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水滸傳》中開封府滕府尹為何敢不按高俅的意思治林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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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沖被高俅等人構陷,以持刀擅闖白虎堂為由,押解到開封府滕府尹審決。高俅立意明確:以擅入軍機處之罪處斬。





作為騰府尹,聽到林沖的供詞,不說話,心中只有乾坤

這讓林沖始料不及,人證物證俱在,真是百口難辯。林沖已明,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在滕府尹審問下,林沖便申冤叫苦,備細詳情。這裡,有個細節,滕府尹聽完林沖供詞,並沒說話,而是直接推入牢中關押候審。

滕府尹為何不說話?一是滕府尹心知肚明,知道林沖是被冤枉的,所以不對林沖的供訴進行辯駁。二是滕府尹知道此案與高俅有關,此間關係重大。高俅位高權重,既然要治林沖重罪,其中必有緣由。自己假若偏袒林沖,勢必得罪高俅。若是向著高俅,可聽林沖供詞以及他的為人,必當有失公允。



也是林沖幸運,碰到辦案的孔目孫定,他耿直清廉,最好打抱不平。知道此案是高俅構陷林沖,因此仗義為林沖伸冤。這裡,孫定說了一句話:你高俅倚勢豪強,一點小事,就發來開封府,真把官府不當朝廷,權當自己家開的。


開封府孔目敢於仗義執言,救了林沖一命

孫定一個小小孔目,為何如此膽大,敢直斥高俅?這跟開封府這個名頭有極大的關係。

北宋年間,開封府是當時汴京首府衙門,規模宏大,地位顯赫。說到開封府,大都想到包拯。他就曾在開封府做過府尹,連皇帝都對他頗為敬重。

說到高俅把林沖發往南衙開封府。只因以開封府各官署都設在宮城之南,故稱南衙或南司。滕府尹權位也頗高,所任之職,相當最高律法之院。說到權勢,並不在高俅之下。

孫定既為開封府的孔目,自然比地方孔目的級別高出一籌。由於有開封府撐腰,當然不受約束,敢於仗義直言。




既做得開封府府尹,向來廉政英明,不附權貴。當下聽得孫定的一席話,心中暗對高俅頗為不滿。

高俅不過是個浮浪子弟,因踢了一腳好蹴鞠,擅於溜鬚拍馬,便被宋徽宗賞識,一路越級提拔,讓他任殿帥府太尉。說到功勳才學,並無半點。為國為民,更無貢獻。朝廷老臣早有怨懣,只因高俅是皇上紅人,只能敢怒不敢言。

滕府尹心中明亮,當下判決:'不合腰懸利刃,誤入節堂。'這與當初'手持利刃,故入節堂。’的罪名來講,幾個字的修改,罪輕了不少。原本死罪,變成了脊杖二十,刺配滄州。

既然開封府這麼判,高俅也無可奈何。他對滕府尹不敢得罪,此事就此罷了。林沖之命,才得以撿回。

所以滕府尹敢不按高俅之意判決林沖,仗的是開封府,與高俅處於對等位置。高俅礙於滕府尹面子,也就不好冒犯滕府尹。這便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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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為開封府尹手下的孫孔目,是少有的有正義感的官員,他在審核林沖誤入白虎堂是發現問題多多,本來高俅要判林沖死刑的,最後在他的建議下,開封府尹改判林沖充軍,算是給了高俅半個面子。

為了保住林沖孫孔目還用言語刺激開封府尹:難道在開封是他高俅說啥就是啥嗎?言外之意就是你怎麼聽他的話呢,你的骨氣呢?!這一招很管用。而且開封府尹是文官,高俅至多算個武官,畢竟在宋朝文官的實權還是比武官大的。所以開封府尹決定不買高俅的帳,只判林沖去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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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分析:當時的北宋,可以說是重文輕武,高俅主掌禁軍大權,屬於武官,而開封府尹屬於文官!高俅的官職遠高於開封府府尹,但是他們並不互相管轄,不是上下級關係!

案情:就林沖案來說,高俅知道自己理虧,開封府尹沒有按高俅的意思判決林沖,高俅心裡很不高興,擔心一旦鬧起來,被皇上了解其中實情,對自己極其不利!

判決:林沖罪不致死,開封府尹也不敢判死刑,判案要有正規卷宗,不能太過,而高俅也明白這一點,刺配路上也就出現了董超薛霸行兇林沖的一幕!

這也許就是其中厲害關係!


名著抄錄


社會上必須有公道,不畏強權者!不然成不了相對安全正常可發展,有希望的社會!


用戶628680282845流氓


按照高俅的,就沒有水滸傳了,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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