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向朋友借錢不還法院強制騰房老賴威脅跳樓 惡意妨礙執行被罰款2萬

朋友急需用錢,作為段某、郭某夫婦的好朋友,張某慷慨相助,借給了段某夫婦50餘萬元。沒想到錢借出去之後,卻怎麼也要不回來,最後撕破臉皮打起官司來。官司打贏了,盤龍法院判決段某夫婦歸還張某50餘萬的借款。法院強制執行,段某夫婦6次承諾法院還款,卻6次自食其言。6月20日,盤龍法院強行騰房時,段某卻以跳樓相威脅。

借錢不還

一起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案的執行,被執行人6次承諾法院他們會盡快履行法定義務,可6次反悔。

2017年1月4日,盤龍法院執行幹警對被執行人段某、郭某名下的房屋進行第一次騰房公告,並傳喚兩人到達法院。兩人到達法院後希望法院給予時間,他們會盡快籌錢。

同年8月,法院再次傳喚還未履行法定義務的兩人,兩人要求和申請執行人進行協商,並稱申請執行人是他們的好朋友,雙方會好好商量。得到申請執行人的諒解後,他倆還是並未如期履行還款義務。2018年5月,盤龍法院又在被執行人房屋上張貼了騰房公告,並告知被執行人段某和郭某,這是最後一次自願騰房的機會,否則將強制騰房。兩人當場表示端午節前會把房屋騰出。結果,這是他們第6次反悔。

強制騰房

據案件承辦人劉寧介紹,2017年-2018年,盤龍法院對被執行人房屋貼了6次騰房公告,每次被執行人段某和郭某都承諾自願騰空房屋交由法院處理,結果每次都反悔。期間,兩人履行還款金額為3萬餘元。

6月20日一早,在申請人的見證下,盤龍法院執行幹警到達被執行房屋所在地。還未進門,就看見被執行人段某站在門口。執行幹警向她說明來意,希望她能配合騰房。誰知她來了一句“我配合法院工作,但我不服從”。

執行幹警進入房屋後,迅速對房屋進行現場勘查,並告知段某收拾其行李物品,否則將依法處理。不料,段某跑到陽臺上,說:“我不收,我坐在陽臺上,你們騰房我就跳下去。” 執行幹警耐心地對被執行人段某進行了釋法,但半個小時後,段某仍然無動於衷。隨後,執行幹警依法對妨礙執行的段某採取了強制措施,由部分執行幹警將其帶回法院。下午1點,執行幹警順利騰房完畢,段某也被強制帶回法院進行處理。

最終,由於被執行人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惡意妨礙執行,盤龍法院依法對其處以2萬元人民幣的罰款。而後接受罰款的被執行人段某離開了法院。

(記者 夏體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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