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略阳:六项纪律20条禁令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近日,为确保全县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县纪委监委向全县下发《关于严明六项纪律确保全县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结合略阳县实际,提出政治、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保密等六项纪律要求,具体包括严禁拒不执行改革方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严禁违反请示报告制度,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严禁擅自设置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严禁对外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传播小道消息等20条严禁行为。

《通知》指出,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深化机构改革推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服从、服务改革大局,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对在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的人和事,一律从快从严处理,用最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县机构改革工作蹄疾步稳,有序进行、顺利实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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