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2 什麼樣的遺囑是無效遺囑

前面說了遺囑的幾種主要形式,那麼,立遺囑就是為了將來按照遺囑來繼承財產,但一旦所立遺囑無效,就不能達到立遺囑人的目的,因此,有必要了解一下,什麼樣的遺囑是無效遺囑。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形下所立的遺囑是無效遺囑。

第一,無行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是無效的。這樣的人因不具有處理民事行為的能力,其所立的遺囑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因此,這樣的人所立的遺囑是無效的。

第二,受脅迫或者欺騙的情況下所立的遺囑無效。這種情形下,立遺囑人不能自由的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所以,在這種情形下所立的遺囑應當認定是無效的。

第三,偽造的遺囑是無效遺囑,因該遺囑本身就不是被繼承人的意思,是他人以被繼承人的名義偽造的遺囑,當然應當是無效的,另外,對於改動後的遺囑,改動的部分也是無效的。

第四,對於見證或代書遺囑來說,如果見證人或者簽名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也將會導致遺囑被法院認定無效。比如,代書遺囑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但只有一人見證。

第五,對於法律規定的被繼承人在財產中要預留的部分,沒有預留而全部處分,對應當保留的部分的處分是無效的。比如,法律規定對於無生活來源又喪失了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應當保留必要的份額,被繼承人沒有保留而全部給予其他繼承人,則對該必要份額的處分就無效。


因此,立遺囑時要全面考慮,不要立一份無效遺囑,將來達不到自己的目的,還要給繼承人帶來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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