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欠下銀行1.4個億之後,這個“最牛”90後會有什麼下場?

至少,張學友的演唱會是去不了了。

欠下銀行1.4個億之後,這個“最牛”90後會有什麼下場?

欠下銀行1.4個億之後,這個“最牛”90後會有什麼下場?

多少人在小時候幻想過自己長大後讀清華北大、出任上市公司CEO、迎娶白富美或者嫁個高富帥……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路高歌猛進?

而朋友圈曾經就有這麼一個網紅,雖然不知道他是不是讀過清華北大、迎娶到了白富美,但他確實出任高管、董事、股東一路高歌猛進地軋進大家的視野裡。但這位看似人生贏家的人在朋友圈爆紅不是因為他成了大家夢想中的未來樣子,而是他一路高歌猛進後卻一瞬間墜落的人生軌跡。

估計有人想到了,這個人就是施華霖,他的爆紅是因為欠款高達1.47億元以上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成了90後最牛老賴。

欠下銀行1.4個億之後,這個“最牛”90後會有什麼下場?

圖源:最高人民法院網截

可能還有人不知道這個失信被執行人究竟是什麼東東,和老賴又是啥關係?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生活又有什麼影響?

下面,小編就以張三李四的愛恨情仇來給大夥講講這個失信被執行人的事。

2013年9月,張三以公司資金週轉困難為由向李四借錢,跟俗話說的一樣,有借有還,再借是不難的。至2013年12月,張三以借一次錢還部分再借一次錢的方式(比如借20萬,還了5萬以後又借了10萬),多次向李四借錢,直到借款總額達到124萬元。因為約定的還錢時間沒到,李四也就沒催張三還錢。時間繼續走著,來到了2014年,到了張三應該歸還全部借款的時候,可是張三陸陸續續歸還了李四43萬元後,就耍賴不還錢了。

本來好心借錢,但遇上這種不還錢的老賴,李四內心也很絕望啊。突然,李四想到不還錢是可以將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的,上了名單的老賴不可以坐高鐵、坐飛機。

如果讓張三不可以坐高鐵、坐飛機出行,也許他就會還錢了?但是,要怎麼做才能將張三掛在老賴名單呢?報警?像發通緝令那樣?

經過一番諮詢,李四才知道將人掛在老賴名單的事是法院的活,要去法院起訴張三才行。為了讓張三還錢,李四向法院起訴了張三,要求張三還錢。2015年4月,法院作出判決,要求張三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歸還李四本息100萬元。

不過,現實遠沒有想象來的簡單,老賴之所以是老賴,怎麼會輕易還錢呢?即使法院判了張三要在十日內還錢,但是張三仍舊是不還錢。而法院這邊,也沒有像李四打算的那樣,直接把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

李四百思不得其解,只好跑去向法官諮詢。方知,想要將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條件的,並不是每個欠錢不還的人都可以直接掛上去的。

那麼,想要法官將張三掛上去究竟需要哪些程序和條件呢?

李四經過這一番折騰已經知道張三就是個老賴,但李四認為的老賴和法律上的老賴不是一回事,李四明知道張三這種人,肯定把財產都轉移了,名下是不可能有任何財產的,但是,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出現了個鬼呢?

故而,李四按照程序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那麼下面我們就假定張三出行坐頭等艙、住五星級酒店,動輒吃米其林三星,但名下就是沒有財產(比如存款、房產、汽車等),李四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執行的簡單過程是這樣的:

欠下銀行1.4個億之後,這個“最牛”90後會有什麼下場?

簡單的強制執行流程圖,JOJO制

而如果在上面這個強制執行的過程中,法院發現張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就會主動把張三掛在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上,也就是傳說中的老賴名單。

下面就來看看張三究竟有哪些作死行為會讓法律都認為他是老賴:

1

假設張三有兩套房子,給法院查封后,因為各種原因暫時無法評估拍賣。張三偷偷地將其中一套房子給賣了,但是賣房子的錢並沒有用來還李四而是自己拿去瀟灑了。

法院就可以認為張三有能力償還債務,但是拒絕償還,將其掛在老賴名單上;

2

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發現張三名下有一套房產,法官確認後就前去查封張三的房產,張三不但不配合法官的執行行為,還叫來一幫兄弟把法官給打了。

法院認為張三的行為屬於以暴力的方式妨礙、抗拒執行,因此將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

在法院實際執行工作中,經常會遇到恐嚇侮辱、圍堵阻撓、乃至使用暴力抗拒執法的情況。如果對執法的行為有異議,還是建議通過合法途徑提起,使用暴力手段抗拒執法,可是會觸犯刑法,面臨牢獄之災的;

3

法院在強制執行的過程中,發現張三在李四追討債務期間,偽造了一筆買房時拖欠其丈母孃的債務證據,並通過訴訟的方式,迅速和妻子翠花離婚,將屬於其份額的財產用於償還拖欠丈母孃的錢。

法院認為張三偽造證據,通過虛假訴訟方式轉移財產,以達到其規避執行的目的,將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

小編友情提示,虛假訴訟是違反刑法的行為,被發現的話,可是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建議三思而後行哈;

4

法院收到李四強制執行的申請,向張三發出通知,要求張三報告其往前一年的財產情況。張三收到通知後拒絕報告或者報告了虛假的財產情況。

法院就會認定張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將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

5

如果張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話,法院是一定會限制張三高消費的,但是如果法院在對張三進行強制執行期間,沒發現張三有財產。

李四明知道張三有錢,可是就是不知道李四的錢在哪裡,也就不能向法院提供張三的財產線索,這時候張三就只是一般的被執行人,法院是不能直接把張三掛在老賴名單的。

但問題在於李四知道張三有錢啊,他覺得張三太囂張了,就想要限制張三進行高消費、迫使張三還自己錢。那麼李四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限制張三進行高消費。

假設李四在申請強制執行的同時,還申請了限制張三進行高消費,法院在執行期間,發現張三進入五星級酒店消費,就會認定張三違反限制消費令,將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

6

張三得知李四申請強制執行之後,立馬跑到法院說願意還錢,因此在法院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約定:李四免除張三的利息,張三在十日內將全部本金歸還給李四。

不過,這只是張三的緩兵之計,和解協議簽訂之後,張三再次不見蹤影。

法院認為張三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將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

張三被法院認定為老賴,必然就會被限制消費,那麼限制消費究竟是限制哪些消費?還是說全部消費都會被限制?出門坐個地鐵行不行?

當然行,生活所需的消費是不會被限制的,限制的只是非必須的高消費。因此,當張三被認定為老賴的時候,下面這些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就和他拜拜了: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張三是個自然人,被限制以上的消費情有可原。不過,實踐中也會出現公司被認定為老賴的,如果是公司被認定為老賴,也可以被限制消費?

答案當然是可以的哦,比如租賃高檔寫字樓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須的車輛這兩種行為,公司可以做的事情都會被限制。而其他旅遊、坐高鐵、坐飛機頭等艙、住五星級酒店,雖然公司沒有辦法做,但是

公司的高管可以啊。

法院就會限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等可以決定公司是否履行債務的人的高消費行為,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好啦,張三和李四的愛恨糾葛就此告一段落了,哪天張三還錢了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限到了,張三就可以從老賴的名單中下來了。

當然,小編覺得做人還是要有誠信的,人無信而不立嘛,花那些個時間去想方設法的逃避債務,不如踏踏實實的還一點是一點。

然而,問題兒童熊貓貓看完之後,竟然給小編來了一堆的問題!!!累覺不愛,下面就是小編揮著菜刀給出的答案(o(* ̄︶ ̄*)o)

問題1:張三究竟要在名單上呆多久啊,他一輩子不還錢是不是就一直呆在那裡啦?

小編說過,張三還錢了就可以從名單中下來了。如果他不還錢,是不是就一輩子都下不來?不是哦,如果張三果斷不還錢,法院按照法律規定,一般會讓張三在名單上

掛二年。

如果張三使用暴力、威脅的方法抗拒執法或者同時存在多種可以納入老賴名單的行為的,那張三可能要在老賴名單上掛個三到五年

問題2:你只說了張三作死被納入老賴名單的行為,存不存在不可以將張三納入老賴名單的情況?

當然存在。如果張三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法院就不可以將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哦:

(1)張三說我暫時沒錢還,但是我可以讓我的好哥們王五提供名下的房子做擔保行不行?當然行嘍;

(2)法院對張三名下的房子進行了查封,經過評估,價值500萬元,足以清償張三拖欠的債務,房子可以拍賣變現,當然不需要把張三掛上去;

(3)假設李四借錢給張三的時候,張三的好哥們王五提供了一般保證(這個如果以後有機會,小編再給各位科普不能隨便給人家作擔保的事。這裡簡單說明一下,王五是一般保證人的話,李四就只能先找張三還錢,張三確實是沒錢還,才能找王五)。

李四告張三的時候,把王五一起告了。法院判決張三在十日內還錢,如果張三沒有錢還的,李四可以找王五還。李四心想,張三這傢伙都不見蹤影了,怎麼找他還!王五就不一樣了,王五人在這裡,而且還有房有車。李四就就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王五,要求王五代張三還錢。

法院審查後發現,王五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李四應該先找張三還錢,確定張三沒錢還之後才能找王五。這種情況下,王五拒絕還錢是可以的,法院不能以王五有錢不還將王五掛在老賴名單上哦;

(4)法院對張三進行強制執行期間,要求張三報告往前一年的財產情況,張三拒絕的,法院決定把張三掛在老賴名單上。法官仔細一審查張三的資料,發現張三未滿十八週歲……

問題3:會不會出現張三明明已經還錢了,但是還掛在老賴名單上?

會。某日,張三出差,發現竟然因為信用問題不能坐高鐵。張三心想還是把錢還給李四吧,這種日子真不好過,於是就把錢給李四轉過去了。一週以後,張三再次出差,卻還是因為信用問題不能坐高鐵。

張三一問,發現自己還在老賴名單上。張三怒了,我明明已經還錢了,為啥還在老賴名單上!是這樣的,張三是通過私人轉賬的方式將錢還給李四的,而不是通過轉到法院,再由法院轉給李四的方式。

李四收到錢之後不知道還要去法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法院不知道張三已經還錢的事,當然不可能主動把李四從老賴名單中刪除嘍。

問題4:前面說到張三未滿十八週歲就不可以掛在老賴名單上,那還能限制張三高消費嗎?

當然是可以的。想要限制張三高消費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張三被法院掛在老賴名單上;第二種是張三雖然沒有被掛在老賴名單上,但是李四向法院申請限制張三高消費。

好啦,今天的內容就到此結束了,你的生活中出現過這種有錢不還的老賴嗎?有沒有特別想舉報他的衝動?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年),第三編,執行程序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7年)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2015年)

[4]最高人民法院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

[5]《旺角卡門》劇照.豆瓣電影

主稿:JOJO;審稿:曼春;校對:塵繗;題圖:花顏公子

欠下銀行1.4個億之後,這個“最牛”90後會有什麼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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