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佛山女子找人代还信用卡,不仅钱没还上,还被骗了6万元?

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习惯用信用卡消费,不过这种“先用后还”的方式让人们在享受到购物快感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苦恼,尤其到了还款期限时,一下手头紧还不上,这可咋办?这不,佛山女子一时手紧,想找人帮忙代还信用卡款,不料却遇上骗子,落入陷阱被骗6万元!案情回顾:李女士因手头紧张,于是便打算向朋友借钱还信用卡欠款。2016年10月,李女士从朋友处得知陈某可以收取手续费帮他人归还信用卡欠款后,找到陈某帮忙。然而,陈某在没有帮李女士归还信用卡欠款的情况下,向其谎称欠款已归还,并以各种理由隐瞒没有还款的事实。同时,陈某要求李女士向其归还代还款项,骗使李女士先后多次共向其归还人民币61300元。2017年3月27日,民警在酒店将陈某抓获。同年4月2日,陈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李女士人民币75300元,双方达成刑事和解。2018年5月7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向禅城法院提起公诉。

对于陈某的做法,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院判决: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61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家属代为全额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最终,禅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禅法君寄语:信用卡透支消费找人代还欠款,虽可以解一时燃眉之急,可是持卡人的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为代还人还可能掌握了持卡人信用卡密码、身份证等重要信息,持卡人容易遭到信用卡冒领、恶意透支、信用卡被克隆盗刷等侵害。本案中,由于被害人一时手紧,找人代还信用卡款,却因此受骗。禅法君提醒,如遇到类似本案的情况,第一时间要报警处理,并及时保存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短信记录、网络聊天记录等,以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同时借此告诉大家,不要盲目刷卡,应量力而行,合理消费,并要自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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