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聊城:懲戒失信“老賴” 用了這些“高招”

6月15日召開的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暨失信、拒執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上披露了這樣一組數據——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計將56548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中9728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從失信名單庫中屏蔽,僅採取失信懲戒這一項措施,即直接化解執行案件1687件。

據瞭解,為拓展限制範圍,保持懲戒失信行為的高壓態勢,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會籤文件,開展了打擊拒執犯罪和規避執行行為專項行動,“失信被執行人”納入到最高院失信名單庫的瞬間,即可轉發到在全國各地民航、鐵路、公安、銀行等34個部門的各級機構,對失信被執行人乘坐飛機、動車、住宿(星級以上)高級賓館、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招投標、擔任法定代表人等行為進行全方位限制;黨員幹部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組織部門作為對黨員幹部日常表現的考核依據,在未履行義務之前,不允許其調動、提拔,構成違紀的由市紀委依法依紀處理;被執行人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履行相關手續,終止其代表、委員資格,構建了懲戒失信行為的“天羅地網”。

顯而易見,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已經無處遁形。

也正因為如此,執法法官嚴正告誡那些企圖對抗執行的人,講誠信,走正道,積極履行法律義務,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切不可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甚至對抗執行,否則必將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付出更大的人身和財產代價。

記者 趙豔君 通訊員 王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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