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啦
2019年下半年积分落户申请
将于10月31日截止
今年最后一次机会
如果还不知道如何申请
超实用的积分落户申办指南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条件
(1)申请时在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18㎡);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
共有产权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
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以上一年苏州市住建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备注:随迁人员仅限于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
5.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6.其他加分材料请尽量提供。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区、街道(镇)积分管理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
3、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苏州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5、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
办理地点
居住地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各区积分办及受理点联系方式
(上滑动查看)
注意事项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积分入户公示前,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
为避免申请人疏忽该要求,《积分受理回执单》上也有明确告知文字: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请务必在排名公示前保持参保状态,且居住证保持激活有效状态,否则将取消申请资格。
也就是说,在公示前,公安机关还将核查所有积分入户申请人当前参保状态和居住信息状态。请积分入户申请人保持高度重视,一旦发现自己不在参保状态,请尽快至人社部门恢复参保;若发现居住信息被注销,请尽快至居住地公安机关激活。
到底多少积分可以入户啊
当然是分越高
入户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呀!
不仅是积分入户
积分入学也是一样的
积分多少是很重要的
积分管理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加分项!
那就是居住证年限
计分标准为
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
每满1年加30分
最高分限300分!
孩子能顺利入学
大人能顺利入户
第一步就是办居住证啦!
一起来看看如何办理吧!
申 办 条 件
①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③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申 办 材 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没有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
3、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租房合同)
4、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材料解释:(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几种情况)
(1)自购房屋及亲友投靠
①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房产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
①跟户主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东的需要提供一份二手房东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中介签订合同还需要户主跟中介之间的委托书,户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东现在住址、联系电话
(3)集宿区(集体宿舍)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公司厂牌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在职证明盖公章(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在职的文件,能够证明在职即可)
(4)学校宿舍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办 理 地 址
居住地社区警务室。
申 办 流 程
1、个人现场申请
(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
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以办证受理点前台录入为主。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a、在申请人员不多,受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办理即录入;
b、在申请人员较多、受理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启动快速受理模式,核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打印受理回执,另行安排时间补充录入信息。
(申请时可以选择邮寄方式领证,邮费按窗口标准收费)
2、网上预申请
注意:该服务只是预申请,申请后还是需要带好材料到窗口进行办理哦!因为采集照片要本人到场呢~
网上申请、提交材料后,会收到一条受理短信,提醒您带齐材料到警务室办理呢~
温馨提示:不通过网上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警务室办理~
领 证
受理机构接到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申请人应当持回执到受理机构领证。
但是制证后,下发到社区的过程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最终拿到证件大概需要30天左右哦!
(但是小编15天左右就拿到了呢~所以经常在网上查查办证进度,说不定会有意外惊喜喔~)
小编又要提醒大家了!领证前先查查制证进度、办理进度!避免白跑一趟!选择邮寄方式的小伙伴还没看到快递小哥上门?也可以查询一下!
费 用
手续费:
我市办理居住证申领、签注、非主项信息变更、挂失补办、激活、换领等手续均不收费。
工本费:
首次免费,换领、补领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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