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房屋買賣過程中,買方全款給賣方,在未過戶的情況下買方裝修後又倒賣,賣方如何處理?

北達達


這個情況應該是很少見的,全款買房過戶的速度是非常快的,當天就可以去做資金監管,立即遞交房產過戶材料,速度快的,一週就出房產證了,然後才水電煤氣物業過戶,交房等

其次,買方已經全款付了,就算沒過戶,他裝修房子再倒賣也對原來房東沒影響吧?除非房子還沒交接,買房私自裝修,這個可能性就更小了吧,就算這樣,協商下趕緊過戶,私自開鎖裝修到交易過戶交房成功之間收取高一些的租金?

還有一個可能性,買方就是為了倒賣而買的房子,拖著不過戶,想你直接過戶給下一個買家?如果這樣,好好看看房屋買賣合同,有沒有寫多少天內一定要過戶,有沒有寫能不能轉賣,如果有規定買賣雙方要多久之內過戶,你就有保留證據,說明你配合了,是他不配合

如果沒寫可以轉賣,如果買房要求你與第三方過戶,你可以表示拒絕,要和買房交易後,買方自己再賣給第三方,當然,這對你沒任何好處,只是圖個痛快,我建議可以協商,買房賠償一定費用,你配合過戶給第三方,但是要簽好協議,發生的任何責任與你無關


房地產先鋒號


你好!我發表下我個人的看法!

其一:買方存在專門炒房的嫌疑,現在市場上是有專門一批這樣的團隊,簽完合同給了定金都還沒過戶,主要是你前期有沒有做公證給他!如有公證那就代表還沒過戶情況下買房可以包裝再進行買賣賺中間差價!

其二:賣方可以維護自己權利,籤合同之前如有妥協,或者沒有過戶期限,那這沒辦法進行,只能任他下去,如有合同有期限或者有收到全款才交樓之類,我勸賣方還是訴訟買方吧,買方他這是變賣!

其三:查看你本地房管局電話,質詢下工作人員,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快速解決,拖延時間就是給人家機會!

希望對你有幫助!



我叫尤英恆啊


就說說我自己看法吧 如果有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土地證 買方一次性付款我還是堅持我自己的想法就是立馬過戶不要留後患 因為我是一名房產經紀人 不想看見買方花一大筆錢到最後出現問題 所以我一直堅持著買賣雙方都要有一定的財產安全保障 假如是沒有產權證這樣雙方達到一定的條件也可以交易但是一定要了解某個城市可以做定金公證 如果不可以 籤合同但是一定要看清楚合同 主要怕買賣雙方反悔 所以一定要謹慎 就寫到這裡 謝謝大家關注



負債小夥在奮鬥


這裡面存在的問題,在未過戶的情況下,如何進行的物業交接?買方在未過戶的情況下就拿到房屋鑰匙開始裝修,這本身就不符合交易的流程。還是要看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中是怎麼約定的。買方這麼做無非就是想從中投機,逃稅倒房。其實這種情況雙方也是可以協商的,就看賣方是什麼意願了。可以要求買房履行合同按合同的名稱過戶給買方,或者要求一定的補償直接過戶給買方的下家也可以,看雙方的意願。


LEWIS_


就該問題而言,無法做出明確切有實際意義的回答,應為在購房中有很多細小的條款不清楚,雙方在買賣中達成了什麼樣的協議,就問題而言首先要確認以下幾點:

1、付了全款後,賣方有沒有收到款項?

2、如收到款項,是否提供了相應收據給買方?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細節是怎樣寫的?

如上訴問題有其中1~2條沒有具體約束,就算買方裝修好了,如:炒房等,也是徒勞無功。沒有產權在手是無法交易的。房管局認證不認人!

假如買方裝修了也是為賣方裝修的,這樣的炒房只會吃虧。

產權還是屬於賣方,買方沒有任何權利處置該房產,只要通過法律程序提起訴訟,賣方勝訴的幾率相當大。


夜光貓1號


這種情況要要區分及賣方想要什麼樣的結果,因為買方已經付清全款,房屋本來方面貌已經發生改變,提出終止房屋買賣合同已經不可能實現。

第一、賣方要了解買方到時是什麼原因要重新到中介掛牌出售。

第二、查看當初房屋買賣合同中雙方簽定的事項中如何規定過戶及有沒有更名的情況說明。

第三、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同意更改其他人,就可以繼續要求買方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

第四、如果賣方合同中不同意買方更名的,可以跟買方協商些好處,這樣可以省下三方的各種問題。

第五、如果買方是沒有付清全款的話,只是給了定金,就把房屋另外高價掛出就不同情況了。

如果覺得中介跟買家有問題可以到當地的房管局反映及諮詢相關律師


惠州大小事


只有一個疑問。

你拿到全款了麼,如果沒拿到。那麼你有權行駛自己的權利。保障自己的合法利息!

如果你已經拿到了全款。僅僅因為買方裝修之後倒賣獲利,而你眼紅的話!!!

那麼

請你善良!!!


A習20德佑


這種情況、一般是市面上二房東在收房子!簽訂合同、然後全款付清!如果房子價格沒有很低且急需用錢!也不失為一個辦法!

如果你價格賣的很低、那你就虧了!

所以、要賣房得時候!想直接瞭解你家可以出售多少錢 !很簡單 、到門口中介問一下!如果買相同面積的大概多少錢!這樣做到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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