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綠色標杆企業在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享受豁免政策

聊城:綠色標杆企業在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享受豁免政策

  2月29日,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和第三方專家來到聊城希傑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初步現場評估。

  2月27日至3月2日,聊城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辦公室對包括中通汽車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聊城希傑食品有限公司在內的第一批9家申報重汙染天氣應急豁免政策的綠色標杆企業進行了初步現場評估。目前,各企業正根據專家評估意見進行整改。

  據市生態環境局環境規劃和技術服務中心主任王蕾介紹,為推動企業進一步提高大氣治理水平,我市對涉氣企業實行差異化管控。總體驗收合格的綠色標杆企業,在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享受豁免政策,即免予停限產(國家和省明確規定必須執行停限產要求的除外),可實現生產經營和汙染減排的雙贏。

  重汙染應急綠色標杆企業原則上每兩個月申報一次,第一批已於2月10日前申報完畢,並於近期進行了第三方專家評估。企業根據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逐一進行整改。待整改完成,根據實際情況,再從中篩選出一批候選綠色標杆企業,經公示無異議後向社會公佈。

  為確保企業達到綠色標杆企業標準,切實發揮標杆企業的典型示範作用,我市將對綠色標杆企業實行動態管控。每年8月底要進行重汙染天氣應急綠色標杆企業評估審查,建立重汙染應急綠色管控企業清單。

  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不符合綠色標杆標準的,以及出現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重大汙染事故的,或者在各類督查、巡查檢查工作中發現問題的,立即撤銷綠色標杆企業稱號,重新納入重汙染天氣應急停產、限產企業清單。

  對撤銷綠色標杆稱號,重新納入重汙染天氣應急停產、限產清單的企業,採取懲罰性停產、限產措施。黃色預警期間,限產比例不得低於50%,橙色及紅色預警期間,企業全部停產並停止物料運輸。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秋冬期間,對連續兩個月PM2.5同比反彈的縣市區,將停止執行綠色標杆企業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的豁免政策。

  □文/圖 聊城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燕 通訊員 張志棟


主要管控措施

■總體驗收合格後的綠色標杆企業,在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享受豁免政策,即免予停限產(國家和省明確規定必須執行停限產要求的除外),實現生產經營和汙染減排的雙贏。

■我市對綠色標杆企業實行動態管控。每年8月底要進行重汙染天氣應急綠色標杆企業評估審查,建立重汙染應急綠色管控企業清單。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秋冬期間,對連續兩個月PM2.5同比反彈的縣市區,將停止執行綠色標杆企業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的豁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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