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老賴欠錢不還,會受到哪些限制?

債轉轉


主要有以下限制:

(1)限制高消費:

例如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能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能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能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不能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不能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能旅遊、度假;其子女不能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能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不能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限制出境

(3)網購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已經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

(4)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5)限制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以及其他招標從業人員招投標活動

(6)刑事責任

除了以上所說的限制外,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老賴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最高可判七年。


許婷律師


現行法律對欠款不還的處理,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法院判決並已經生效的勝訴判決,權利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法院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欠錢不還”,有可能會駁回債權人的請求,認定成自然債務,還或者不還,法院不再參與,起訴也可能駁回。

第三,在有效的訴訟時效內可以請求法院支持,在時效期內起訴要求償還。

第四,對於有償還能力拒不按照生效判決償還的債務人,經強制執行程序,法院最常見的處理方式包括如下措施(其它不常見的或者法院及其它機構只是口頭上表示可以但是很少真正落實的方式,就不一一列舉了):

1 凍結或者劃撥債務人銀行賬戶相應金額的存款。

2保全(查封凍結)債務人個人名下的房產或車輛等財產。

3加入黑名單。

4限制高鐵、飛機、高檔酒店的等高標準消費。

5採取拘留等強制措施。

6涉嫌觸犯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刑罰罪名,是犯罪行為。


法律有話說


想還款,或為主貸方還款,賺了錢才能還呀,這樣限制怎麼做生意賺錢還帳?是不是債務人還不款不重要,重要的是債權人有的是錢,只要把你打入人間地獄而後快?這是侵犯人權,變相殺人。照這樣說揚白勞也是老懶了?子女也不能受到教育,她們是老懶嗎?為什麼當今社會還有比地主反壞右子女更下等的?


思想99


老賴,是對那些已經被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執法機構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的統稱。

目前國家限制這類人群的高消費行為,比如星級酒店,星巴克,高爾夫,住宿,高鐵,飛機等。

以後國家可能還會陸續限制更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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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炬凡諮詢


我自身經歷,對於還不起的,幾乎沒有任何影響,高鐵飛機,旅遊高消費 幾乎不可能,要是買大件東西,就用別人的名字,對於有錢人就好說了,你只要盯緊他,檢舉證據就好了。他們不做高鐵不做飛機,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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