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房產證是父親去世後辦理的,寫的母親名字,此房還有父親的一部分嗎?

禪語潤心


您好,這個問題將分為購房款的優惠部分、購房款的情況來討論。

第一,從房款優惠部分,使用了已故配偶工齡購買房改房。

情況描述:母親使用了您父親的工齡,以優惠的價格購買了房改房,那麼這種情況下,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親在房產中有對應的份額。

確認方式:可以通過調取房改房中有關工齡優惠核算等檔案材料,確認是否存在這種情況。

份額核算:目前使用比較廣泛使用的核算方式,是以用工齡折算的優惠額度與購房款之間的比例為原則,進行核算。

第二,從出資方的角度。

(1)如果在購房時,沒有對父親的財產進行繼承,且母親出資。

那麼當時的出資款很有可能還是屬於題主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房產的性質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父親在房產中有份額。除非有足夠證據證明,母親的出資款是其個人財產。

(2)如果在購房時,已經對父親的份額進行繼承,且由母親出資。

那麼當時的出資款應該很明確屬於母親個人的個人財產,房產也就屬於母親個人財產,父親在其中沒有份額。

(3)如果在購房時,其他人,例如子女進行出資。

那麼出資的行為視為贈與,只要出資人表示這房子是贈與給母親的,房產也就屬於母親個人財產,父親在其中沒有份額。


一紙家書


應該是沒有。因為辦理房產證時已寫的你是母親的名字就是已經更名了。房產證更名得經過很嚴肅也很嚴格的手續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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