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西周制度對當時和後世有什麼影響?

付加苗子


西周遺留下的制度其實對後世影響非常深遠,部分制度的影響甚至延續到了今天。可以說西周各項制度對後世的影響,遠遠超出一般人想象。

西周根本政治制度是分封制,輔以宗法制,二者互為表裡;行政區劃採取鄉遂制度,以藉田製為基礎;西周禮制,以禮、樂為核心來明確貴賤等級,使得西周社會秩序井然。


首先來說分封制。

分封制在周人平定天下時,是激發諸侯征戰天下的重要手段。周公二次東征之時,左手以分封制鼓勵諸侯主動征戰,右手以藉田制分化殷商遺族,使得周人在短短三年內就迅速平定了武庚為首的叛軍,穩固了天下。所以在推出之初,分封制對周王室的統一天下起到了極為重要的正面作用。

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分封制卻逐漸體現出弊病:各分封對象擁有的權力太大,導致周王室越來越難以管轄那些桀驁不馴的諸侯以及各級卿大夫們。因而,西周晚期後周王室迅速走向了沒落——這不但是因為周王室長期分封、使得自身實控土地越來越小,更是因為各諸侯國獨立性增強,對周王室形成了巨大掣肘。所以,西周的覆滅雖然是各種因素綜合導致,但分封制無疑是其中根因之一。

到了後世,因為古人對分封制與郡縣制的優劣認識不一,常常會出現某個朝代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的現象。但整體上,由於分封制對中央集權的掣肘效應過大,中國歷史上大多數時期都是郡縣制佔主導。


其次來說宗法制。

在商代,宗法制其實已出現苗頭,但形成比較完善的制度還是在西周。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但對於諸別子,宗法制也規定了去處:天子之位由嫡長子繼承,諸別子則被分封為諸侯;諸侯之位由嫡長子繼承,諸別子則被分封采邑成為卿大夫;卿大夫之位也是由嫡長子繼承,其他兒子則降格成為士人;士人職位由嫡長子繼承,其他兒子從此降為庶人。

王、諸侯、卿大夫、士、庶人,與工、商、人臣、妾、隸、圉、閽等等一起,就構成了西周等級森嚴、貴賤分明的社會人群架構。

宗法制與分封制互為表裡,使得西周比以往任何一個朝代更加緊密地聯繫在了一起,更接近於一個完整國家。不僅如此,宗法制雖然沒能成為硬性法律,卻給出了一個權力繼承的優先法則。因此,宗法制對保證一個國家政權交接的穩定性也貢獻良多。

宗法制的影響不但是在西周,對後世歷朝歷代都產生了巨大影響。但宗法制以出生、血緣來決定繼承權的合法性,明顯存在著極大弊端。因此,儘管宗法制影響深遠,但即便是在春秋戰國時代,宗法制也不是一成不變。究竟是立嫡還是立賢,從春秋或更早時起,就已經出現了變數。典型事例,晉襄公死後,其嫡子晉靈公尚在襁褓之中;此時,主政的趙盾就主張另立長君,導致晉國遭遇了一次重大內亂。這次內亂,不但令中軍佐狐射姑逃亡狄國,下軍主將先蔑和大夫士會也被迫逃亡秦國去了。晉國這次改立國君,根本上就是因為趙盾想以“立賢”來取代“立嫡”的宗法制,卻最終失敗了。

這說明,雖然宗法制影響深遠,但人們對它還是採取了選擇性的保留態度。


接下來說鄉遂制度。

鄉遂制度是建立在藉田制基礎之上的制度,西周初時鄉人大多是周人的同族,遂人則多為被周人征服的異族人士。無論是“鄉”還是“遂”,都以藉田製為基礎,組成藉田“公社”後共同生活、共同勞作。

但鄉人與遂人最大不同之處,就在於鄉人擁有政治權力,有從軍的義務。也就是說,鄉人是“國人”、“士人”,遂人則是“野人”、“庶人”。

隨著歷史不斷髮展,不少被周人征服的殷商遺族獲得了周人信任,這些殷商遺族的聚居區也從“遂”升格成為了“鄉”。所以,儘管在《周禮》中記載周王畿內僅有“六鄉六遂”,可從西周青銅器銘文中可看出,周王室不但有“西六師”,還有“東八師”、“成周八師”。所謂的“東八師”、“成周八師”,極大可能就是由殷商遺族構成,也成為周王室征戰天下的主力。

可隨著西周由盛而衰,鄉遂制度也產生了異化。

早在周宣王在位時,改革了藉田制,將王室土地全部私有化給各級權貴經營,一定程度上破壞了鄉遂制度的基礎。鄉遂制度下,鄉人擁有極大的參政、議政之權,能“詢國危”、“詢立君”、“詢國遷”。可王室“不藉千畝”、將土地私有化後,鄉人的參政議政權利也受到了極大限制。既然失去了權利,底層士人從軍積極性也遭受了極大打擊。周宣王晚年之所以要“太原料民”,正是因為鄉人從軍意願大大降低,使得周王室兵力出現了嚴重短缺,不得已而為之。

進入春秋後,列國為了生存,也對西周遺留下來的各類制度進行了各類改革。像齊國的管仲改革、晉國的“作爰田”和“作州兵”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將土地私有化,改革了藉田制。藉田制被改革後,士人政治權利普遍受到了限制。因此,底層士人效忠對象慢慢轉向了家主,而不是國君。因此,這兩國的鄉遂制度在國家層面已事實上消亡了。

而在那些沒有變革過田制的諸侯國,如魯國、衛國等等,鄉遂制度則保存得較為長久。這些國家士人的政治地位,自然也比齊、晉二國更高,甚至能驅逐國君。所以,在《左傳》記載中,常常可看到衛國國君被其“國人”趕下臺,被迫流亡國外的記載。

但東周之後,藉田制完全消失,鄉遂制度也就隨之完全消失了,再也沒能在歷史上出現過。


藉田制是一種原始的農村公社制度。

商周之交時,藉田制生產模式相對於奴隸制生產模式,無疑相當於一次土地革命。商王國下的奴隸,一旦逃入周國,就可依據藉田制,以在公田上付出“勞役租”為代價,獲得一份“私田”。對商國奴隸而言,這無異於從地獄逃入了天堂!封神演義中說姜子牙動用法術幫商人平民逃入西岐,雖然是小說演義,卻真實地反映了當時商人底層紛紛投奔周人的史實。正如周公所說,“分地薄斂,農民歸之;水性歸下,農民,歸利。”(《逸周書·大聚》)

因此,藉田製作為一場土地革命,在商周之交時無疑具有極其重大的歷史和政治意義。

但藉田制因為其公社性質,卻存在一重大弊端——生產效率低下。每個“公社社員”都平均地分到一塊私田,無論工作再努力,報酬都相差無幾,這樣的模式無法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所以,後世管仲在對齊國田制進行改革時,就深刻地指出了藉田制的弊端:“地利不可竭,民力不可憚;不告知以時而民不知,不告知以事而民不為。

正因如此,促使周宣王對藉田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把王室土地完全私有化給權貴階層,周王室只管收取賦稅。但這種改革,動搖了鄉遂制度的基礎;而鄉遂制度又是周人徵兵、政治一項基礎制度。所以,周宣王“不藉千畝”改革,動搖了周王室統治的政治根基,雖然初期取得了成功,但最終反倒促使西周更快地走向了沒落。

進入春秋後,不少諸侯國也看出了藉田制生產效率低下的弊端,參照周宣王的改革陸續進行了改革。但像魯國這類較為保守的國家,也依然保留著藉田制。

可藉田制最終消失在歷史舞臺上,是因為生產技術的進步。

春秋以前,藉田制之所以能長期存在,是因為當時鐵器並不普及,單個農戶家庭無法獨立完成大規模的耕種。所以,即便是率先對藉田制進行改革的諸侯國如齊國、晉國等等,也無法脫離集體生產的模式。但到戰國時代後,鐵器被廣泛運用,農業生產技術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藉田制的集體生產模式迅速被列國拋棄,轉向了小農生產模式。特別是秦國商鞅變法後,土地從此徹底私有化,藉田制也因此完全退出了歷史舞臺。


西周禮制的目的,是“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

實際上,西周禮制直到今天依然影響著中國人。上到國家、下到普通民眾,在飲食、起居、祭祀、喪葬等等社會的方方面面,都受到西周禮制的影響。當然,比起西周時代,禮制對於現代中國人的約束顯得更加輕微了。

西周禮制的建立,對於古代中國文明程度的提高,功莫大焉。直到現在,人們都常說中國是“禮儀之邦”,西周禮制無疑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以上這些,就是西周各類制度對當時和後世中國的大致影響。


欲雲談史論今


西周制度中最為突出的便是分封制與宗法制。

一、分封制

1.吸取前朝教訓廣為分封

分封制是西周的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也是西周歷史的一個顯著特點。西周的分封也就是分邦建國的意思,是古語中的“封建”一詞。之所以實行分封制是源於在商朝滅國的教訓。商朝與周邊的方國實行的是“方國聯盟”或稱為“內外服”制度,簡單講就是商朝周邊的方國在政治形式上承認商朝,並時時進貢以表臣服,但是商朝對方國根本沒有什麼控制力,因為方國的首領就是本地部群的首領。所以經常出現的狀況是,商朝強盛時方國臣服之,一旦出現商朝出現問題,方國還會乘機搗亂。周武王滅商就是聯合了周邊的幾個方國一塊行動的結果。所以西周建立便從商朝滅亡中吸取了教訓。怎樣才能加強對周邊方國的控制呢?這就是分封制的由來。

分封制之下分封的主體主要有三類:佔主體的是周王室的子弟;第二類是功臣;第三類是古代帝王的後代。

《左傳》: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
《荀子》說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

兩則材料都表明,王族是當時分封的主體。當然這也與宗法制是密切關聯的。

2.分封制對當時與後來的影響

其一,周王室的分封制帶有軍事殖民的色彩,所以它通過這種形式的分封,迅速地在周邊的廣闊地帶建立起來了大大小小的上百個諸侯國。這樣周王朝的疆域就廣為擴大了。所以分封制的第一個顯著影響就是擴大了周王室的領土,諸侯國與周王室形成了眾星拱月的政治格局。

對後世的影響也是特別顯著,今天很多省的簡稱就跟分封制直接相關。最典型的就是魯國,魯是周公長子伯禽的封地。山東省的簡稱至今還是魯。另一個就是齊,封姜尚(姜子牙)於齊,在今山東淄博。山東至今稱為齊魯大地。另外燕、趙、晉這些今天仍然在習慣或政治上沿用的地方的簡稱,都是分封制的遺存。

其二,通過實行宗法制又從血緣關係上強化了彼此的聯繫,而且分封的主體主要是王族,這樣分封的同時也周王朝的文化帶來到分封所在地。所以第二點便是傳播了周朝文化。

這樣從長遠來講有利於形成統一的文化認知,從文化上起到凝聚民心民力的作用,有利於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形成。

二、宗法制

1.把血緣的因子注入政治機體

何為宗?說文解字中宗是這樣解釋的:

所以宗表示專門用於獻祭崇拜祖先的祖廟。

可見,從字義的本源上“宗”就與“祖宗”、“血緣”可視為同義詞。

古代,國之大事唯祀與戎。就是說除了打仗就是祭祀了,祭祀誰呢?當然是祖先啦。所以西周的宗法制也是從夏、商已經有的宗法制繼承發展而來的。只不過它把這種對祖先的認同,和政治結合在一起,就像一針強心劑一樣注入了政治實體中。

西周的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另一項政治制度。它的實施目的就是要在政治聯繫上加上一層血緣的紐帶。把血緣關係注入到政治制度中,成為強化對封國控制的一種工具。西周的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簡單地說,就是嫡長子繼承父親的宗主地位,庶子分封。無論是天子、諸侯、卿大夫還是士,它們的法定繼承人只能是嫡長子,庶子哪怕比嫡長子年齡大或者能力強那也不行。一句話概括那就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所以據此又形成了大宗與小宗之別。當然大宗與小宗也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周天子是天下的大宗,諸侯、卿大夫們相對於周天子當然是小宗,但是在諸侯的封地內,他又是封國的大宗,卿大夫是小農。如此類推就是大小宗。這樣通過血緣的遠近親疏便也劃分了政治權力的大小。在家族內它們因血緣有隸屬關係,同樣這種血緣關係反映到政治上,也就有了政治上的等級之別。

2.古代的遺產繼承法

這種宗法制,就是古代的遺產繼承法。它不同於商朝的兄終弟及,因為它避免了因為權力爭奪而可能帶來的政治的動盪。所以宗法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維護了分封制的順利推行與穩定實施。是誰的就是誰的,你別爭也別搶,搶也沒用,因為天下的同宗不會認同。宗法制之下的等級尊卑觀念是非常嚴格的,等級森嚴,尊卑有序,它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以君臣關係為綱紀,維護了貴族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與團結。

今天來講,這種宗法觀念的影響仍然深遠。修族譜、祭祖、重男輕女、過年時掛同族的族譜、去墳地裡把過世的先人請回家過年等等這些宗法觀念便是宗法制的遺存。可以說它已經融入中華傳統文化中,成為中國人的重要特徵。當然也有積極的影響,如尊親、孝老,這些也是因為宗法制對血緣關係的強化而帶來的表現。

三、總結

周朝延續八百載,最為長久,其中的源由便跟分封制與宗法制的密切配合有直接的關係國。秦一統天下,雖然廢分封行郡縣制,但是這種分封建國以拱衛王室的制度並沒有從此消亡,在漢初有劉邦對同姓子弟的分封,形成了郡國並存的地方制度;在明也有朱元璋對子孫的分封,燕王朱棣的封號就直接跟西周的分封制有關係,西周時就已經把北京這裡稱為燕了,燕就是召公奭的封地。可見這種裂土封王的影響之深遠。

宗法制雖然沒有了,但這種對嫡長子的重視也成為了歷代王朝立儲君時要考量的重要因素。孔子曾說“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孔子對周文化的尊崇一目瞭然。因此宗法觀念被孔子吸收,融入儒家,又通過儒家主體地位的確立而為中華子民廣為接受,已經深深融入了每一個人的觀念之中。


辰晨木


支持西周的主要是有四大的制度,可以說為西周的的八百年的歷史的傳承做出來巨大的貢獻,

歷史是由人書寫的,同樣的大家都是喜歡借鑑成功者的經驗的,八百年對於任何的一個王朝都是比較悠久的歷史。

西周的制度一定是歷來的封建的統治者鏡子。整體來說呢!西周是有四大制度的,比較有名的就是井田制,然後是禮樂制,宗法制,封建制。

井田制度的影響力

井田制的另外的一個衍生的名字就是大家比較熟悉的分封制,因為井田制就分封制的基礎,它的比較積極的影響就是擴大了周的領域,增加了周王朝的統治的範圍,但是這個利益的前提就是天子具有足夠的號召力能夠號令天子。

所以比較消極的一面就是在周王朝的後期,諸侯國強大,加上週天子的後期的無能及其諸侯國的強大,周天子在諸侯國基本是威信全無,這也是後期的周逐漸衰落的主要的原因。

至於井田制對於後世的影響就是提升了後世的封建王朝的領土的範圍,他是後世的封建的統治的經濟基礎,同時也是後世封建王朝逐漸把土地國有化的基礎。

禮樂制的影響力

禮樂制是魯國為主要的引導,也就是我們後世所說的周公,它規定了很多的禮樂制,規定就像軍禮,吉禮,凶禮,賓禮,嘉禮等等規定了尊卑,長幼有序,等等就是。這就是我們今天說我們是利益之邦的主要的來源。


可以說禮樂制規定了很多的我們後世日常的生活中需要注意的事項,可以說是我們道德的指導的方向。但是同樣的,事情都是具有兩面性的,禮樂制在封建的王朝的使用當中,又有極度的封建化。

造成了很多的平民受到貴族的壓迫,這也許就是我們常說的,很多的制度的出發點本身是很好的,但是在很多的情況下由於執行者的原因,還有各種的客觀的因素的影響,導致了制度的反面被顯露出來。

宗法制度的影響

宗法制實際就是西周之前的氏族社會的一個延伸的制度,是王族按照血緣的關係的遠近來分封權力的一種制度,他的特點就是宗法制度和政治的制度完全的統一到一起的。實際上是起源於夏朝的。

也就是大禹把死後,他的兒子啟發動了政變把王位搶了過來,這就是宗法制度的開端,然後在商超的時候完備了這個制度,最後在周朝的時候把這種制度完全的發展了。

很多的王公大臣諸侯不是天子的親戚,就是當初在發討伐商的時候的功臣,這種制度在一定的程度上鞏固了其發展。

但是長時間的安定生活會導致周王朝的貴族失去了感恩的意思。導致後期的諸侯國國王的權力的慾望是急劇的膨脹。

他對於後世的封建的王朝影響是非常的巨大的,大家經常說的嫡子,長幼,大宗小宗,就是從這個宗法制度衍生出來的。

這種制度甚至後期成為了封建統治者繼承王位的必須思考的一個主要的條件。就是看嫡不看長,如果你是正室所生,那麼你就是家族甚至王位的唯一的繼承人。實際上這也是為什麼李世民雖然功績很大。

但是還是被一些歷史學家詬病,甚至自己也是在很多唐朝的歷史中把自己的兄長抹黑的原因。可見宗法制在後期的封建的統治當中所佔據的地位。

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實際上就是我國千年文化當中的一個主流的思想,當最後的一個國家清朝滅亡之後,中古的封建的社會才算是正常的結束了。不過現在世界上的很多的國家還是處於封建的社會,雖然大部分的封建國家已經消失了。

據報道說世界上的最後的一個封建國家已經在薩特島在2006年10月消失了。但是據說在文萊達魯薩王國和蘇丹王國還是君主制的國家,還是處於封建的階段。

可見封建制度對於後世的影響是巨大的。

他可以說是統治了中國近千年,這就是封建制度的影響,他所建立的一些制度甚至在現在一些小山村裡面還是存在的。

綜上所訴:周王朝的四大制度對於我們後世的發展很多的都是影響到今天的,特別是禮法制可以說今天仍然是我們需要學習的。這些啟示我們金子在任何的時代都是不可取代的。所以我們個人也是需要不斷的完善自己的制度的。


笑看流年世態


西周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制度有很多,比如分封制度、宗法制度、禮樂制度、井田制度、兩京制度、西六師等軍制,這其中有一些制度,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以下我將選擇其中在我看來影響最大的一些制度,簡單介紹。

分封制

分封制也叫封建制,大致意思就是周天子將天下的土地分給各個諸侯,這些諸侯對於所分到的土地,以及在土地上所建立的國家享有自主權,只需要向天子稱臣進貢,天子打仗的時候派兵支援。其實分封制並非周朝首創,之前的夏商兩朝也採取這一政治制度,只不過西周建立後,在前人的基礎上,對分封制度進行了完善。對於同姓諸侯進行了大規模分封,以此作為拱衛王室的力量。後世的很多朝代,都效法西周,對於宗室皇族進行分封。

宗法制

宗法制跟分封制是相輔相成的,主要內容就是嫡長子繼承製。即“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即正妻所生的嫡長子為第一繼承人,在有嫡子的情況下,選立嫡子,而不看年齡齒序,在嫡子中,選擇年齡最長的。這一制度,從制度上確定了繼承人的順序,可以有效的避免王室內亂,經由後世儒家學說的吹捧,自此成為了後世大多數王朝的根本制度。

禮樂制

周公制定的禮樂,包羅萬象,涉及方方面面,規定了不同地位的人,衣食住行,婚喪嫁娶等等都有相應的差異與等級劃分。這實際上是為了維護森嚴的等級制度,使貴賤有差、尊卑有別、長幼有序,實行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禮樂制使得每個人各司其職,令低等級的人,安於現狀,無條件的服從於高等級的人,在經過儒家思想的深化改良後,實在是維護統治的一件法寶,為後世的統治者所喜聞樂見。

井田制

井田制大致的意思就是,領主將土地分成縱橫交錯的方格,中間是公田,周圍是私田,庶民需要種完了公田才能種自己的私田。其實井田制究竟是否真的嚴格的推行了,目前還存疑,畢竟這種烏托邦式的制度,需要的先決條件太多了,無論是地理還是氣候都能影響到井田制,而最為關鍵的是人心的自私,使得這種制度,即使推行,也會很快被歷史所拋棄。後世王莽曾經強行恢復,最終也以失敗告終。


大黃扯點歷史


可以說,支撐周朝天下的有四大制度:\r

封建制、宗法制、禮樂制、井田制。\r

封建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也是其統治的核心。\r

井田制是維持封建的經濟制度。\r

至於宗法、禮樂制,則是維持封建的社會制度和文化制度。\r

周公制禮作樂,規定了吉禮(祭禮)、凶禮(喪禮)、軍禮(行軍,出征)、賓禮(朝覲,互聘)、嘉禮(婚宴,加冠)等,使貴賤有差、尊卑有別、長幼有序,實行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是中國禮儀的先統。\r

在經濟方面,西周實行的是"井田制"。在西周,全國土地均屬周室所有。天子將王畿外的土地分給諸侯作封國,諸侯又分地給卿大夫稱采邑,士則從卿大夫取得食田。\r

西周這幾個方面的制度,加速了封建社會的形成,可以說,是封建社會的雛形,對後世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阿湯的歷史世界


1.宗法制,

嫡長子繼承製度,影響到明朝都有,清朝才漸漸淡化

2.禮制

具體點就是在顏色具體規劃後,皇族才能穿黃色的衣物和飾物,否則越禮

3.分封制

這個影響到前221年秦朝建立消除,不過漢又出現,導致了郡國並存


小小鐵匠


--西周政治制度特點:

1分封制與宗法制互為表裡.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體現,是分配權力的制度,宗法制是分配權利的原則.

2以血緣關係形成國家政治結構.

3最高執政集團尚未實現權利高度集中.

---分封制的新特點:宗法色彩更加濃厚;分封範圍擴大;義務更加明確;逐級分封;等級爵位產生;監國制度出現;制禮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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