內外人才工作聯絡站引才作用,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實施人才舉薦制度。

●提出進一步優化人才服務保障機制:明確要加大人才投入保障,實施人才安居工程,設立人才“一站式”服務專區,推行汕頭人才“金鳳卡”服務,打造人才公共服務智慧平臺。

人才安居工程

對新引進培養的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或國家“千人計劃”人才給予100萬元購房補助

新引進的省、市領軍人才給予50萬元購房補助

新引進的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急需人才給予20萬元購房補助

新引進人才在汕頭繳交社會保險滿1年、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住房補助,全日制碩士、高級技師每人2.4萬元,博士、高級職稱專業人才每人4.8萬元

製造類企業引進的國家一本大學理工類專業人才,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每人2.4萬元,全日制碩士每人4.8萬元,博士每人9.6萬元

在汕頭工作的外籍人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人才和臺港澳人才,用人單位可為其繳交住房公積金。符合條件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境外高端人才,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縮短申貸繳存時限

探索建立人才公寓住房積分制度

“金鳳計劃”

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最高補貼3000萬元

達到國際一流水平的提供1000萬—3000萬元專項工作經費

國內頂尖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的提供500萬—800萬元專項工作經費

省內頂尖水平或國內先進水平的提供200萬—400萬元專項工作經費

省內先進水平的提供100萬—200萬元專項工作經費

引進的省“珠江人才計劃”和“揚帆計劃”團隊,自動入選市引進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按照省扶持資金1/3的比例提供扶持資金

引進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人才,省領軍人才,市領軍人才、戰略性新興產業急需人才按實際年工資薪金收入100%比例提供生活補助

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和國家“千人計劃”人才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可達100萬元,資助期5年

省領軍人才、市領軍人才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可達50萬元

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急需人才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可達20萬元

創建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

支持華僑試驗區創建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複製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人才政策

每年從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最高10%的專項資金,專門支持海內外人才在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創新創業

試驗區企事業單位入選市級重大人才計劃項目的,扶持資金上浮20%

支持臨港經濟區、中以(汕頭)科技創新合作區、汕頭高新區納入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創建範圍

高端人才培養特殊支持計劃

每年培養不超過10名“嶺東百傑”(傑出人才),每人每年最高可達15萬元

領軍人才,每人每年最高可達10萬元

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最高可達10名,每人每年最高可達5萬元

培養一批名師名醫名家,每人建立1個工作室,發揮對口幫扶和以師帶徒作用,包括教育名師、體育名師、醫療衛生名醫、宣傳文化名家,每人每年提供5萬元工作經費

建立功勳人才制度,評選同領域高度認可和尊崇、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對科技創新、經濟發展、人才培養等作出巨大貢獻的功勳人才和卓越功勳人才,每人一次性提供生活補助30萬—50萬元

設立拔尖人才科研計劃專項,團隊資金扶持最高可達20萬元

柔性引才機制

與引進單位簽訂項目協議或短期工作合同且來汕工作累計不少於30日的專家,按照單位實際支出薪酬100%比例,分層次每年提供最高可達20萬元生活補助

高技能人才引進培養計劃

首席技師、技能大師培養,每個首席技師崗位提供生活補助15萬元,每個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工作經費9萬元

工藝美術大師示範工作室,每個提供工作經費9萬元,工藝美術大師,每人提供生活補助3萬元

“能工巧匠進校園計劃”,技能型人才擔任兼職教師,每個崗位每年提供4萬元生活補助

新入選市級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每人提供工作經費6萬元

院士和科技特派員工作站提質計劃

新建院士工作站獲得省科技廳“院士工作站建設”專題立項的,提供50萬元建站補助。進站院士每年累計在站工作達到30日或以上的,按企業實際年支付工資薪金100%比例提供生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可達30萬元

推進人才創新創業平臺建設

加快建設創新創造創業大廈、留學人員創業園,每年給予創新創業平臺管理機構50萬元經費補貼,對新入園企業和服務機構,2年內免費提供辦公場地和住房,並在第3年給予50%場租、房租優惠,經專家評審,一次性給予20萬—100萬元啟動經費

鼓勵引進優質創新資源

引進境外著名高等院校來汕頭合作辦學,引進國內雙一流大學、國家重點科研院所來汕頭舉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的,最高提供5000萬元專項資金補助

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級工程技術中心引進創建工作,引進、創建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按依託單位實際投入不超過50%的比例,最高提供5000萬元專項資金補助

“韓江學者”培養計劃

支持在汕高校做大做強。入選者每人每年提供20萬元課題經費,培養期5年

高校大學生創業園建設支持

採取校地共建的模式,納入市級創新創業平臺支持範圍,按實際運營經費的50%提供資金補助,每年最高可達20萬元

人才舉薦制度

暢通“單位引才、以才引才、潮人引才”引才主渠道,鼓勵人才中介、獵頭機構和個人舉薦人才

成功引進培養1名全職院士,給予舉薦人或用人單位100萬元引才補助

成功引進1個“珠江人才計劃”團隊,給予舉薦人或用人單位50萬元引才補助

成功引進培養1名國家“千人計劃”人才、“萬人計劃”人才或省“珠江人才計劃”領軍人才、“廣東特支計劃”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揚帆計劃”團隊,給予舉薦人或用人單位20萬元引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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