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水滴籌:“熱搜”背後的“冷思考”

五年前,投資人楊胤看準了熟人社交的巨大能量,開始了輕鬆籌的創業歷程。創業初期,輕鬆籌業務包括農產品眾籌、夢想眾籌、大病救助、災難救助等等,發起眾籌的項目“可以是任何東西”。

三年前,美團10號員工沈鵬離職創業,帶領水滴籌以黑馬之姿入場,從一開始就將目光放在了“大病籌款”上。至今,整個公司的業務都聚焦到大健康保險保障領域,並自此延伸出更多業務。

從被稱為“眾籌元年”的2014年,到如今水滴籌、輕鬆籌幾乎無人不知,短短數年,行業經歷了烈火烹油的高速發展,也暴露了諸多問題,比如,不時曝出的不誠信籌款,以及近日被推入輿論中心的“掃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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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來梳理一下網絡大病求助平臺誕生的根基。

在業內看來,個人大病籌款被看作是在現有社保、商業保險等健康保障措施外的有益補充,“是在存量場景中挖掘出的新機遇”。

今年6月30日,國家醫保局公佈《2018年全國基本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2018年參加全國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超過13.4億,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基本實現人員全覆蓋。但就重大疾病來說,除了直接的治療費用外,還會產生護理費、營養費等其他開支。現行社保醫療並不足以覆蓋其治療費用,因此,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罹患重大疾病,依然大概率引發家庭財政危機。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透露,去年底全國醫療衛生總費用5.8萬億元,個人“掏腰包”1.7萬億元。

另一方面,儘管中國已經有接近三萬億人身保險的市場,但健康險的購買比例和歐美髮達國家相比還非常低。目前,我國商業健康險賠款和給付在醫療費用總支出中僅佔3%,而在一些發達國家,該佔比可達20%至30%。

除了健康保險保障意識相對欠缺,費用也是另一個因素。據國家統計局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其中,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健康險,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險相對高昂的費用,對不少家庭來說並不容易。

他們需要一種門檻更低的保障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個人網絡求助”和“網絡互助分攤”兩種模式應運而生。在垂直行業的兩家頭部公司內部,這兩種模式的發展略有不同。輕鬆集團首先推出眾籌平臺,2016年才上線輕鬆互助;而水滴公司的第一個項目是水滴互助,在業務發展過程中,一位加入互助計劃還未過觀察期的用戶意外患病,才促使了水滴籌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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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種不同於傳統公益組織、也並非純商業公司的新生事物,網絡大病籌款平臺走出了“另一種路徑”:發起門檻低、通過熟人社交裂變式傳播、不收或少收服務費,讓公眾看到了其蘊含的巨大能量,但也始終伴隨著爭議。

與平臺綁在一起的是一個炙手可熱的概念“下沉市場”。在我國,有約10億人生活在三線以下城市和農村地區,一二線城市裡的人,往往難以對這些地區的閉塞——包括觀念上的和渠道上的——感同身受。

在水滴籌、輕鬆籌誕生之前,困難大病患者需要向社會求助時,往往是通過慈善組織、媒體或周圍的親友和社群等。但客觀現實決定了,他們中的許多人並不能匹配到有效的求助渠道,只能被動等待外界的關注。因此,作為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當前,還遠遠沒有到否定網絡個人求助形式的時候。

溺水的人不會呼救。如果把無力發聲的貧困大病患者比作“溺水的人”,那網絡大病籌款平臺起到的應該是“救生員”的作用。

在最近曝出的“掃樓”事件中,“地推”模式飽受爭議。這其中,公司管理中存在疏漏毋庸置疑,但線下服務團隊模式的合理性卻仍有商榷餘地,因為溺水的人,是需要救生員去主動伸出援手的。

水滴籌在11月30日作了如下解釋:發現一些年紀偏大、互聯網使用水平較低的患者,在陷入沒錢治病的困境時,還不知道可以通過水滴籌自救,因此組建了線下服務團隊為他們提供相應的籌款支持服務,比如患者關懷、平臺協議講解、醫療服務支持、與醫護核實等。

事實上,行業內“籌款顧問”的存在是普遍現象。平臺間的競爭,是這一本該起到積極作用的模式跑偏的重要原因。想要根除弊病,也不是靠水滴籌一家就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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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水滴籌在道歉之餘,承諾進一步強化監督機制,捨棄原有以服務患者人數為主的績效管理方式,調整為以項目最終過審的合格通過率為依據,考核圍繞籌款全過程,側重項目真實合規和服務質量維度。

不過,誠信的行業環境顯然需要多方共建。在克服內部的管理問題後,來自外部的難題也許更為棘手。

首當其衝的是來自公眾的刻版成見,在普遍認知中,公益與利益就應該是涇渭分明的。例如,對慈善組織來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已是行業共識,並且受《慈善法》保護,但仍不時遭到質疑;更遑論融合商業與公益的“社會企業”概念在國內遠未普及。一位資深公益從業者道出其中無奈:“中國公益最明顯的問題就是沒有把公益當成職業,而是一項事業,公眾恨不得所有從業人員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

其次,在杜絕籌款資料造假方面,有媒體建議平臺與醫院直接對接,由醫院提供官方治療費用證明,同時,所籌款項也直接打給醫院賬戶,避免被挪用的可能。新聞報道顯示,水滴籌、輕鬆籌確實已在進行相關探索,這一形式若能普及,無疑將有效遏制不良籌款現象。但遺憾的是,多數醫院對此並不認同。就在“掃樓”事件爆發後,有醫院甚至直接向醫護人員通知,應告知病人不得在水滴籌、輕鬆籌發起籌款。這一建議,實現起來恐怕並不容易。

第三,在求助資質審核方面,儘管平臺從發起、傳播、提現等環節進行動態審核,並藉助社交網絡傳播驗證、第三方數據驗證、大數據、輿情監控等技術和手段對籌款項目進行驗證,但畢竟缺乏公安聯網信息、個人徵信等權威審核途徑。

第四,也是被提及最多的“監管”。目前,個人網絡求助並不屬於“網絡募捐”,平臺不受民政部和《慈善法》監管,那麼,誰來監管,如何監管,成為亟待有關部門回答的問題。

既然個人大病求助平臺還有其現實意義,那麼如何凝聚行業內外力量,促進業務保持初心正規向好發展,需要少一些“衝動”,多一些“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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