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人民法院報》:湖南法院:六個月受理拒執刑案353件

本報長沙7月10日電 (記者 曾 妍)今天,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湖南法院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情況,介紹《關於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制定出臺的有關情況,併發布了10起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

湖南法院執行、刑事審判部門綜合運用罰款、拘留、信用懲戒、刑事處罰等手段,依法嚴厲制裁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行為。2016年以來,全省法院累計公佈未履行生效裁判的被執行人信息88萬餘條,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21.4萬條;採取拘留措施3175人次,罰款措施457件次,罰款金額1787萬元。今年前六個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353件,向公安機關移送追究刑事責任367人,93人被依法判處刑罰。

湖南法院依法暢通訴訟渠道,確保對拒執犯罪精準高效打擊。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已審理拒執犯罪自訴案件22件31人。對於情節嚴重的拒執及關聯犯罪行為,拒不履行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特定給付義務的判決、裁定,均依法從重處罰。

6月13日,《關於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下發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施行。《意見》明確了公檢法三機關辦理拒執犯罪案件的職責分工,構建了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檢察監督機制,以期提高拒執犯罪公訴案件立案率,明確和規範了拒執罪的構成要件中“有執行義務”“有能力執行”“拒不執行”的證據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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