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時分
省道上一名騎三輪的老人被撞
而肇事車輛卻不見蹤影
現場只留下損壞的電動三輪車
和少許機動車掉落的零件
怎樣揪出肇事者,還老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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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12時20分許,茌平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接指揮中心指令:省道257線40KM+628M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電動三輪車被撞,肇事車逃逸現場。接警後,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
在現場民警發現,被撞的電動三輪車損壞嚴重,其駕駛人已被送至醫院救治。當日下午17時左右,經傷者家屬告知,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去世。
然而,事故現場路面除損壞的電動三輪車、少許機動車掉落的零件外,並無其他線索,民警初步判定為交通肇事逃逸案。
由於事發在中午,路上行人車輛較少,給破案增加了一定的難度。為儘快破案,民警分秒必爭,加班加點展開偵查。一方面仔細收集固定現場遺留的所有痕跡物證,不落下一絲一毫的證據;一方面調取附近村莊、交通卡口的監控錄像,仔細排查事發時段、路段所有經過車輛,查找肇事車輛的行駛軌跡;另外,以現場為中心,深入周圍路段摸排走訪,挖掘有效線索。
之後,民警們對偵排情況、調取到的視頻資料及收集固定的痕跡物證進行梳理甄別、分析彙總。初步推斷:有三輛三輪汽車有肇事嫌疑。通過逐步排查、走訪大量群眾以及人臉識別系統的應用,民警結合掌握的證據資料,最終鎖定駕駛人劉某某有重大肇事嫌疑。
19日下午14時許,民警來到博平鎮某村劉某某家中,對其進行傳喚,並依法將涉嫌肇事的三輪汽車拖回。經審訊,劉某某對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或者是刑事責任都比沒有逃逸嚴重的多。交通事故誰都不願意發生,如果一旦發生,一定要勇於承擔責任,千萬不要一錯再錯,選擇逃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終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有人掉下去了!”
1月19日16時許
臨清交警大隊鐵騎隊隊員
鄭文彬、陳秋明在青年橋路口執勤時
突然聽到呼救聲
循聲望去,他們發現一名疑似喝醉酒的群眾
滑落到了橋下,十分危險
見狀,鄭文彬和陳秋明立即跑上前去救助,二人發現,滑落橋下的疑似一名喝醉酒的群眾。幸好該男子跌落處是河坡草地,旁邊就是水泥臺階,再往下就是小運河。
兩人二話不說,馬上跳下去查看情況。輕輕活動男子身體後,發現他並沒有明顯摔傷。兩人將醉酒男子攙至安全地帶後詢問其家庭地址,但男子已經醉的不省人事,家庭住址、家人電話一概答不上來。
鄭文彬在男子衣兜裡也沒找到手機和有關身份證明的物件。細心的隊員又跑到男子跌落處尋找,竟然在草窩中發現了醉酒者的手機,並且聯繫到其家屬。待男子家人趕到現場後,鄭文彬和陳秋明將他攙扶上車,確定不再需要其他幫助後,二人才離開現場。
聊城交警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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