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另一半如果有了異性“靈魂伴侶”,那要你幹嘛?

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找我唯一之靈魂伴侶。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徐志摩

另一半如果有了異性“靈魂伴侶”,那要你幹嘛?

文丨舊故麻袋




自從《奇葩說》第六季開播,我除了每週必追之外,我還每週必寫,畢竟誰還沒有點表達欲呢?

其實電視機前的我和現場觀眾也沒多大區別,搖擺不定的“紅藍鍵”,一場辯論下來,我能改八回,終於見識到什麼叫“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因為這些辯題本身沒有絕對的對錯之分,只不過是辯手之間觀點不同罷了。

但唯獨“伴侶有個異性soulmate,我該介意嗎?”這題,我從頭至尾都沒有動搖過自己的答案:該,必須該!


另一半如果有了異性“靈魂伴侶”,那要你幹嘛?


為什麼該介意?很簡單,因為自己脆弱到不堪一擊的安全感,因為那位異性靈魂伴侶“毫無惡意”的人生介入,因為另一半沒把我當成是那個唯一,三個原因裡面的任何一個,都能困擾到我寢食不安。


也許有人覺得“靈魂伴侶”沒什麼的,就是線上聊個天而已,不用那麼上綱上線,不用過分緊張。那好,既然同床共枕的我不能成為那個“靈魂伴侶”,那就讓我們來瞧瞧“靈魂伴侶”是個什麼樣的存在!


另一半如果有了異性“靈魂伴侶”,那要你幹嘛?


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柏拉圖的《會飲篇》中,阿里斯托芬講了上古時代的一個神話故事:人類本來是球形的,兩個個體背靠背粘合在一起。四隻胳膊,四條腿,以及一個有著兩張臉的頭顱。而宙斯和眾神由於忌憚人類的力量,於是把人劈成了兩半。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是“半個人”,而窮盡一生找到與自己原本生長在一起的另一半,便成為了我們的宿命。


毫無疑問,“靈魂伴侶”之間有著精神性的聯結,這種精神聯結體現在,你真的能在另一個個體身上發現罕有的高度相似性,你們不僅擁有共同的話題,你們還有共同的愛好,甚至相同的習慣和不為人所知的小癖好。

靈魂伴侶之間的智商和認知水平相當,能夠站在同一個高度思考,也能充分理解對方的表達,簡單點說就是你們之間溝通順暢、毫無障礙。和這樣的人在一起,你會覺得情緒得到釋放,感覺愉悅,甚至是精神滿足。


另一半如果有了異性“靈魂伴侶”,那要你幹嘛?


再說白點,就是“把對的話說給懂的人聽”,你不僅可以找他探討人生,你還可以跟他傾訴苦楚,這樣一個“靈魂伴侶”,還是異性,他不是“定時炸彈”是什麼?說好聽點,你們這樣叫“靈魂伴侶”,說難聽點其實就是“精神出軌”,而我這個中間人還不該介意,那是不是要等“分手通知”那天才會意識到事態的嚴峻?

且不說這段關係純不純潔吧,那位異性但凡識趣點,都不應該任由我的另一半將她發展為“靈魂伴侶”,說白了,對方那位異性也不是什麼好鳥,反正初衷一定不簡單。


就說我自己吧,婚前還真有幾個聊得來的異性好友,純友誼那種,俗稱“男閨蜜”(我是相信男女之間存在純友誼的)。可他們自打我結婚後,統統選擇主動消失,就真只剩下新年祝福的那種,其他時間,沒有要事,絕不打擾,因為他們懂得有些分寸,就得把握好,至少不讓朋友身陷兩難,主動退出聊天模式的相處方式,是對彼此都好的最優方案。


另一半如果有了異性“靈魂伴侶”,那要你幹嘛?


靈魂伴侶是什麼?是在告訴我,精神上的聯結是可遇不可求的,不是通過“努力”就可以獲得的,而我可能是你花心思追到的那個,但在精神層面,我卻不是你最想要的那個。你們說這樣要是還不介意,這段感情是什麼?是擺設嗎?

選擇“不介意”的反方,一直在傳遞一個概念,就是“靈魂伴侶”他一點都不稀奇,把“靈魂伴侶”四個字降維化處理,這樣看待問題就會好受很多。可事實上,真在現實生活中發生,能夠這麼順理成章的說服自己嗎?

靈魂伴侶,就像是一個藏在暗處的無形之手,只會把這段感情推向深淵,他不可能有一群,靈魂伴侶有且僅有一個,這樣的存在,不是威脅是什麼?而且這個詞的本身就存在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曖昧。


另一半如果有了異性“靈魂伴侶”,那要你幹嘛?


“靈魂伴侶”是“深厚的依戀”、“極致的感情”,而且要成為靈魂伴侶,也絕不是一兩天就可以試驗的,她是長年累月的一個結果,或許比你們在一起的時間更長。你可以跟她暢所欲言,可以與她徹夜長談,卻唯獨沒有考慮我的感受,介意是因為我在乎,不僅在乎,還在意,我在意這段關係裡無端出現的第三人,而且這個人還懂你,為什麼這個人不應該是我,既然不是我,為什麼還要與我共度餘生,這樣不是很可悲嗎?還是說因為我懂得照顧你,可以為你洗衣做飯,可以為你任勞任怨,你需要的不是我的靈魂,只是我作為妻子或是女友的價值。


我自認是不會存在異性“靈魂伴侶”的,因為你就是我想找的另一半自己,不僅是因為愛,還因為其他許許多多的普通和平凡,你我之間,或許一個眼神就能讀懂彼此內心所想,我話說一半,很慶幸你能聽懂,所以當另一半聲稱有異性靈魂伴侶的時候,把我當什麼?可有可無的保姆嗎?


另一半如果有了異性“靈魂伴侶”,那要你幹嘛?


這道題,從開始我就覺得沒有辯論的必要,因為在場的所有人,無論今天的持方是反是正,一旦真實發生在自己身上,你一定會介意,儲殷教授雖然說得悲壯,但我仍不贊同,因為他通篇直接把“靈魂伴侶”四個字忽略了,而將這樣分量的四個字轉化成了單純的友情。


我堅定不移的堅持自己的“介意”,因為我要的愛,不僅是我愛你,更要我懂你!婚姻中的難我們一起努力,但靈魂伴侶,只能是我!


另一半如果有了異性“靈魂伴侶”,那要你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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