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第三批《“蘇政50條”服務指南》發佈!涵蓋社保費率減免、穩崗政策、交通保障等

3月2日,江蘇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經濟運行保障組發佈了第三批《“蘇政50條”服務指南》。

本次發佈的服務指南事項,由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江蘇省醫療保障局等牽頭負責,圍繞“蘇政50條”中的7條舉措,深化細化為14項具體服務事項和相關辦理指南,涵蓋社保費率減免、勞動用工、產業支持、交通保障等方面。

通訊員 楊郡一 江蘇經濟報記者 陳春裕

附:《“蘇政50條”服務指南》(第三批)

一、《蘇政“50條”》第25條:幫助和支持“三必需”企業特別是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積極招工,指導企業與勞務輸出地加強溝通安排,運用智能化、網絡化手段,暢通運行網絡求職招聘服務平臺,擴大信息推送覆蓋面,建立返鄉務工人員滯留就業應對機制,充足用好本地用工資源,促進用工需求有效對接。有力組織重點企業職工及時返崗復工,統籌做好當前錯峰運輸工作,制定周密的運輸工作方案,合理有序安排人員到崗;復工前注重全面防控、精準對接,復工後注重服務保障、政策落實,多渠道、寬領域拓展企業用工,著力穩定就業基本面。

服務事項51:幫助和支持“三必需”企業特別是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積極招工,指導企業與勞務輸出地加強溝通安排,運用智能化、網絡化手段,暢通運行網絡求職招聘服務平臺,擴大信息推送覆蓋面,建立返鄉務工人員滯留就業應對機制,充足用好本地用工資源,促進用工需求有效對接。

適用範圍: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安排工作專員主動上門開展用工指導服務,全面準確瞭解企業用工需求和招工缺口。推送企業招工信息上傳至人社部門線上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重點企業招聘專區,優先精準匹配登記求職人員信息,推廣網上面試、網上籤約、網上報到,提供求職招聘、就業登記、合同備案、參保繳費全流程網辦用工服務。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責任處室:省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經辦單位: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企業填報信息,通過系統數據比對。

服務事項52:有力組織重點企業職工及時返崗復工,統籌做好當前錯峰運輸工作,制定周密的運輸工作方案,合理有序安排人員到崗。

適用範圍:有成批次、成規模組織員工返崗需求的企業。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企業登錄全國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用工對接服務平臺(http://wgfw.mohrss.gov.cn),填報企業基本信息和返崗員工信息。通過人社部門“金保工程”信息系統,精準對接輸出地勞動力資源,制定集中運輸方案,組織包車、包機、開通專列等通行方式開展“點對點”直達送企服務,同步做好員工返崗期間的衛生防疫、應急處置等工作。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和健康委、中鐵上海局

責任處室:農民工工作處、省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經辦單位: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企業填報信息,通過系統數據比對。

服務事項53:重點企業職工返崗復工運輸保障。

適用範圍:疫情期間道路客運企業從事復工返崗人員包車運輸。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交通運輸部門與人社、工信、衛生健康等部門的協調聯動,通過廣播、電視、交通運輸出行平臺、就業信息平臺等方式摸清務工人員集中返崗出行需求,統籌制定運輸計劃,加強運輸組織,指導運輸企業精心制定運輸組織方案,組織“專人、專車、專線”,實現“點對點、一站式”直達運輸。客運企業以旅客需求為導向,創新運輸組織方式,開展出行方案設計、車輛預約、“門到門”等各種定製客運服務,滿足企業返崗復工的出行需求。復工返崗包車實行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由承運單位按照統一格式自制車輛通行證(無需蓋章),隨車攜帶,優先便捷通行。

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責任處室:運輸管理局

經辦單位:各設區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二、《蘇政“50條”》第26條: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服務業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可參照困難企業標準,給予1-3個月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充分發揮省級調劑金作用,儘可能讓符合條件的企業都能享受政策支持。

服務事項54: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適用範圍: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能力達到24個月的統籌區的企業。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企業通過參保地人社部門服務窗口、門戶網站或手機APP,向參保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人社等部門聯合審核認定。經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和返還金額在當地政府網站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財政部門按程序及時撥付。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責任處室:就業促進處

經辦單位:

參保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填報《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同時提供虧損月份的月度財務報表(加蓋企業公章)。

服務事項55:進一步放寬穩崗返還裁員率,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適用範圍: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能力達到12個月的統籌區的企業。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直接放寬穩崗返還裁員率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責任處室:就業促進處

經辦單位:參保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服務事項56: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服務業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可參照困難企業標準,給予1-3個月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

適用範圍: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能力達到24個月的統籌區內符合條件企業。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人社等部門通過大數據比對確定企業名單,並審核認定。經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和返還金額在當地政府網站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財政部門按程序及時撥付。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責任處室:就業促進處

經辦單位:參保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三、《蘇政“50條”》第27條: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允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超過15個月的設區市,年內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費率0.5-1個百分點,同時不提高個人繳費費率。

服務事項57:失業保險現行1%的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適用範圍:參保企業。

辦理類型:

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直接降費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

責任處室:就業促進處

經辦單位:參保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參保地稅務部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服務事項58: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適用範圍: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撐月數符合國家規定的降費條件的全部參保單位。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符合降費條件的地區,由經辦機構按規定降低費率。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

責任處室:工傷保險處、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經辦單位:參保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參保地稅務部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服務事項59:2020年2月至6月,減半徵收城鎮職工醫保繳費費率。

適用範圍:所有參保企業。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

由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發文件貫徹執行。

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責任處室:待遇保障處

經辦單位:各設區、縣(市、區)稅務徵收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四、《蘇政“50條”》第28條:疫情防控期間允許企業申請延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和“五險一金”等繳費業務。對因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由當地稅務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在企業申報後的5個工作日內做出認定;暫時無力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由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企業申報後的5個工作內做出認定,符合條件的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企業信用和職工個人權益記錄。

服務事項60:為紓解疫情期間企業困難,2020年2月至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免徵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僱主繳費;2020年2月至4月,減半徵收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對2月份已徵收的三項社會保險費,重新核定參保單位應繳納額,準確確定減免部分的金額。對已徵收的減免部分金額優先辦理退費。2月份未徵收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在重新核定應繳納額後,與3月份應繳納額一併徵收,免收滯納金。

適用範圍:免徵政策適用於省內中小微企業與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減徵政策適用於省內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大中小微型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名單,在經辦系統中進行標識,直接進行相應免徵或減徵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責任處室:養老保險處

經辦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稅務部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五、《蘇政“50條”》第29條:支持受疫情影響大、導致生產任務不均衡的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加大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支持力度,對春節期間(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且經省認定的企業,從失業保險擴大試點支出範圍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中按照在崗職工每人每天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生產訂單不均衡的企業,可以通過與職工代表集體協商一致後,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引導企業與職工同舟共濟。積極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辦理與疫情相關的不可抗力事實類公證,提供律師公益法律服務,主動進行“法治體檢”,切實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

服務事項61:支持受疫情影響大、導致生產任務不均衡的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企業按規定向當地的人社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提交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申請材料,受理部門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結,作出許可決定,出具《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適用範圍:受疫情影響大、導致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企業可攜帶申請材料至當地政務服務中心或通過江蘇政務服務網(www.jszwfw.gov.cn)辦理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申請業務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責任處室:勞動關係處

經辦單位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行政審批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1、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申請及實施方案;2、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工會組織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施方案的書面意見以及公示情況;3、實際用人企業申請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單位人員的,還應當提供勞務派遣單位的書面意見。

服務事項62:加大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支持力度,對春節期間(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且經省認定的企業,從失業保險擴大試點支出範圍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中按照在崗職工每人每天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適用範圍:對春節期間(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且經省認定的企業。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

根據省定企業名單,安排工作專員上門幫助企業享受政策,對在崗職工人數、春節開工時間等情況進行核實後,按政策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責任處室:省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經辦單位: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企業填報信息,通過系統數據比對。

六、《蘇政“50條”》第15條:省級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對符合申報條件、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企業,優先給予並加大支持力度。對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擴大產能或實施技術改造的企業,各級對其新增設備投資部分,給予一定比例財政補貼。對從事服裝等關聯行業在疫情防控中臨時轉產防護用品的企業,其車間升級改造及新增設備產生的費用,給予一定比例財政補貼。

服務事項63: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其技術改造、核心技術攻關等項目,省級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予以重點支持,補助標準在原有基礎上上浮10%。

對納入省級以上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的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升級項目,經規定流程會省財政廳審核後,省級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按核定的疫情防控相關設備投入額的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對其他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臨時轉產防護用品的企業,其車間升級改造及新增設備產生的費用,由市縣給予一定比例補貼。

適用範圍:省內製造業企業。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根據2020年度省級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通知(預計在2020年3月下發,將及時在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上公佈)要求,通過當地工信和財政部門申報,提供電子版申請文件和證明材料。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責任處室:綜合規劃處、投資與技術改造處

經辦單位:各設區市、市(縣)的工信局、財政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根據2020年度省級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通知要求,申報企業向當地工信部門提出申請、提供承諾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工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填寫申報彙總表。

七、《蘇政“50條”》第32條: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責任制,加強糧油供應和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生產,設立專門綠色運輸通道。

第33條:以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重要企業生產必需等為重點,在長三角地區協同建立省市、口岸間運輸優先通行機制,實現生產、生活物資互濟互幫,積極幫助協調上下游企業復工復產,加強跨區域協調銜接和運力調配,促進生產企業原材料運得進、產成品運得出。

第34條:優化公鐵空水聯運監管模式,全力保障公路網和水路網暢通,打通最後一公里“堵點”。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和生活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力度,確保相關運輸車輛不以防疫為由被攔截,並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簡化流程,提高物流效率和產出效益。

服務事項64:疫情防控物資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保障。

適用範圍:疫情期間貨運物流企業從事疫情防控物資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承運單位可通過“江蘇運政服務”微信公眾號在線辦理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也可直接下載自行打印,隨車攜帶。對持證車輛執行綠色通道政策,即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

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責任處室:運輸管理局

經辦單位:各設區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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